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河之隙的博客

學習,思考,分享;曆史,時事,人生
言雖簡但求一語中的,力未逮仍望民智終開
正文

自由是什麽

(2018-12-24 06:07:54) 下一個

大家都聽說過“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可自由到底是什麽,值得我們拚上性命和愛人嗎?今天我們就簡單地聊一下這個話題。

 

自由是什麽?理想條件下的自由是一種狀態,是物質和精神上不依賴於他人,也不受製於他人的狀態;理想條件下的自由是一種權利,是在不放棄自己的自由狀態,也不侵害他人自由的狀態下的選擇權利。 那我們為什麽追求自由?為了更有質量有尊嚴的活著,這需要物質基礎,但並不等價於更有權更有錢的活著。有權有錢的人不一定有自由。

 

為什麽要給自由的定義加上這麽多條件?就是因為自由本身可以有太多的解讀,一些甚至是自相矛盾的,所以要說得具體才明確。比如說,簡單的強調“自由是選擇的權利”,是不完善的。選擇做寄生蟲,做啃老族,做奴才,做殺人狂,做人販子,做幫凶都是一種選擇,那些人也可以聲稱這是自己選擇的權利。但這些選擇要不就放棄了自己的自由狀態,要不就侵害了他人的自由狀態,所以要對選擇的權利做出製約,這就是自由所對應的責任。

 

強調不依賴於他人,也不受製於他人,就可以選擇做自己喜歡的事,不做自己不喜歡的事。為什麽要強調理想條件下?因為現實中,自由不是一個簡單的0或1的狀態(即完全沒自由或完全自由),而更像是一個在0到1的連續區間的某一個點,越接近1,就越接近完全的自由。我們努力讓自己思想獨立,行為獨立,經濟獨立,就是為了不斷提高自由的狀態。

 

美國總統佛蘭克林·羅斯福說過人類基本的四大自由:言論自由,信仰自由,免於貧困及免於恐懼的自由。言論自由,信仰自由就是基本的選擇權利,免於貧困就是物質上不依賴於他人,免於恐懼就是不受製於他人。

 

有時候環境不允許一個人能擁有即使是最基本的自由狀態,比如說在二戰的納粹集中營裏的猶太人。奧斯威辛集中營的幸存者Viktor Frankl是一位猶太精神病學教授,他後來寫了一本書《Man's Search for Meaning》,講述了人在極端的情況下尋找人生的意義,非常值得一讀,推薦給大家。其中有一句話:“Everything can be taken from a man but one thing: the last of the human freedoms—to choose one’s attitude in any given set of circumstances, to choose one’s own way” (人所擁有的任何東西,都可以被剝奪,唯獨人性最後的自由——也就是在任何境遇中選擇一己態度的自由——不能被剝奪)。也就是說,我們要學習的不僅僅是在理想條件下對自由的追求,也包括在自由狀態被現實所困的情況下,能做出“不放棄自己的精神自由,也不侵害他人的自由狀態”選擇,這才是自由的高級狀態。越是了解自己人生意義的人,就越是能夠活出高級的自由狀態,就像《Man's Search for Meaning》書中說的:Those who have a 'why' to live, can bear with almost any 'how' (懂得‘為何’而活的人,幾乎任何都能忍受)。

-------------------------------

 

我關於“什麽”的文章係列:

愛是什麽     宗教是什麽     婚姻是什麽    道德是什麽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