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老夫的晚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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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查”中殘忍野蠻殺人(廣西文革暴行錄)

(2018-12-20 15:06:24) 下一個

1968年6月中旬至10月底,陽朔縣革委會根據上級的有關會議精神,有組織、有領導、有計劃地在全縣開展“三查”運動。即:查“走資派”、“叛徒”、“黑手”;查地、富、反、壞、右的破壞活動和暗藏的反革命分子,(後來發展為“三查一清”運動,增加了清理階級隊伍的內容)。在“三查”運動期間,全縣從上到下,開展了大檢舉、大揭發、大批判、大鬥爭、“刮12級台風”,對階級敵人進行大掃蕩。全縣到處亂抓,逄抓必鬥逄鬥必打。據統計,全縣被批鬥的有2513人;被打傷殘的727人;被打死和逼迫自殺的共601人。被迫害致死的人中:有的被活埋、有的被剖腹填石、有的被丟下河淹死、洗菜池內溺死、有的被匕首戮死、有的被石頭砸死、有的被砍頭、有的被拖死的、有的被成批槍殺死、有被從高台上丟下去摔死的等等。殺人手段可真是殘忍。

葡萄區烏龍村的黃八生、潘率西被活埋,林家旺村一次打死6人的事件就是那十分殘忍、毫無人性的殺人事件中的二例。

1968年7月10日晚,葡萄區福旺鄉“三査”小組負責人唐六×、鄉長徐保華帶領民兵押著在“三查”中被關押在鄉政府的烏龍村社員(地主分子)潘率西、黃八生到烏龍村批鬥。

會場設在一、二隊的曬坪上,烏龍村的容上六主持批鬥會,徐保華在會上講了潘、黃的所謂反攻倒算問題。潘、黃即被眾人用木棍毒打;會上,潘率西被吊在籃球架上,黃八生被打致休克。會後,徐保華對容上六說;這兩個壞東西我們不要了,派人埋去!容即派“四類”分子李運六等人帶上工具去埋人。

在容上六等民兵的監督下,“四類”分子劉勤宜、劉五三抬著黃八生; 潘率西被捆綁著自己走。在往帽子山的途中,黃八生蘇醒並要求喝水,抬的人給他喝了路旁的泥坑水後,一直抬到帽子山的廢石灰窯上,容上六指派劉勤宜、劉五三將潘率西、黃八生推下窯裏,接著,容上六等民兵就往窯裏砸石塊,由於石塊不大,在窯內痛得難以忍受的、處於絕望的潘、黃不斷的呼喊著:這樣死不得的,這樣死不得的……。容上六叫“四類”份子們往下倒土,一直到把石灰窯填滿,潘率西、黃八生被活埋。

1968年7月初,葡萄區葡萄鄉政府“三查”領導小組懷疑本鄉社員秦景有等人組織了暗殺隊。鄉長“三查”小組副組長黃振邦等人多次逼供,秦景有受不了拷打,違心的亂講組織了“飛虎兵暗殺隊”。並說隊長是秦景有、副隊長林九準、參謀長林素、聯絡員林五高、偵察員秦中意、成員林用中、林傑。這些先後被抓到鄉政府關押、審問。

7月13日晚,林家旺村第十二隊隊長、武裝民兵林初耐召集本村幾個生產隊隊長和一些積極份子在曬坪開會,林初耐對眾人說:“他們(指本村的林九準等人)組織了暗殺隊,想殺我們民兵,現在他殺不倒我們了,我們就要殺他們。”林長高是剛從桂林武鬥回來的民兵,他接著說:“搞就搞嘛!今

 

晚不搞,等‘7·3’布告下來就搞不成了。”林八權(第十四生產隊隊長) 等人也表示同意。在場的人議論了一下,林初耐就叫各自回去拿木棍,馬上到鄉政府拉人。

到鄉政府後,眾人在門外等,由林初耐、林必任進去交涉,他們謊稱要拉本村被關的人回去批鬥,看管人員同意,並把關押在樓上的林九準(53 歲)、林用中(64歲)、林傑(48歲)、林素(53歲)、林五高(19歲)、秦中意(39歲)等6人喊到“天井”裏跪下,由林初耐等人把被跪者身上的繩子重新捆綁緊,然後,眾人將他們拉到西彎裏板粟林。到達後,眾人分開休息了約10分鍾。隻聽到林長高對眾人大喊:“架勢”(即動手打)在家帶了木棍去的林科寵、林發高、林發發、林順×、林定榮、林烈高、林日星、林定等、林初耐等人一齊動手猛打。林九準等6人頭破血流在亂棍之下死於非命,眾人打人打疲倦了,停下到路旁抽煙。夜深人靜,有人聽到被打者的仍在扯氣——沒有死!林初耐就叫林定來等原來動手打的人去“補火”。這樣有的人用木棍、有的人用石頭又亂打、亂砸起來。最後,林初耐用手電筒照著逐個檢查,確認林九準、林用中、林傑、林素、林五高、秦中意等人都死了,才罷休。

第二天,民兵派“四類”分子把被打死的人抬到桐合嶺(地名),分兩個坑埋掉。

在1983年廣西處理“文革”遺留問題工作期間,在“三查”中形成的冤假錯案,已全部得到徹底平反,冤死者得到昭雪。對活埋潘率西、黃八生的責任人:唐六×(已死)、徐保華、容上六予以開除黨籍的處分。對打死林五高等6人的責任人:林初耐被開除黨籍,其他凶手都是非黨民兵,故沒有處理。

(以上材料來源於縣委“處遺”辦檔案局專案案卷)

中共陽朔縣委整黨領導小組辦公室編

198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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