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李一哲亊件
1974年11月,一份署名“李一哲”的大字報---《關於社會主義的民主與法製——獻給毛主席和四屆人大》在廣州北京路貼出,隨之轟動國內外。
“李一哲”是四人的筆名:廣州美術學院學生李正天、回城知青陳一陽、廣東水產製品廠工人王希哲,廣東人民廣播電台技術部副主任郭鴻誌。
這是文革期間,廣州市民間公開抨擊“文革”的大字報。
大字報借“批林批孔”形勢,否定文化大革命。
大字報帖出後,廣東省委對大字報的定性意見不一,省委書記報呈中央。江青認為這次“解放後最反動的文章”。廣東省委隨即組織全省批判。但當時毛澤東放言,“大字報貼在馬路上,我看沒有什麽不好,外國人要看,中國人更要看,群眾有氣,就讓他們出氣。大不了以後洗一洗”,並指示要開展批判辯論,以批倒他們,不用抓人關人。1974年12月,中共廣東省委決定對李正天等人組織批判,1975年,對李正天等人開展了多達數百場的批判會,但趙紫陽沒有抓李一哲﹐也沒有限製讓他們的人身自由,在批判會上允許他們反駁和陳述觀點。
二,韋國清鎮壓抓人
1975年10月,韋國清調任廣東省委第一書記。上任伊始,他即推翻前任書記和省委有關處理“李一哲事件”允許辯論不抓人關人的政策,立即鎮壓抓人。“李一哲”四人先後被逮捕。其中,李正天押往粵北礦區石人嶂鎢礦“接受監督勞動改造”,陳一陽被押到農場監督改造。李正天在礦區遭到輪番批鬥毆打,有一次被毆至躺在血泊中達三小時之久。
粉碎了“四人幫”後,韋國清更利用清查“四人幫”之機,進一步迫害“李一哲”。1977年3月,李正天、郭鴻誌、王希哲、陳一陽先後被捕入獄,一批與“李一哲”有牽連的幹部和青年,也受到隔離審查和內部批判。1977年12月中旬在廣東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韋國清公開宣布“李一哲”是反革命集團,其罪名為“四人幫大亂廣東的社會基礎”,準備對李正天、陳一陽、王希哲、郭鴻誌判刑。
韋國清一到廣東就咬住“李一哲事件”不放,蓄心積慮要置“李一哲”和一大批同情者於死地,連毛澤東有關對李一哲不抓不關的指示也置之不顧,硬把“李一哲”等人定為反革命投入大獄。韋國清之所以對李一哲事件如此,其一是李一哲大字報中,抨擊的林彪的“封建性的社會法西斯專製”,也正是韋國清文革十年在廣西建立的幫派政權的本質,讓他難以容忍;其二是大字報中,揭露了黃永勝等1968年在廣東廣西等地用軍隊鎮壓屠殺人群眾的罪行,更讓韋國清如坐針毯,因為他正是於1968年與黃永勝合謀在廣西屠殺十多萬無辜民眾的。為掩蓋自已罪行,韋國清便再度在廣東開殺戒,企圖壓住廣東以穩定廣西。
由於,廣東與廣西省情不同,李一哲大字報在廣東民眾中獲廣泛同情,加之,廣東黨政領導中,除極少數外,不少人對韋國清的鎮壓表示不滿,如省委書記吳南生、寇慶延等,廣東省老領導、德高望重老紅軍李堅真大姐甚至公開指責韋國清,“怎麽能這樣?中央不是講過不許打人,不許抓人嗎?”並立即通知下麵不得亂來。
韋國清在廣西是一言九鼎,對任何人,他有生殺與奪的絕對權力,在廣東,卻連小小的“李一哲”處置起來都感不順手,還備受各方責難,惱羞成怒之下,韋國清趁毛澤東去世和“四人幫”倒台的政局變化之機,強奸民意,竟用省人大會議的講台,定“李一哲”為反革命集團罪。收起全文d
三,習仲勲為“李一哲”平反
1978年4月,習仲勳任中共廣東省委第二書記。韋國清調任總政治部主任。
習仲勳到廣東後,即親自過問“李一哲事件”,經幾個月調查了解後,召開省委常委會研究“李一哲”問題。常委經幾番討論,都認為“李一哲”不是反革命集團,他們的大字報也不是反動大字報,應予以平反,並馬上向中央匯報省委常委決定,習仲勳同時指定由省委書記吳南生負責啟動“李一哲”平反工作。
1978年12月,習仲勳任廣東省委第一書記,廣東省革命委員會主任,接著又兼任廣州軍區第一政委、黨委第一書記。12月29日,省委常委會決定正式為“李一哲”平反。12月30日釋放李正天、陳一陽、王希哲、郭鴻誌等人。在釋放後的兩天,吳南生接見了他們,明確表態“大字報不是反動大字報,(“李一哲”)不是反革命集團,不是打砸搶分子,不是幫派勢力”。
黨中央在1979年1月26日批複廣東省委的請示,同意為“李一哲”平反。2月6日下午,廣東省委在廣州友誼劇院召開“李一哲反革命集團”公開平反大會,一千多群眾參加大會。
會上,省委常委寇慶延宣讀了關於省委員會關於處理“李一哲”案件的決定:“李一哲”不是反革命集團,《關於社會主義的民主與法製》不是反動大字報,應予平反;被拘押的“李一哲”成員全部釋放”;受牽連被審查的其他人,應按照本決定的精神,實事求是地予以解決;在處理‘李一哲’問題上的錯誤,由省委承擔責任,進行自我批評,要求有關單位依照‘有錯必糾’的原則,抓緊解決有關‘李一哲’案件的遺留問題。
平反大會上,省委書記吳南生代表省委講話指出,“李一哲”的大字報”,提出民主與法製的問題和觀點在許多方麵是正確的,通過對李一哲案件的處理,省委認為一定要堅持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進一步解放思想,實事求是,有錯必糾,必須堅持民主集中製原則,允許人民講話,鼓勵人民關心國家大事,集思廣益。
在這期間,習仲勳先後4次接見李正天等人,其中在2月1日的接見中談了三個多小時。在接見中,習仲勳一方麵,耐心聽取了“李一哲”成員詳細述說他們寫大字報、受到批判和迫害的經過,另一方麵,向“李一哲”成員介紹了有關平反問題上,中央的精神和省委的工作,他指出 “李一哲”的問題,本來應該早解決,但沒有肅清林彪、“四人幫”的流毒,不能早解決,任何事情的解決都有個過程。冤、假、錯案太多,要查清,需要時間。他坦誠地主動承擔了上屆省委的責任,並語重心長地希望“李一哲”成員要相信和理解省委的集體領導。
《南方日報》上題為《廣州市幹部和群眾對省委為“李一哲”案件平反的反映》的報道說:省委公開為“李一哲”案件平反,廣大幹部和群眾反映強烈。許多人說,省委本著實事求是的精神,按照有錯必糾的原則,為“李一哲”案件平反,並由省委承擔責任,公開檢查錯誤,進行自我批評,是大得人心的。
四,窮途末路的韋國清
對於“李一哲事件”,韋國清與習仲勳都是上任伊始,都即行處理。韋國清是鎮壓抓人,習仲勳則是平反放人。要知道,習仲勳到廣東後有半年多的時間內,隻是省委第二書記,韋國清仍兼任廣東省黨政軍第一把手。高居第一把手的韋國清何以容忍第二把手的習仲勳與他對著幹呢?按韋國清之本性,對反對他的,是絕不會善罷甘休的。韋國清之所以沒有出手幹預習仲勳的平反工作,並不是他知錯而改,也是不他遠在北京鞭長莫及,而是他無能為力了。
1978年全國形勢大變,撥亂反正、平反冤家錯案的工作正在全麵開展中,“李一哲事件”的平反是黨中央的意思,是習仲勳在廣東撥亂反正開局的第一步,韋國清若敢幹預,則是冒天下之大不韙。還有韋國清在廣東的作為,沒有得到廣大幹部群眾的支持,他在廣東找不到幫他搞小動作的人。還有一點是,就習仲勳的革命資曆、黨內地位,在廣大幹部群眾中的威望,都是韋國清所望塵莫及的,韋國清底氣不足,難以對這位德高望重的元老級人物習仲勳施號發令。“天時、地利、人和”都輸光了的韋國清,隻能眼巴巴地看著他親手定性的“反革命”案件被習仲勳翻了案。“李一哲事件”的平反,是“文革”十年政治上順風順水的韋國清“敗走麥城”之始。
韋國清“文革”中在廣西瘋狂迫害幹部和民眾,他枉殺無辜數以十萬計,迫害黨政幹部手段殘忍,泡製無數冤假錯案。調任廣東後,他利用“李一哲事件”,在廣東又開殺戒,以圖營造其兩廣的幫派天下。粉粹“四人幫”,讓韋國清的“兩廣王”美夢突然破滅,這個在“文革”中善於政治投機的政客,也頓失方寸,他先是在毛澤東逝世時,讓廣西公開致電問候江青同誌,一轉眼卻又在廣東一些領導人麵前,裝作義憤填膺地揚言要發動兵變推翻“四人幫”,後竟在審判“四人幫”時,又力主槍斃江青。韋國清的這種鼠首兩端的拙劣所為,反映了他一種絕望心態。他自知“文革”中事情做得太絕,沒有回頭路可走了,而他經營十年的廣西幫派政權也將麵臨崩潰和清算。所以當時他雖高居總政治部主任要職,後又為全國政協副主席,躋身國家領導人之列,但政治上卻是窮途末路了。“文革”十年,所以,十一屆三中全會後,他隻能投靠了華國鋒的“兩個凡是”派係,死命與曆史潮流對抗,重提什麽“興無滅資”的口號,阻撓撥亂反正、平凡冤假錯案工作,並繼續遙控指揮廣西幫派團夥,對抗中央有關處理廣西文革遺留問題工作部署。這時,習仲勳再度受命於中央,與韋國清又一次對著幹,派出強大的中央工作組,動員組織了廣西十萬幹部,全麵有效地開展處理廣西“文革”遺留問題的工作,最終打掉了全國最後一個“文革”幫派政權的“土圍子”。麵對自已慘淡經營十五年之久的幫派體係的土崩瓦解,韋國清憤恨交加而死。多年以來,廣西的“文革”餘孽岑國榮蘇禮峨之流如喪考妣,一直為韋國清嗚冤叫屈,說什麽韋國清是受迫害含冤逝世。其實,韋國清是自尋死路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