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中的抓革命促生產
抓革命促生產
抓革命,促生產始終是文化大革命期間的一個綱領性口號。
1966年8月8日中央八屆十一中全會通過的《關於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決定》即《十六條》其中第十四條即為抓革命促生產,指出文化大革命就是要使人的思想革命化,從而使各項工作做得更好、更多、更快、更省。同時指出,文化大革命是使我國社會生產力發展的一個強大的推動力,把文革和和發展生產力對立起來是不對的。
毛澤東是始終兼顧運動和發展生產的。《人民日報》9月7日發表社論《抓革命促生產》,要求以文化大革命為綱,一手抓革命,一手抓生產,保證文化大革命和生產建設雙勝利。11月10日《人民日報》再論抓革命促生產指出,各行各業完全適用沒有例外,必須堅決執行,時刻遵守。任何工礦企業、農村,革命隻能在業餘時間進行,不能占用生產時間,不能離開工作崗位,決不能到外地進行串聯。後來中央政治局又發出了《關於抓革命促生產十條規定》,進一步明確了具體的貫徹部署意見。
而後經過一段時間,將抓革命促生產又進一步明確為抓革命,促生產,促工作,促戰備。黨中央、毛主席一直高度重視抓革命促生產的問題,中間雖然遭到一些地方造反派的抵製甚至造成混亂,但是並沒有影響到全局。
使抓革命,促生產深入人心,貫徹始終。並且通過文化大革命改革不合理的生產關係,改革不合理的規章製度,充分調動了人們的生產勞動積極性,促進了生產力和生產建設的快速增長和發展。
文革十年期間中國在科學技術、國防事業、工業製造等方麵都取得了輝煌和世界矚目的巨大成就。GDP平均每年以兩位數持續增長,且沒有水分沒有泡沫沒有吹牛撒謊沒有瞞上欺下的問題。
周恩來總理還向全世界莊嚴宣布:中國既無內債也無外債!從1966年開始我國自力更生,發奮圖強,陸續不斷地研發製造了具有轟動效應的軍民產品如轟炸機、導彈艇、大馬力柴油機、萬噸遠洋輪、紅旗轎車。1967年第一顆氫彈爆炸成功。還有大型電算機、地下核爆成功、建成第一條地鐵、南京長江大橋通車、新型氫彈爆炸成功、寶成電氣化鐵路通車、返回式遙感衛星成功、反艦導彈研製成功等等等等,不計勝數。整個國民經濟發展出現了前所未有的大好局麵,初步實現了四個現代化,為我國後來以及改革開放奠定了深厚的物質基礎。人民生活水平顯著提高,三年自然災害造成的困難局麵已經完全得到扭轉和改善。
文革期間,中國人民在毛澤東和黨中央的堅定領導下,堅持階級鬥爭、生產鬥爭、科學實驗三大革命運動,以革命統帥生產和各項工作。工業以鋼為綱,農業以糧為綱,促進了整個國民經濟的全麵發展。
有人說文革十年國民經濟到了崩潰的邊緣,凡是有一點曆史常識的人都不會相信這樣的言論。如果你有機會翻閱那個時期的經濟發展數據,就會有一個清晰的判斷。
曆史確像一個小姑娘,有任人打扮的嫌疑,但是小姑娘不是百變金剛,她的基本麵貌是不會改變的。美和醜就擺在那裏,事實從來誰也抹殺不了。
附件:
1966年12月9日,中共中央發布《關於抓革命、促生產的十條規定(草案)》。主要內容是:
一、文化大革命就是為了促進人的思想革命帶動生產發展。
二、由群眾選出能夠代表自己的文化革命小組、文化革命委員會或文化革命代表會議,讓群眾在文化大革命中自己教育自己,自己解放自己。
三、八小時工作以外的時間,除了每周一次討論生產問題以外,都由群眾自己商量安排,進行文化大革命。
四、堅持八小時工作製,遵守勞動紀律,完成生產定額。
五、保證產品的質量,力求高質量。
六、由工人群眾認真討論,健全或者改造領導生產的班子。
七、有問題要在本單位協商解決,必要的時候,工人群眾可派少數代表到上級機關反映,特別必要的時候,也可以派少數代表來京反映,不要大批離開廠礦。
八、在文化大革命中,不許廠礦領導因為群眾提出批評,揭露事實,而實行打擊報複,不準因此克扣工資,不許開除。對被打成“反革命”的革命工人,必須平反。
九、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規定,工人群眾在文化革命中有建立革命組織的權利。群眾之間、工人組織之間,彼此有意見,要堅持文鬥,不要武鬥。
十、各單位工人群眾之間、工人群眾組織之間,可以在業餘時間,在本市進行革命串聯。學校可以有計劃地到廠礦,在工人業餘時間進行革命串聯。工人也可以派代表到本市學校進行革命串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