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發生了有生以來極為罕見的一件奇葩事——我在沃爾瑪買的副食品連同拉杆購物包一鍋端全被人給偷了。加拿大,居然有人偷菜,不可思議吧?
是這樣的。因為這家沃爾瑪和大統華都在離我家步行距離的商城裏,所以我經常拉著這個拉杆購物包去采購,正好放菜、雞蛋、奶等副食品,不用費力背了。記得這個包買的時候是2018年左右,當時還是30多加元,如今再買一個已經漲到了55加元!
在沃爾瑪買了蔥、西瓜、黃油、奶油、一大盒生雞腿、燕麥片三盒等一大包副食品,又背著寶寶,來到街心大公園裏,讓寶寶大小便。寶寶隻要到了戶外就聞不完、玩不夠。公園裏有個池塘,水不過膝蓋,中間有一個個高出水麵的棋盤形水泥台子,貫穿南北。我每次都帶寶寶在水泥台上跳格子。但是我這一次沒有把拉杆包拉到水池附近,而是留在了十步路開外的小路邊。我心想,反正就那麽一兩分鍾,又是在我眼皮下,而且以前也這麽幹過,就壓根沒在意。
誰知寶寶跳格子跳了個來回,從北邊到南邊,再從南邊回北邊,統共不到一分鍾,我放眼望去,拉杆包不翼而飛。此時水池邊草坡上剛好來了一對男女生,男生是亞裔,女生看不出是印度裔還是中東裔,我問他們有沒有看見一個拉杆購物車,他們連連說沒有。
我第一念頭根本沒想到會有人偷。我還以為我記錯了我放的地方,拉著寶寶走了一大圈,既沒有看見我的包,也沒有看見有人在拉我的包。這麽大的開放式公園,可供藏匿的地方很少,而且這麽沉的包,就這一分鍾功夫他能給我拉到哪兒去?
繞了一圈,看見一堆印度老頭老太太聊天,不可能是他們。看見好幾個黑人少年,看見我便睜大雙眼,我心想也不可能是他們,因為誰要是拉走了我的東西會盡可能逃離現場,而不是原地逗留。
我一邊找一邊想,這人是怎麽想的?怎麽分析都真夠奇葩的:
第一,這種拉杆購物包,多半放的是食品,不可能有手機、電腦等貴重物品,根本不值得偷。
第二,他偷的時候,我就在十步路以內,他拉著一包副食品,而我穿著跑鞋,追上他輕而易舉。
第三,這個拉杆包放滿了副食品,拉起來很沉,他逃的時候肯定跑不起來,頂多快走。
第四,他看見我把拉杆包沒有緊跟我放著,應該料到裏麵肯定沒有值錢東西,這就好比諸葛亮空城計,他應該知道冒這個險弊大於利,稍微有點兒常識的人估計這念頭都放棄了。
第五,他就是逃過了我的眼皮,但是寶寶跳完格子一分鍾後我發現了,如果一路小跑趕緊找一圈,理論上能找到他,因為這個公園沒有太多藏匿之地。
第六,如果他誤以為有值錢東西,掀開一看全是不值錢的瓜果蔬菜、雞腿、奶製品,他多半會丟棄路邊,而不會帶回家的——帶別人的拉杆包回家,該如何麵對家人解釋?除非他一人獨居,或無家可歸。如果是無家可歸的,他要蔥、黃油、生雞腿做甚?所以我依然找了一圈,看看每個垃圾桶周圍是否有丟棄的物品,但是沒有看見。
究竟是什麽人偷的,肯定不是“正常人”——通常去購物的人稍微遠的都是開車,就近的,購物少的都會挎個購物袋,購物多的都會有我這麽一個拉杆購物車,所以這兩類人都不可能偷。隻有可能是當時正在公園遊手好閑、趁機下手的隨機作案者。這個公園近來有些異樣,多起來不知如何入境的操著各種語言的新麵孔,非洲、中東皆有,三五一群,多為年輕人,常讓我想起巴黎街邊那一群群無業遊民聚集在一起,每日裏無所事事,容易惹事生非。是誰幹的,沒有證據,就不能誣賴別人。
今天我突然想到,偷我東西的人很有可能是看上了我的拉杆購物包!對於那些無家可歸、一貧如洗的社會棄兒,那些副食品遠不如一個拉杆購物車對他們更有實際意義!我常看見無家可歸人士把人家沃爾瑪的購物車都偷了出來,他們既然居無定所、顛沛流離、四處安身,當然有一個裝東西又帶輪子、可以推拉的車更能派上用場。
這件事我總結出了幾條道理,跟大家分享——
第一,對於這個世界和他人,我們不能隻從自己思考的方式和角度去分析和判斷,這樣就叫自以為是。你怎麽想別人,但是你可能永遠不知道那個人怎麽想。
第二,發生概率極低的事情,或一生都未遭遇過的事情,不等於不會發生,所以任何事不能大意。把拉杆包拉到離自己最近、眼皮底下的地方不費什麽事,為什麽不去做?
第三,不管怎樣,無論偷菜還是偷拉杆包,恐怕都是窮到那個份上了才出手。加拿大本來好好的一個和諧富庶、與世無爭的發達國家,近年來社會危機頻現,說來說去跑不出兩個方麵:
一是特魯多等政客為作秀罔顧本國人意願而肆意放進來百萬低端移民。看新聞,一係列強奸案、槍殺案、詐騙案都和這類人有關聯。
二是政府不作為,對於吸毒者、流浪漢、精神疾病患者,不僅管控不力,反而聽之任之流竄社會。近年來開車撞人、隨機襲擊行人惡性案件屢屢發生。所以,偷個菜,偷個拉杆包,就不算什麽了。
吃一塹長一智。今天又買了一個類似的拉杆包,價格幾乎翻倍。買了一個外觀花樣獨特的,這樣我一眼能夠認出。
認識一人,有一輛價值8000$的自行車,兩分鍾沒看,給人騎跑了。
鄰居伊朗人,一輛新車停止路邊下車取東西,被一個流浪漢開跑,等警察找回來時,車子裏麵臭烘烘的,花了100$清洗。
本人花200$買的一輛自行車,已用兩年,女兒騎出去,前輪被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