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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百年孤獨》版權談開去

(2025-08-07 00:01:40) 下一個

 

從《百年孤獨》版權談開去

 

1982年,諾貝爾文學獎頒發給《百年孤獨》(One Hundred Years of Solitude)。《紐約時報》給出過史詩級的誇讚,稱它是“繼《創世記》(Genesis - 舊約聖經的第一卷)之後,首部值得全人類閱讀的文學巨著。”著名作家餘華說,《百年孤獨》我讀了三遍,這是一本天才之作。同是諾貝爾文學獎獲得者的莫言把它當做是引路人,他說“我讀《百年孤獨》,這本書第一個感覺是震撼,原來小說可以這樣寫,緊接著感覺到遺憾,我為什麽早不知道小說可以這樣寫呢?” 莫言又說,他和許多國內作家一樣,此前都不知道滋養他們走上文學道路的各種《百年孤獨》版本,原來都是盜版。

百年孤獨| 誠品線上

對於這樣一本“天才之作”,我本應該從頭到尾好好的、認真拜讀的。無奈老眼昏花,外加一定程度的白內障,不得已而退其次,特地看完了改編的電視劇1 – 8集,等著餘下的另外8集的問世。

現在寫觀後感顯然太早,今天隻想談談有關《百年孤獨》中文版權傳說的一點感慨。

中國大陸一度譯本盜版猖獗,很多出版社隻要能拿到西方原作,找到翻譯就可出書。翻譯書不是看誰能最早引進版權,而是比誰能最早翻出譯本。作者加西亞·馬爾克斯(Gabriel García Márquez)於1982年摘得諾貝爾文學獎桂冠之後,他的一係列作品,特別是《百年孤獨》在未得到作家本人授權的情況下,便被中國的多家出版社擅自出版,據說,至少上百萬冊。有關部門的不做為或懲罰力度不足實際助長了盜版的風靡。

1990年,馬爾克斯曾到北京和上海訪問。那次中國之行給他留下頗為糟糕的印象是,書店隨處可見國內各出版社擅自出版的《百年孤獨》等他的著作,以致於馬爾克斯在北京時,曾當麵對前來看望他的中國文化界知名人士說:“各位都是盜版販子啊!”這讓當時在場的中國文壇泰鬥錢鍾書先生聽了馬爾克斯半怒半笑之言,頓時沉默不語,頗為難堪。馬爾克斯在結束那次中國之行後發下了狠話,“死後150年都不授權中國出版我的作品,尤其是《百年孤獨》”。權威的上海譯文出版社等100多家出版社都曾與馬爾克斯作品版權代理人卡門女士聯係,希望能得到授權,但是20多年都未能如願。直到新經典公司以100萬美元的天價打動了他們的心,才於2010年拿下了《百年孤獨》版權,據說那年馬爾克斯已老年癡呆了(他於2014年去世)。否則,80多歲的大師可能不會食言!

在國際社會,早有《伯爾尼公約》對版權進行規範製約。公約於1887年12月就已正式頒布生效,其中最具實際意義的一條就是:對於一般文學藝術作品而言,公約給予的保護期為作者有生之年及其死後50年。這個期限為作品保護的最低期限。而中國大陸瘋狂盜版直至新經典公司買下《百年孤獨》版權之時,其作者都還在世。

中國終於分別於1992年7月30日和10月30日加入《伯爾尼公約》和《世界版權公約》,至此,外國作家的合法權益才開始在中國得到保護。《伯爾尼公約》和《世界版權公約》作為國際義務的一部分融入了中國國內的法律係統,但中國的盜版問題一直為人詬病,尚未杜絕,尤其在數字領域仍有相當的灰色地帶。完全杜絕盜版仍需時間、技術手段、公眾意識等多方麵協調努力。

畢業以後回到北京,喜歡閑來逛書店。記得王府井的新華書店還是外文書店的二樓有間所謂的內部書店,門口有人檢查身份證(工作證)。現在想起來,裏麵應該都是盜版的書籍吧。有段時間,國內流行內部(國外的)電影,單位發票,美其名曰是供批判而放的,估計也免不了盜版的嫌疑。

國內很多民眾的公眾版權意識普遍不強和法律意識淡薄有待提高,存在“能免費的就不想付費“的理所當然的心態。同時,權利人麵臨高昂的維權成本和時間的投入也是大的問題。比如,家喻戶曉的演員陳佩斯曾因侵權向央視說了一次NO,慘遭央視和全國電視台封殺數十年。

 

二零二五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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