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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美處罰上班「摸魚」員工,公布看視頻、聽歌 APP 及流量,這種做法合理嗎?是否侵犯員工個人隱私?

(2021-11-18 14:59:31) 下一個

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否?

王侯將相寧有種乎?

陳壽《三國誌》裴鬆之注引《曹瞞傳》:

常出軍,行經麥中,令“士卒無敗麥,犯者死”。騎士皆下馬,付麥以相持,於是太祖馬騰入麥中,敕主簿議罪;主簿對以春秋之義,罰不加於尊。太祖曰:“製法而自犯之,何以帥下?然孤為軍帥,不可自殺,請自刑。”因援劍割發以置地。

從前有個大人物,名字叫曹阿瞞,瞞天過海的瞞,下令士兵們騎馬在路上走的時候,不能侵犯麥田,侵犯了麥田,就要殺頭。

這條命令一出,騎馬的將士們都不敢騎馬了,撥開麥子相互照應,讓馬通過。小兵們不騎馬,大領導怎麽可能不騎馬。曹阿瞞的馬性侵了麥子。他就讓大秘定罪。大秘號稱大領導手下第一馬屁精,豈能浪得虛名。所以說出來的話最有水平,他引用孔子寫的《春秋》的大道理,說刑不上大領導。曹阿瞞怎麽可能把孔子一個四體不勤五穀不分的臭教書的當回事,說:我定下的規矩,我自己觸犯,怎麽能帶領將士們?但我身為主帥,不可自殺,請允許我自己懲罰自己吧。就拿劍割下頭發扔到地上。

如果企業底層侵犯麥子是浪費糧食的死罪,高層侵犯麥子就是大愛無疆,這能說得過去嗎?

曹阿瞞一個封建思想嚴重到無可救藥的封建軍閥,還知道製定規則、宣告規則、上下平等,做不到平等也盡量身體力行。那麽,現代馬三表(馬騰雲死磕)私有製思想教育下的企業大領導們是怎麽做的呢?

企業領導們和下屬自然是不會一起工作的,領導都有自己的獨門辦公室,出行還有獨家辦公艙,睡覺都是特製大號辦公床,從來都號稱在辦公,但從來都沒法做到三公:公正公平公開。

這樣的領導,怎麽可能服眾?

辦公場所,光明正大地侵犯員工的私欲,是生產力高度發達的最高要求,那麽,為了進一步解放生產力,領導能不能一視同仁,讓員工也同樣監督一下領導的私域呢?領導如果工資高的話,領導的時間比員工的時間要金貴得多,領導摸魚的成本自然比員工大,那麽,防止領導摸魚必然能大規模提高生產力。這就是所謂的兵熊熊一個將熊熊一窩。

隻可惜在生產力發展的初級階段,雖然是公有製企業,隻許州官跑馬,不許百姓吹牛[1]還是常態。

子張曰:“何謂四惡?”子曰:“不教而殺謂之虐;不戒視成謂之暴;慢令致期謂之賊;猶之與人也,出納之吝,謂之有司。”[2]
翻譯:子張說:“什麽是四惡?”孔子說:“不加教育就要逮捕叫做虐待,不看原因隻苛求成功叫做暴戾,不看時間隻限期完成叫做害人。同樣要奬勵先進,卻出手吝嗇叫做小氣。”

不教,就是不教別人怎麽做,不培訓員工。不培訓員工不犯錯,卻等著員工做錯了變著花樣來懲罰錯誤,這就是虐待狂。

如果一個公司要懲罰“摸魚”員工公布抓奸在床的錄像,那麽,有沒有事先告訴員工他們會這麽做呢?如果沒有事先用培訓的方式告訴,這就是虐待。屢教不改是員工的錯,不教而罰是領導的惡。

如果要懲罰“摸魚”,卻不問摸魚的原因,隻想看到沒有摸魚的結果,這就是暴力魔。

不加監督突然限期就是大耳賊。

能幹的不獎勵,獎勵也是把人當猴子一樣給個香蕉就認為對得起猴子了。這是小氣鬼。

孔子說的,其實就是做事能和諧式成功的一般途徑。我覺得是符合認識規律的。你製定合理的規則,公布規則,培訓員工遵守規則,預先告訴員工不守規則會受到什麽處罰,平常監督員工不讓違背規則,員工又怎會違背規則?

製定合理的規則,需要調動員工的主人翁責任感,征得員工的同意。當領導和下屬不是一條心,不能打成一片,在辦公室變成辦私室的時候已經涇渭分明的時候,這條很難辦。因為下屬就算是同意,也未必是真心同意。

就算我知道摸魚不對,但我就想偷偷地摸魚,我也不知道為啥。你覺得我的想法我能給你說嗎?

大多數時候,員工自己也找不到原因。如果是開明的領導,能找到原因,還能根據原因來因勢利導。半開明的領導,不問原因,隻認現狀,認清拿多少錢幹多少事,有多大權幹多大事,根據現實,因風就雨,因勢利導。

摸魚的原因,可能就是摸魚有益於身心健康有利於讓無聊至極的工作繼續下去。而如果正麵解決的話,就是想辦法把工作變得有趣,把被動接受的填鴨變成主動吸收的企業共有主義員工作主的主人翁。

想想看,我一個穿越到曹魏的現代人,如果能有權監督曹阿瞞和麥子的二三事,不擔心封號刪號,我會不會精神大振,從此把工作當成了樂趣,007都不在話下?

但要是我到了現代,除了受規則支配,還隻能看著曹阿瞞們隻許州官吃魚不許員工摸魚,而我偏偏就是那條可憐的魚,我會有啥感覺?

不經群眾同意的規則,隻會被群眾踐踏。


國美處罰上班「摸魚」員工,公布看視頻、聽歌 APP 及流量,這種做法合理嗎?是否侵犯員工個人隱私?

我對故事的具體經緯並不太清楚,但用曆史唯物主義的觀點看問題的話,企業必然有曆史現實的局限性,那麽,在擴大內需被曲解成內卷甚至內耗的時候,這個企業很有可能和許多庸庸碌碌天天996忙著內卷的低效企業一樣,領導和下屬階層分明,做不到公平公正公開,不教會別人讓人犯錯誤,不實時告誡讓人犯錯誤,不殷勤監督讓人犯錯,不會正麵激勵隻會負麵打擊從而打擊勞動積極性,連兩千年前的教員都比不上,更別提兩千年後的教員了。

如果國美能做到先禮而後兵,至少做到先警告,警告無效,然後公布。即使規則不合理,可以勉強認為合理。

至於是否侵犯員工隱私,在犁某地都能公布的現實下,你還妄想員工的冰封隱私,這恐怕是沒有接受足夠的高度發達生產力先進形象教育,沒有被企業的破冰團建活動給融化成企業的熱血主人翁。純粹是想多了。我覺得正確的態度應該是,秉承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大家都不要隱私,爭取讓領導與民同樂。


子非魚,可知魚之樂?

其實,我就是那條魚。

你們這幫人就行行好:

領導吃魚的時候吃相好點。

員工摸魚的時候給點誘餌。

那樣,魚高興了,說不定還能舊時朱門魚,走入百姓家,實現家家有魚君臣魚水情的和諧吃魚新世界。

 

參考

  1.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46804740/answer/2215720655
  2. ^https://ctext.org/analects/yao-yue/zh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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