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我是一個私營企業的老板,我完全可以不簽這份和解協議,我的律師曾告訴我,Mr. Zhang 用槍抵在你頭上你也不能簽這個字,可是我心裏坦蕩蕩,認為這個我花了多年心血積攢了所有的資金建立的企業會再次乘風破浪繼續向前也是基於當年的改革開放,認為中國銀行會善待我們,否則沒有一個在國外的公司願意投資到中國去。誰都知道,我當年有這麽多錢,是基於國家當年有那麽多好政策,所以我認為是中國的改革開放,中國勤勞智慧的員工成就了我的事業。至今,雖然不再與他們共事,可是任何一個員工到洛杉磯來,隻要給我打過電話,我都會熱情的在希爾頓接待他們。我的心裏感覺到是這些人支撐著我在美國艱難的活下去。這裏順便提一件事,有關這份和解協議,我隻要當時加上如果再次你停我們的廠,讓我們不可以運作,讓我的員工上不了班,領不到薪水,我所簽的協議也將成為一張廢紙,所有的抵押將成為零,可是這樣一個條款由於當時相信了中國銀行而沒有添加。其實現在想想,任何一個好的協議,隻要對方惡意的去撕毀,這將會給雙方造成極大的惡果,我認為,中行也會珍惜錢,可是萬萬沒想到這些錢對中行來講是九牛一毛,因為這些錢不是他們個人的錢,如果是的話他們連一分錢都會珍惜的。可是我麵對的一個省一級的廳級幹部,一個黨委書記,我相信他的話,他跟我簽的協議是算數的。但是後來的結果卻不是這樣,因為這個金書記後麵還有領導,領導後麵還有領導,甚至大家不可想象的,我公司內部也有他們的人,為了配合企業外部的勢力這些人居然能夠聯手去上麵遞黑材料,使我們最後定的協議,出現了不可逆轉的事情。當銀行拿到了所有的抵押後,包括我銀行裏僅有的2000多美金,就開始在南通抓了你們口中叫的仲阿姨,進行了雙規。誰都知道,她是我的母親,她養育了我,至今在我心中她一生清白。她是15歲給新四軍送情報,跟著共產黨渡江,後來又受共產黨的培養送進上海財經學院。雖然做財務工作多年,卻從未貪汙過國家和人民的一分錢,就是這樣的一個共產黨員,離休後在南通弘揚實業僅拿每月380塊錢的補貼,遠遠低於我們廠所有員工的工資。每天辛勞的配合我司的財務部經理工作,最後被打成詐騙犯首犯。被南通市城中法院判處15年有期徒刑,並沒收了她多年的五萬人民幣積蓄。後上訴中院改判為12年有期徒刑,送往南通新生織布廠勞改。這位70歲的老人一生跟著共產黨,初心不忘共產黨。這麽多年來無數次申訴,無數次上告,送的材料幾乎可以用汽車拉,至今沒有得到平反昭雪。我媽的願望很簡單,曾多次跟我說過,寫給我的信也很簡單,他跟我說她的一生是黨的,所以她隻想讓黨不要拋棄她。她的平反要求很簡單,隻是希望黨給她恢複黨籍,恢複她離休幹部的待遇,因為我媽已經將近90歲高齡的人了,希望有一個好的醫療保險,僅僅就這點要求,也沒有得到回應。也許是黨太忙了,也許是國家的大事太多了,也許是那些當年整我母親的人由於破了一個大案他們都升官了,有的還在位上,居然還是南通紀檢的領導陳書記,也許是怕影響他們的官位所以一直在極力的阻止這件事的發生。順便說一句這個陳書記的爸爸,多少年前跟我就結下了梁子,由於當年整我最後我坐了23個月的牢,得到了平反,獲得了司法上最寶貴的那四個字,叫無罪釋放。而他的父親卻受到了撤職的處分,可是這個兒子也挺爭氣,居然在共產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從科員升到了科長,從科長爬到了書記,而他的父親在撤職以後沒幾年也下海做房地生意,賺了很多錢。在審查我母親期間,配合中國銀行,給了我母親很多肉體上的折磨,逼供,脫褲子,打板子,用枕套套在頭上,夾手指,總之用了很多非人道的手段。折磨到昏倒之後把我媽換了名字送進醫院搶救,一個70歲的老人就這樣被你們折磨。而他們在法庭上的證詞居然是沒有動過粗,沒有動過刑,完全是按照法律程序善待我母親的,你們對天發誓你們在法庭上說的話哪一句是真的,法庭上你們提供的證據哪一份是真的。其實共產黨在人民心目中是有著多麽偉大的光輝形象啊,可是黨內也有極少數壞人。他們不按黨的政策辦事,不實事求是,沒有以法律為準繩,以事實為依據處理這件事,而且當庭說謊,出示偽證,拿弘揚公司的房產,無償的送給願意出示偽證的人,送掉了幾十套房產,換回了那些指控我母親的偽證,這種做法光明嗎?這些偽證能經得起時間的驗證碼?所以最近中央最高法才有了對個體企業過去的案子進行重新梳理,目的是要這些個體企業,相信共產黨,相信國家,相信以習近平為核心的黨中央。在這裏我要提一句,我也請過國內的律師,去調閱我母親在南通法院的案卷。可是據律師反應,他們不讓調閱,甚至於就拿出某人的批示,草草打發查閱案件的律師。我還要講一個小故事,幾年前我三番五次的去洛杉磯總領館,要求簽證回國,一方麵去看我那位年邁的母親,一方麵去省和北京最高人民法院。記得領事館有位姓王的領事,是個女的,對我講國內不同意我回國,你在美國有個完整的家,生活上基本無憂,孩子現在還小,還是別回去了。可是,經過我多次的努力終於有一天,總領館發給了我簽證。就在這個時候,美國的FBI找到了我,兩位官員跟我談了有兩個小時,我真的有點搞不懂,當時是我辦公室的一位女助理也是個博士生是個上海人她的英文名字叫Elsa做的翻譯。FBI的官員說,他們很早就了解了我的過去,對我這麽多年在美國的點點滴滴,家庭情況都有所了解,最後跟我說,你真的想回去嗎?真的想回去把這件事說清楚講明白嗎?如果你決定了一定要回去,請一定向我們報備。並還跟我說,如果有中國來的官員跟你接觸,你也一定第一時間告訴我,過後我想到了,我們家老二剛進入加州大學,老三也剛剛進入高中如果我走了,去了中國,發生不測,我怎麽對這個家庭進行交代。當時我想,中國還是好人多,司法機關、高院好人也多,可是想想幾年前高院在審查我母親的申訴案,到了結案的時候,才發現審判委員會,還是受到了兼任政法委書記和江蘇省省委副書記的曹先生的影響。正是這位曹書記,當年在主導我母親的案件時提出,要創造條件,讓南通斯塔維數據有限公司,弘揚公司破產。一個好端端的盈利企業,在這位不懂經濟規律的大人的運作之下破產,目的是為了拿到債務的主導權,為了讓他們成為主導我們這起案件的原告,所以他們主動的幫我們企業還掉了還沒有到期的阿拉伯銀行的1000萬美金的貸款。這個破產不是我們斯塔維,弘揚公司提出的,是這些官員提出的。再說一點事,我的親姨父,原本是南京大學組織部部長,後調往江蘇省統戰部做副部長,在他臨近退休的時候,在這個案子還沒有被定性的時候,曹書記代表省委找他談話,當時我的母親正在南通被雙規,最後這位書記征詢我姨父問他個人對組織上還有什麽要求,我這位誠實的姨父,向這位曹書記提出,能不能讓她妻子的姐姐回家。可是這位曹書記講隻要張建南回來我們馬上釋放仲偉智。這完全是扣押人質的做法,後來我的母親告訴我,在雙規期間受到了非人的待遇。而逮捕後,進入南通市看守所,沒有受到打罵,進入南通市新生織布廠反而受到了監管人員的善待。為什麽我母親向省高院申訴沒有得到正確的,實事求是的裁定。而當時有個省高院的法官是主審這次申訴案件的,他姓許。親口告訴我母親和我的弟弟,他調閱了我母親所有的案卷,覺得這個案子,非常的詭異,居然在案卷中找不到一個直接的證據。都是一些是是非非的東西,臨走前,還非常誠實的對我母親講,因為當年有北京高層的批示,又有省裏領導的指示,所以他們隻能照抄了南通市中院當年的判決書,讓我們還是向最高法院申述吧,所以我現在才知道為什麽有這麽多人上訪。這裏我要大聲呼籲,當年的那些領導是偏聽偏信了一些壞人的讒言,才造成了當年的誤判。現在,中國是個法治社會,特別是中央習近平和李克強跟私營企業開了會並由最高法解釋了當今對個體經濟的做法,我始終不忘初心,我母親的冤案,斯塔維的破產案一定會得到公正的平反和昭雪。南通的這個案子,告訴了老百姓一個事實,美國的2000萬以上的資產,中行變賣後隻拿到了近20萬美金,還不夠在美國付律師費的。南通的所有資產中行變賣後加起來還不到1200萬人民幣。看過斯塔維的幹部,在斯塔維工作過的員工,你們誰能相信這麽一個現代化的企業,擁有這麽先進的設備,擁有這麽多資產,最後隻賣了不到1200萬人民幣,因為其中有很多財產都被他們賣給了他們熟悉的人。老百姓不能原諒他們,我相信在共產黨內做高官的這些人員,也不能原諒他們。最後還讓我背上了4000萬美金的債務,利滾利,現在我的實際債務已經達到了近一億美金,收了我所有的生產資料,殺了我這隻雞,還要我下蛋來還他們的債務。把我的肉、血都賣掉,就是把我當黃金賣,我這輩子也還不清這些債務。這就是現實,以上我講的每一句話都是事實。
眼睛受不了。
當官的要整沒有權勢的工商界人士是很容易的,最著名的例子是毛主席在五十年代發動的工商業社會主義改造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