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退還”庚子賠款(四)
——一位美國學者關於“退還”庚款的反思 編譯自[3]
下麵的內容編譯自參考文獻3,這是1972年發表的文章。作者Michael Houston Hunt (December 19, 1942 - April 12, 2018)。文章發表時,作者是耶魯大學的曆史講師。原文可在網上查閱。
中美關係史上,有一個最為世人深信不疑的傳說,就是美國減免了部分庚子賠款。這個故事為中美關係提供了一個美國人喜聞樂見的背景。故事是這樣的。1900年義和拳運動之後,美國政府向中國政府提出了合理的賠償要求,此外還站在中國的角度,在北京舉行的和平談判中,敦促其他列強減少其索賠總額。隨後,當美國的索賠金額小於中國同意支付的金額時(原文:When American claims fell short of the amount China had agreed to pay),美國西奧多•羅斯福(Theodore Roosevelt)政府慷慨而無條件地歸還了“超賠”部分。出於感激之情,中國政府決定將這筆資金用於中國學生赴美學習的費用。
在1901年海伊致康格的信件電報中,清楚表明美國的索賠數額大大超過美國在義和拳中受到的損失和後來出兵的軍方花費總額。(美國“退還”庚子賠款(一))。盡管當時的國務卿海伊和總統麥金利,以及下一任的老羅斯福總統都在內部信件中明確要“退還”超賠部分,但真正使“超賠”的說法公開,並促成“退還”的,是一個漫長的過程。
從“退還”討論開始,Rockhill便希望從中國政府那裏得到正式承諾,把這筆資金用於向美國派遣中國學生。Rockhill轉告梁誠,羅斯福內閣要求中國政府明確將“退款”用於教育。梁誠回複說:“如何使用退還款項是中國的內政,不能事先對外宣布”。當時的中國政府希望用來這筆錢解決更迫切的需求,將款項用來發展東北,以加強對抗俄羅斯和日本的力量。
1905年至1909年間,中美兩國政府進行了一係列複雜的談判。在這些談判中,梁誠、唐紹儀、伍廷芳為中國政府的自主權做了很多努力。但是,整個談判過程,美國占絕對優勢,因為是否返還、返還金額、返還方式和用途等方麵,完全由美國說了算。而清政府迫切需要這筆錢,除非滿足美國預設的條件,否則可能永遠拿不到錢。賠償協議最終是按照美國人製定的方式和條件達成。不過處理方式很“外交”。協議中沒有將“退還”與教育直接聯係,而是通過一份外務部的補充文件,詳細說明了派遣留學生的安排:退還開始的頭四年,中國每年將派遣100名學生赴美學習,此後,在整個退還期間,每年至少派50名學生到美國留學。
這個結果,與其說表達了美國的慷慨和中國的感激,不如說反映的是美國在談判桌上的絕對優勢。
參考文獻
1. 宓汝成: 庚子賠款的債務化及其清償、“退還”和總清算(1994-2010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
2. 宓汝成:庚款“退款”及其管理和利用(1994-2010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
3. Michael H. Hunt——The American Remission of the Boxer Indemnity: A Reappraisal, The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 Vol. 31, No. 3 (May, 1972), pp. 539-559 (21 pag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