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山縣檀墟公社東岸大隊,在1968年3月10日,隻用2個多鍾頭,便害命62條,這是駭人聽聞的慘痛事件,令人發指,這件事的經過是怎樣?現綜述如下:
一 、 事 件 起 因
1968年元月至3月初,大隊民營長鄧創興、支書勞加世,參加縣武裝部在靈山由單德、徐廣傑主持召開的“抓促”會議,會中與會者傳閱了蘭考縣“專政是群眾的專政。靠政府抓人不是好辦法……”的傳單,並觀看靈城公社陳榮等人被殺死擺在豐收橋底下沙灘23具屍體的“示範”以及多次參加檀墟公社“貧委”由曾榮邦(公社幹部)、李雄(退休幹部)、陳凱(小學教師,判5年徒刑)分別在黃樓鋪、財管所召開的會議,聽曾、李講所謂階級鬥爭形勢,說什麽地主搞複辟,各大隊要學習蘭考掃地出門,大講“群眾專政”的經驗,會後由曾榮邦決定並布置以大隊為單位規劃殺人,並由陳凱催報殺人進度的數字。鄧創興回大隊部將縣、社會議布置的精神在大隊幹部、貧委、“文革”成員等會議上傳達,這是造成殺人的起因。
二 、 策 劃 殺 人 經 過
1968年3月9日(即殺人前一天)上午,由鄧創興召集大隊支書勞加世、治保主任勞創略、“文革”主任譚枝能、副支書譚作輝駐地公社幹部勞誌實共6人在大隊樓杭開會策劃殺人。鄧創興說:“專政是群眾的專政,靠政府抓人不是好辦法,龍窟塘、沙井大隊都殺地主了,財管所會議催要殺人進度。現在地主很囂張,晚上地主去敲梁福生(大隊幹部)的門,如果梁福生開門就被地主殺害了……。”鄧問到會人員說:“我們大隊怎麽辦?現在我們要研究怎樣對付地主的問題了,如果我們不殺他們,他們就要殺我們,如何做好?靠大家商量!”接著支書勞加世講:“我看這件事(殺人)很難講。不知正確不正確,上級又沒有指示,人家做(殺)了,我們不做不好, 是否做(殺)三幾個民憤大的頑固分子、靠大家研究決定。”勞創略說:“現在人家四邊殺了,今後不知是誰錯,人家大隊殺人了,我們大隊不殺也不好辦”。譚枝能(大隊“文革”主任)講:“殺人上級沒有指示,上級文不製止,是不是正確我分不清,要是殺三幾個民憤大的分子可能問題不大,但象人家大隊那樣大小老幼一起殺,我認為太殘忍,恐怕殺不了,但要殺我也不能拒絕”。勞誌實講:“人家如何做你們跟著做總不錯。錯,也不單是你大隊,你們講要政府下令發指示是沒有的,專政是群眾的專政,現在人家已經有樣板嘛!隻要看你們的具體措施了,決定幾時動手,人力如何安排,大家統一好,不要拖長時間啦!”鄧創興接著講:“不一起殺留下來誰養?是誰殺了他家的親人,今後長大了會報仇。”譚作輝(大隊幹部)接著講:“今日小是貓仔,今後長大了就是老虎。是否決定明天做(殺)。”勞誌實講:“明天就明天嘛!要抓緊,否則走了就抓不到。”支書勞加世講:“既然明天動手(殺),我意見明早是否召開一個生產隊長會議,一方麵通過隊長們,另外叫隊長安排人力上來,否則我們無人近身怎麽辦!”會議一致通過明天開各生產隊會議,會議將結束時,勞創興即布置勞加世去買繩子(縛人用)。當天中午,勞加世就到檀墟買20對麻繩交給梁福生和鄧卓拿回大隊。
1968年3月10日早上7點半鍾,勞創略從大隊出來回天頂山村,回到大隊部底水溝邊見到地主出身的譚文高、譚文經、譚錫蕃3人去斬木尾,便懷疑他們想逃跑,勞創略上前攔住問他們去那裏,他們回答講是生產隊長叫斬木尾圍秧田,勞創略便放他們走。勞創略也走開,沒多遠。碰見勞誌實從天頂山去大隊路過此地,便將3個地主上山斬木尾向誌實講,然後勞誌實講:“醒喂,把他們攔回來,勞創略便叫在附近勞動的勞家善、勞創綻、勞加章等人一起將譚文高等3人押回大隊,當時已驚動四方各隊社員,民兵陸續到大隊,大隊幹部勞加世、鄧創興、譚作輝也相繼到大隊,原定當天早上召開的隊長會議開不成了,譚作輝提出:“現在有的地主想逃跑上山,我們要抓緊時間把所有的地主都抓來,遲了就抓不到了。”於是勞創興分工,由譚作輝、勞加略、勞加世、譚枝能、鄧創興5人分別負責第2、3、4、5、6生產隊抓人上大隊。約中午11時,總共抓了男女老幼60餘人,關押在大隊,並派民兵看守。鄧創興即打電話到沙井和龍窟塘兩大隊要求派民兵來支援,並打電話到檀墟食品站找到在那裏參加公社召開浸種會議的梁永裕,叫梁安排人去謝賴大隊將當時在那裏建房的譚錫幸抓回來。梁永裕即派當時一同參加會議的梁福生、勞創佐去抓譚錫幸回大隊。
中午飯後,在大隊部樓上召開大隊幹部會議,會上鄧創興提議講:各大隊的幹部群眾都來了,幹脆召開一個群眾大會,叫群眾表態殺與不殺,作為通過群眾。並研究先殺地主分子,如果是貧下中農嫁來的婦女不殺。這時沙井大隊由勞政強、勞延芳帶隊的十五、六個民兵和龍窟塘由姚善芳、姚實修帶隊的10多個民兵已趕到東岸大隊部,並催促趕快行動(殺),否則就用槍打死在大隊屋裏,東風場六盧山看林員職工伍輝、公社畜牧場職工勞秀興也隨後到來,勞創興、勞加世就分頭行動。鄧創興將在押的計劃殺與不殺的人分開關在屋裏。殺的交給沙井、龍窟塘的民兵去捆綁,勞誌實負責割繩(將一條繩割做2用)。勞加世、譚枝能等人召集在場的幹部、群眾到第二生產隊曬場開大會,先由譚枝能講幾句話,接著鄧創興拿出一把斬柴刀作假證據說:“現在地主想逃跑,想搞複辟。現在我們要進行第二次反霸……!”。最後大聲問群眾:“要不要殺地主!”。當時有很多群眾不出聲,隻有少部分人講要殺。支書勞加世又宣布:“各生產隊把地主抓來,殺一個得錢3元6。”這樣就宣布散會。
1個鍾頭後,各隊已把地主出身的男女老少押到大隊,勞加世指揮鄧創興把譚文高等第一批28人押到三廟嶺交給本大隊民兵和沙井。龍窟塘大隊民兵殺害。接著民兵勞強章、勞朝秀等38人把其餘被害者34人押到殺場用刀、鴨利、木棍、鐵鍬打死。這樣東岸大隊僅用2個鍾頭就殺害了62條人命,悲慘至極。
東岸大隊亂殺人事件,在1983年“處遺”期間,對事件的策劃者和凶手進行了嚴肅處理。其中勞加世被判9年徒刑,勞創興判處15年徒刑。對受害者進行平反、昭雪,並做好了遺屬善後工作。(以上材料來自縣《“文革”大事記》及整黨辦核查組存檔中“文革”問題被捕判情況《花名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