這裏,我想談談我的妻子,她姓蘇,她的爺爺是末代狀元張謇家的賬房先生,解放後被定為高級職員。每月的薪水有180塊光洋,所以家裏很富裕。於是她的妻子也就是我太太的奶奶就在江西南昌買了很多地,自己種不了那麽多地,就雇了很多長工,解放後就被定為地主。我太太的父親在外讀書。後來當了國民黨,在南京政府後勤部——鎮江任職,是國民黨上校。四十年代末期,由於看不慣國民黨內部腐敗,欺壓老百姓,於是就棄職去了上海,在學校裏從教。一生沒有血債,可是在1957年,大鳴大放期間被打成右派,後來又被打成曆史反革命。送往甘肅勞動教養,最後死在了甘肅。於是我太太的媽媽帶著四個兒女從上海投奔到南通公婆那裏。一個寡婦帶著四個孩子,在南通過著非常艱苦的日子。這是一般人很難承受的。在那個年代一直是彎腰低頭做人,靠祖上留下的一些金銀典當度日。我的太太一直在這樣的家庭裏生活,成績再好也考不進大學,我太太的兩個哥哥,一個下農村,一個在服裝廠做學徒。我的太太也因此在當地的糖煙酒公司做一個小小的營業員,而她的妹妹,也被下放到農村。我太太當年表現再好,因為家庭出身,受社會歧視,也入不了團,因為她是地富反壞右的子女。由於她的工作確實很努力,就在她滿師之前終於跟黨靠近了,她加入了共青團。那個時候連談對象都是偷偷摸摸,我是在她19歲的時候認識的,那年我24歲。就這樣偷偷摸摸談了四年戀愛。在那個年代一個23歲的女孩子是不能結婚的,必須要男的超過30歲,可以照顧女方一年,這就是當時的計劃生育政策。我太太給我的第一印象,是樸實,誠實,美麗。我記得第一次去我丈母娘家,她是住在一個很破舊的房子裏,見到我非常禮貌,熱情。剛進入主題她就明確的告訴我,我們是兩個階級兩種家庭,如果你們一定要結婚,這將給你帶來很多苦難。我告訴她,你們家的情況我都了解,可是將來我是跟你女兒過日子,你應該相信我們黨的政策會越來越好,國家會越來越好,人也會越來越好。由於,我眼前的這位瘦小體弱的女人這麽坦誠,我被感動了,我對她說,我一定會好好照顧你的女兒,盡我的能力讓她過得幸福。於是我通過關係改了戶口上的年齡,結了婚。那時候我的真實年齡28歲,我的太太23歲。在那個年代,領了結婚證當天晚上我們才敢在一起,十天以後我們正式辦了喜酒,我也領到了三天婚假,十個月後有了我的女兒亮亮。我們兩個人都沉浸在愉快和幸福之中。過了幾年舒坦的日子。80年代初期,有一天晚上,來了公安和工商局的人把我帶走了。在拘留期間,我受盡了公安經保科和工商管理局的折磨,特別是,那個叫徐伯林的人(解放前他是個警察)。在我被定罪之後,我的太太才在勞改場跟我見了一麵。你們萬萬沒有想到一個20多歲的女人,背著一個三歲的女兒,到省城高院去幫我申訴,一次又一次,吃盡了千辛萬苦,簡直是瘋了,但是我知道我的妻子他相信我不會做任何違法亂紀的事,也相信黨依法辦事,有錯必糾所以才給了她力量。她也感受到了社會的冷暖。高院門口站崗的解放軍,是那樣的嚴肅,接待人員是那麽的熱情,給我的太太無數次的講道理,哪怕是遞上一杯熱水,也使我太太淚流滿麵,他們從申訴材料和調閱的案件中發現這是一起冤案,當時判定的兩項罪名,皆證實為蓄意誤判。在這之後,有一天法院的官員到農場找到我,叫我同誌,那是我知道我還是黨的人,並向我宣布了中級人民法院新的裁定書——無罪釋放。至此,由於我的妻子不懈的奔波,才使我得以無罪釋放。至今我們已經在一起生活了40年,我們也共同孕育了三個孩子,時至今日我依舊感恩我的妻子,他是我這一生中的摯愛。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