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竹區地處昭平北麵,與蒙山、荔蒲、平樂等縣毗鄰,是個山區區,“文革”期間,是我縣亂殺人最多的區,區革命委員會於1968年4月2日成立,5月初開始殺人,到7月20日止,僅70多天時間,全區被殺死,迫死共187人,占當時總人口的1.23%(其中被殺176人,被迫自殺的11人)。這個區沒有發生過武鬥,絕大多數是被加上“反革命”罪名被打死、逼死的,如捏造所謂參加“平民黨”和“反共救國軍”,在這些所謂“反動組織”擔任一定“職務”而被殺害的就有79人,參加這些組織的“斬草”還要“除根”, 全區被殺絕的有9戶。
68年5月中旬,區召開緊急會議,由區武裝部長何宗源傳達縣革委和縣武裝部召開的會議精神,說:“階級敵人不甘心死亡,外地有組織‘平民黨’的,我們區以李宗煌為首組織‘反共救國軍’,回去後各鄉要大力檢舉揭發、開好各種會議”。會議結束後,何宗源親自到鹿鳴鄉“蹲點”,所謂突破了黃建華交代了這裏有反革命組織,進而用逼、供、信的辦法得出鹿鳴、大中、古盤等3個鄉參加“反共救國軍”的名單,並查出他們的所謂行動計劃是先破壞電話路線,搶民兵槍支、殺鄉幹部,再劫糧所、供銷社、信用社等,暴動時間為農曆5月30日。在召開仙回片幹部會議上,何交帶處理這些人時,幹部不要出麵,不能動用民兵武器,要用無煙炮(石頭、木棍)來殺害。結果,僅鹿鳴、大中、古盤3個鄉先後被殺害就有99人之多。
區革委副主任莫若佳,每到一次古盤,就要殺害一批人,上午到下午殺,下午到第二天殺,共到4、5次都是這樣,該鄉分13批殺了34人,年紀最大的70歲,最小的12歲。
這個區殺人手段極其殘忍,有槍殺、棍打、刀殺、繩勒、活埋、水淹、先割耳朵後殺、先打傷後用煤油澆、燒熱燈囪燙、倒埋、石頭砸爛腦袋等, 還有少數主謀和凶手,殺人後奸汙或奪死者妻、女,如紙社峽口生產隊彭文旺,他殺了李昭廣後又強奸其小妹(17歲)就是一例。同時還強迫被關押的人交所謂“看管費”。埋葬受害者時也是聞所未聞的,如古盤鄉殺第一批時,強令準備第二批被殺害者扛去埋。殺到最後無人埋,才叫家屬埋,埋死者不準挖新坑,要找埋過人的舊坑埋。
83年開展“處遺”後,對主謀和凶手分別依法作了處理,何宗源判刑15 年,劉世光判刑15年,彭文旺判刑11年;莫若佳自殺,給予雙開除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