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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先秦諸子學習筆記之六)
《老子》一書,也即《道德經》開宗明義就是以上這十二個字。老子的原文是:
道可道,非恒道。
名可名,非恒名。
為避恒帝的諱,漢代時把“恒”改為“常”。
以前讀到“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時,總以為老子是在玩弄文字遊戲,無非就是想繞個圈表達“大道不可言傳”的意思嘛。直譯為:道是可以講(道)的,但道出來的就不是永恒的真理;認知也是可以講(名)的,但名出來的都不是絕對正確的了。它們的意思也可以這樣表達:
那麽永恒又是什麽呢?老子認為永恒是人類永遠不可能達到的境界。因為人受製於自身,認知注定是片麵的盲人摸象。如同魚兒看海麵,螞蟻看大地一樣。
既然沒有永恒的方法和永恒的認知,我們又應該怎麽做呢?老子給出的答案是:無為而無不為。也即一切順其自然,隨緣而安,該怎麽生活就怎麽生活,該幹什麽就幹什麽。事到臨頭了,人自會知道怎麽做;事情還不明朗,也別杞人憂天、庸人自擾。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是老子道家樸素的辯證哲學的經典之一。魯迅先生曾這樣評價《老子》:“不讀此書,就不知中國文化,不知人生真諦”。中國文化的博大精深可能就在於此:什麽事情都似是而非。所以做事的人總不對(做事就可能犯錯);而不做事的人永遠正確(不做事就不犯錯)。但我更同意這樣的說法:老子的道理其實就是沒有道理的道理,屬於“大道理”或曰“玄說”。在咱們老百姓看來,老子的學說就是:說了跟沒說差不了多少,不能解決任何實際問題。
有辱聖賢了,祈蒙見恕。
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