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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難忘的車禍

(2019-06-12 10:12:34) 下一個

一次難忘的車禍

 

1992 年6月接任CAPCO公司總裁。交接完工作沒幾天,老同誌回國了。盡管留下了車,但剛來的我們都沒有駕駛執照。總不能讓老美秘書每天都來接送我們上下班吧。於是,被毛澤東思想武裝多年的我發揚“大無畏的革命精神”,僅持學習駕照就自己開車每天上下班,也去超市買菜和日用品。在美國,無證駕駛本身就是違法行為,如果再出個交通事故,坐牢或被驅逐回國完全可能。當年,希爾頓世界連鎖飯店集團的千金大小姐因持吊銷的駕照開車被罰90 天坐牢,絕非虛傳。萬幸(好人好命?),在拿到正式執照前的那一個月我居然沒出任何事。否則,或許根本就沒有否則。。。

常言道,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的。自從那時起到如今,我遇到的交通事故早已超過十起。最難忘的一次差點喪命黃泉,現在想起,仍心有餘悸。

那是2005年的一個春夏之交。我開車參加完肯德基州路易斯維爾(Louisville)市的美國卡車展覽(The Great American Trucking Show)回家,走在印第安納州的65號高速公路上。下午四點左右,路邊一處施工,車都開始減速。突然,感覺我的車後麵被重重的撞了一下,後玻璃當即撞得粉碎。原來是一個54英尺長(國內一般最長的不過40’)的大集裝箱卡車追尾,撞到我的車左後屁股了。撞車後,它在我的車左前方繼續行駛了十幾米後,才在兩條高速路隔離的中間地帶(草地)停了下來。好險!如果不是卡車司機在最後的時刻向左猛打方向盤,我哪還有機會在這裏胡侃呀。

馬上電話911,一個年輕的白人警察很快趕到。平常看不到什麽警察的老美,一出事他們來得還真快。肇事的卡車司機也是一個白人,更年青。警察下車後就和卡車司機不停地在說話,我以為是警察在了解情況,沒在意。但等了一會兒,還沒見他叫我,我就主動地走過去想說明情況。但警察很不耐煩,揮手叫我回到自己的車上去等。之後,他也就再沒有向我了解情況。在等拖車到來的將近半個小時裏,卡車司機竟坐在警察車的副駕駛的座位上一直談笑風生。我想,事故的責任原因是再清楚不過的了,他不問就不問吧。又過了一會兒,警察的報告寫好了,給卡車司機和我各一份。我問警察:應該不是我的錯吧。警察說,你自己看。盡管英文不算好,但簡單的報告我還是沒有問題的。報告寫道:因為我臨時變更車道的緣故,後麵的卡車來不及避讓,造成車禍。另附罰單一張。這樣的結果完全出乎意料!我立刻質問道,你憑什麽說是我違章的?他說是卡車司機說的。但據我觀察,應該是他教唆卡車司機說的才對,因為事故剛發生時,卡車司機還連著對我說了幾次SORRY。我再問,那你為什麽連一句話都不願意聽我說明情況呢?他打著官腔地說,我有權力這麽寫,你不接受,可以上訴。我說,我肯定會的。他問,你上過法庭嗎?我說那又怎樣(SO WHAT)?他語帶威脅地說,法庭聽警察的,不會聽你的,你不會贏。接著問我是不是日本人,估計他這個鄉下老警,不知“季節已變換”,還以為亞洲麵孔裏隻有日本人才開得起豪華的 SUV吧。見我這個老外不好欺負,他轉而來軟的,勸我:你保的是全險,大不了支付一個DEDUCTABLE($500)。這個年青司機才工作不久,出了這麽大的事故,飯碗不保。哦,你同情小司機沒有錯,但作為我們納稅人供養的“人民”警察,你怎麽可以不秉持公道,知法犯法?如果你早跟我“好說好商量”,我們也不是完全沒有私了的餘地。老美很多白人骨子裏歧視有色人種,隻不過他們平時大多偽裝得很好。如果我是白人,甚至是老黑,估計他都不敢如此肆無忌憚的顛倒黑白。但報告已就,此刻和他爭執已無意義。考慮到將來的上訴,我需要證人。於是,我問目睹了車禍的路旁的修路工人,請求他們給我做個證人。很簡單,隻要作證我沒有臨時變更車道,簽個字即可。結果,每個人都說,他們沒有看見(I DID NOT SEE)。TMD,一幫十足可惡的鄉下爛人!中國有句古話 - 窮山惡水出刁民。人性其實都差不多,用在老美這裏一樣沒錯。我在印州工作過七年,這是個以農業為主的州。老美大部分州都執行冬/夏令時,隻有少數幾個州不執行,印州就是其中之一。我那時還跟同事開過玩笑:農民要什麽夏令時,知道上午下午就足夠了。叫來的拖車公司是這個警察找的,獅子大開口,宰人沒商量。好不容易另找了一家,晚上十點多,我和車才安全地回到了家。

原本籠罩在美利堅頭上美麗的光環被瀆職的警察打碎了一地,有些沮喪的我開始著手找打交通事故官司的律師。電話了好幾家,都不願意接我的案子。還麵談了一家,那位律師先問我有沒有受傷,我以誠相告。之後他就沒了興趣,跟我說,你出事的地點離這裏開車至少兩個半小時。我每小時收費是$250。路上來回的時間都是要收費的。很顯然,他也不接。事情明擺著的是,沒有太多油水的差事誰都不想幹。但這樣的情況是我之前根本沒有想到的。如果我真的受了傷,最好缺個胳膊少條腿(有些人本無事,聯絡不良醫生開假證明的事時有耳聞),情況則會完全不一樣,律師們可能會不請自到(有人專門給律師通風報信)。多數情況正如律師們的廣告:“工傷事故,不贏官司,絕不收費”。他們難道“學雷鋒”?非也,他們要的更多,與事主協議分成。

沒有辦法,我隻好求助為我公司打過業務官司的律師。他答應為我到事發當地找專門的律師,因為就算收費貴,至少可以省去這裏的律師來回開車上事發當地法庭的時間。大概律師之間容易溝通,他真的很快找到了一位。那位律師來電,了解了情況,我也書麵寫了一個情況簡介。他要求我兩天之內快遞立案等費用,記得是不到$1,000。我當即照辦。我的保險公司知道我自己聘請律師打官司之後,他們的律師也主動參加進來一起打。因為如果贏了案子,此次修車的$ 9,000元左右的費用就會轉由對方保險公司支付。但這個案子對於我來說,經濟上並沒有什麽實惠。贏了,也就省了我的保費自付的$500元以及罰單的約$175 元,當然還可以少一個不良記錄。但前提是不考慮可能天價的律師費用。我當時一根筋,年輕氣盛,發誓一定要討回公道,並做好了多少錢都要打到底的打算。

案子交給律師後,除了補充材料,我基本就不再過問。大約一年多後的一天,律師給我電話,告我贏了官司。高興之餘,想到了一定不菲的帳單。不料他說,你隻需再付幾百塊(記不太清了)就可以結案了。贏的結果,我是預計到了的,但總共隻花費了$1,000多塊卻大大出乎我的意料,莫非我的保險公司支付了大部分費用?都說“好人好命”,有時你不“迷信”還真不行。之前打過業務官司,原以為我會不停地收到律師按小時計算的賬單呢。

那次車禍過去十三年了,“大難不死,必有後福“乎?慶幸當年果斷地拿起了法律的武器,討回了公道。任何社會都不可能完美,美國也不例外。我的經驗教訓是:出了事情以後,不要膽小怕事。一定要請一個好律師,也一定不要怕花錢。千萬不要采取老祖宗的“明哲保身”,“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以及“惹不起還躲不起”等等的處事哲學。美國是個法製國家,律師從業人數據說占世界的60%。作為少數族裔的我們,相對弱勢,更應該學會善用法律保護自己。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七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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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評論 (6)
評論
謙謙美君子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GuoLuke2' 的評論 :
我沒有關注之後的事情。在老美,警察說話也需要能被證明才算數,也即,我們常聽老美法庭上說的“prove it”。他說的無人證明,而我說的"make sense",加上我的律師團隊厲害的話,這老警必死無疑。老美有一條很厲害,就是你作證時,必須宣誓沒有撒謊,撒謊的後果在美國是非常嚴重的行為。如果警察知法犯法,他一輩子都會帶著這個汙點,至少,警察是幹不成了的。
商榷。
GuoLuke2 回複 悄悄話 好文章。很想知道究竟是怎麽贏的。如果警察承認說謊企不連工作也丟了?
謙謙美君子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老生常談12' 的評論 :
我們都是外來戶,開始不懂,隻能吃一塹漲一智了。
清漪園 回複 悄悄話 給您點讚!就是不能讓這種壞警察得逞。住在南方的紅州遇到種族歧視嚴重的壞警察的幾率真的恐怕要比住在東西海岸移民多的州要大些。我在美國遇到的都是好警察,我兒子在費城出車禍,遇到的也是好警察。
老生常談12 回複 悄悄話 去年的一次與你的類似,警察一句也不問我,基本不理我,幾個全去和對方聊天,聊得火熱。

然後過來要我的Registration和保險卡,要我一分鍾內立即拿出保險卡,否則立即逮捕我。

雖然是對方撞我的車,但是警察寫報告說是我的錯。

我自己到法院,隻是Dismissal我的案子,免去罰款,但是並沒有判對方的錯,我的保險還是長了,得影響6年,累積也是幾千元。

警察叫人來強行拖我的車,說是危險,雖然隻是撞到後麵Trunk壞了,0.5邁就$140。然後車行說是車報廢,撿大便宜,很低的價格買下保險車,拆零件更值錢。

這是警察,拖車,修車行一條龍作業。
謙謙美君子 回複 悄悄話 又找到一篇打官司的舊文,供有興趣的諸位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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