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激辯壇上有許多的反基言論是直接歪曲我們的神的話語. 想借此來歪曲慈愛的神的形象. 嘁哩喀喳 本人寫了許多”學習材料”, 裏麵滿了對主和天父慈愛的歪曲. 他善用兩種方法:
1. 斷章取義: 他所謂用聖經的矛攻聖經的盾.
2. 用比喻和邏輯設套:你一旦跟著他的思維來,就會中圈套.
再加上他常常出口不馴,會使許多神的兒女失去冷靜. 我們要了解他們的方法, 去打有準備之仗:
第一種類型,我們很容易分辯,下麵對第二類的方法, 我根據實戰的經驗和大家談談. 拋磚引玉.
一次基督徒"微心"發了篇貼:
"耶和華說:“人既屬乎血氣,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裏麵。” (創世記6:3),神的靈就離開了他們,從此他們也失去了 神的同在。但是 神的靈的位置依然在人的心裏,然而,卻是一個空缺的位置,這個空缺的位置,是任何人,事,物所不能填補和代替的;唯有 神能將這個空缺充滿,因為著個空缺的位置是屬於 神的。"
有個ID為SWJ回貼說:
QUOTE:
"再添滿也隻能是因信稱義,比亞當不會好到哪裏吧。 神當初為什麽不接受有罪的亞當,卻後來接納了他有罪的後裔呢?神的寶血為什麽不先洗一下亞當呢? 先愛亞當就不能彰顯神的大愛了麽?至少那時還沒有造地獄吧,如果少一些在地獄的被永火燒的靈魂,那麽神的愛本身不是更偉大?"
這是典型的反基邏輯,在保羅時代就有了."我要持續待在罪裏,讓恩典顯多"...羅馬書被駁斥了. 現在又來什麽:"如果少一些在地獄的被永火燒的靈魂,那麽神的愛本身不是更偉大?". 看見沒有,人滅亡是神的錯.我們爭辯不能離開神的真道, 雖然有時候很想去在邏輯上去MOCK對方.我回帖如下:
QUOTE:
"亞當太糊塗!
人當知道, 犯了罪, 唯一的出路, 是要尋求審判者的饒恕! 但是,饒恕的條件是,我們必須真實坦白地麵對神。”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裏了。我們若認自己的罪, 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但是,亞當夏娃選擇了自欺的道路。
創世記
3:11 耶和華說:“誰告訴你赤身露體呢?莫非你吃了我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嗎?
這時,亞當該說的話是:"神啊,我讓你失望,我沒聽你明明禁止不讓吃的,現在吃了後,感覺極其古怪。總是看著自己赤身露體不爽,老是強迫症般的要掩蓋起來。而且,見了你心裏也怪怪的,慌極了!原來,不是這樣的.請你原諒我,在請你把我複原!讓我不要這等眼睛明亮, 也讓我能坦然自若的見你,奉耶穌的名禱告,阿們!“
他要是這樣說, 神一定赦免,因為,聖經上說:神是信實的,若我們能認我們的罪,他必要饒恕我們的一切過犯!
但是,亞當說:3:12 那人說:“你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樹上的果子給我,我就吃了。”
哦, 真像大白了,原來是神的錯!許多時候,當良心責備我們的時候:
我們的回答總是:"每個人都這樣做"
我們有一種"法不責眾"的虛假的安全感
我們的荒唐邏輯是,若每個人都做一件錯事, 就沒有罪了
我們混雜在罪人中,好比濫竽充數的樂手
我們告訴自己,"我還是挺正直的,我們比許多人好多了!"
我們以”存在就是必然“這句話,來為自己開脫
所以, 亞當根本沒有悔改之意. 他得到他的PRIDE應有的REWARD"
嘁哩喀喳 上來回了個貼:
QUOTE:
"回複:亞當太糊塗!
亞當夏娃吃“智慧果”之前,沒有分辨是非善惡的能力,而給予沒有分辨是非善惡
能力的人“自由意誌”是不負責任的。
亞當夏娃吃“智慧果”,罪在基們的上帝爸爸。"
都在意料之中,都怪罪與天父. 但是,他這裏歪曲了神給人"自由意誌"的美意.而且也曲解了"分別善惡".對付這種論調,就要改變遊戲規則.上來就要否定他的說法. 我就回帖:
QUOTE:
"不同意你說的不負責任.
有限的人有分辯善惡的能力或有善惡的知識有什麽好?會產生人間地獄!人還是不要總看不慣別人的習慣, 方言,出身地的好."
我繼續堅持神不讓吃"分辨善惡果子"是出於好意.
嘁哩喀喳 顯然也不許我改變遊戲規則,繼續死打"不負責任"的牌:
QUOTE:
"你顯然沒有讀帖,看看這一段
這就好比一個父親把一個一兩歲的孩子放在公路邊上,並對孩子立下規矩說:“你不要到公路中間
去,公路中間有汽車來來往往,很危險。”而孩子呢,並不懂爬(或走)到路中間去是一件多麽危
險的事,他完全可能因為一隻蝴蝶,甚至路中間的一塊小石頭就忘記了父親的話!也正是因為如此,
美國的法律才規定13歲以下的孩子必須要有13歲以上的孩子陪同,不可以把13歲以下的孩子單獨
放在家裏,公園等地方。大家想一想,如果人類社會也象基們的上帝爸爸一樣不負責任,給五六
歲或者七八歲的孩子們立下規矩,然後給予這些還沒有分辨是非善惡能力的孩子們“自由意誌”,
這個世界會是個什麽樣子? "
這個時候,我們通常的想法是想挑出他的話裏麵的最WEAK的論點,然後給於致命的一擊.這是試探,容易上圈套. 他開始設套,用了個比喻來說明天父的決定是不負責任的.往往這種比喻是詭辯. 對於跪辯,我們不要從邏輯上找漏洞,往往很難.
芝諾是古希臘一個極善於詭辯的哲學家。他的一個眾人皆知的“阿基裏斯永遠追不上烏龜”的詭辯是這樣的:阿基裏斯是古希臘神話中善跑的英雄。假設烏龜先爬一段路然後阿基裏斯去追它。芝諾認為阿基裏斯永遠追不上烏龜。因為前者在追上後者之前必須首先達到後者的出發點,可是,這時後者又向前爬了一段路了。於是前者又必須趕上這段路,可是這時後者又向前爬了。由於阿基裏斯和烏龜之間的距離可依次分成無數小段,因此阿基裏斯雖然越追越近,但永遠追不上烏龜。
當然,這個結論在實踐上是錯誤的,但奇怪的是這一論證在邏輯上卻沒有任何毛病。
在古希臘,還有一更妙的詭辯是這樣的:1粒穀子落地時沒有響聲,兩粒穀子落地時也沒有響聲,3粒穀子落地時還是沒有響聲……以此類推,1整袋穀子落地時也不會有響聲。這同樣是實踐上錯,邏輯上對。
所以,我還是從他的比喻上著手.上來就要看他的比喻和神的話有什麽不符.繼而否定他的比喻.於是,我發了貼:
QUOTE:
"你用的比喻不恰當.讓個小孩不到馬路上是不容易的.而亞當不吃果子是非常容易的,他隻要不失憶,就能做到.
他吃果子,不是出於無知,而是覺得神的戒命是"愚民政策",完全中了蛇的計謀.
神為什麽沒有幹預?他幹預了一次,就要準備幹預第二次,...第N次.如此下去,直到永遠!若神不停的幹預,這個世界上沒有一件重要的事情會取決於人的選擇,而且人的自由意誌和自由選擇也就成了一句空話。人早晚要獨立麵對魔鬼的謊言,並戳穿它.不然,如何能RULE THE EARTH?"
我還是要FOCUS ON 我的信息.天父的決定是慈愛的.
我和老7一來一往時候, SWJ有加了個貼:
QUOTE:
"人雖然吃了智慧果,達到神的智慧了? 若達到了或者提高了,就證明蛇沒有說錯呀
若人與神的智慧相距深遠,(以前有人發過這樣的貼)如同父親把不知危險的嬰孩置於危險之中,父親沒有責任嗎?
不認錯就趕出家門嗎?就不會循循善誘麽? 這樣的父親是好父親麽? "
這個問題我早已經在"誘人的果子"裏有敘述.所以, 直接CUT/PASTE:
QUOTE:
"是的, 眼睛是明亮了,明亮了又如何呢?
是不是能看見光的速度是每秒三十萬公裏?
是不是看見, 地球自轉一周24小時?
是不是看見, 地球上有南北極?
是不是看見葉子有光和作用
沒有, 可憐的是:他們看見的競是: "自己是赤身露體"。還不是"對方是赤身露體"。這得不償失的結果讓我們深思!我們做過父母的都給孩子換過尿布。若是,我們孩子用手捂住自己部位, 不讓我們看。 我們就會覺得不對勁:
"他/她怎麽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
非常SAD!"
SWJ還是不讓:
QUOTE:
"--我們是給孩子找醫生,還是把孩子扔出門? 並加上惡毒的詛咒? "
又是歪曲神的美意.許多時候,反基喜歡將神的話顯為惡,我們就要說明審判的公正.我回了帖
QUOTE:
"對於驕傲的人,最好的藥就是"苦"藥.不吃苦,驕傲的人不會HUMBLE.
上帝讓他們離開是好事情.後來他們就"呼求"神的名了嗎?
創4:26 塞特也生了一個兒子,起名叫以挪士。那時候,人才求告耶和華的名。
要是繼續讓他們在伊甸園,他們會那麽快就呼求主的名嗎?
可是,上帝沒有離開他們.他不光在他們獻祭時候出現,還在該隱殺了弟弟後,他也想先挽救,但是該隱全然不理.結果,他的子孫後代就不再被紀念."
嘁哩喀喳 回了帖,還是想搬回他的主題:
QUOTE:
"用嬰兒來比喻亞當夏娃,看來你承認亞當夏娃沒有分辨是非善惡的 "
我們還是堅持不入套:
QUOTE:
"有或沒有,都沒有實質性地能決定他們是否被誘惑. 隻有堅信神的戒命是出於他的慈愛的人,才能不被誘惑"
嘁哩喀喳 還是不放棄他的嬰兒比喻:
QUOTE:
"你還沒養過孩子吧?
你還沒養過孩子吧?想一想,一個一兩歲的孩子能理解你的“戒命”嗎?盡管
你的“戒命”也許是為了孩子好。你能對一個一兩歲的孩子說:不許哭,再哭就把你扔出去。當然,孩子會繼續哭,什麽樣的父親會真的把孩子扔出去呢?"
他們是從不信的角度,總想把神的慈愛歪曲.我們要繼續反對他的比喻:
QUOTE:
"你用的比喻不恰當.讓個小孩不到馬路上是不容易的.而亞當不吃果子是非常容易的,他隻要不失憶,就能做到.
他吃果子,不是出於無知,而是覺得神的戒命是"愚民政策",完全中了蛇的計謀.
神為什麽沒有幹預?他幹預了一次,就要準備幹預第二次,...第N次.如此下去,直到永遠!若神不停的幹預,這個世界上沒有一件重要的事情會取決於人的選擇,而且人的自由意誌和自由選擇也就成了一句空話。人早晚要獨立麵對魔鬼的謊言,並戳穿它.不然,如何能RULE THE EARTH?"
嘁哩喀喳 也不讓:
QUOTE:
"比喻怎麽不恰當了?
亞當夏娃那時的心智就是幾歲的兒童。"
這時候,他漏出了個大前提錯誤. 我就回貼:
QUOTE:
"第一:沒有任何證據說亞當還象帶著(或剛脫掉)DAIPER的兩歲孩童.他應該有獨立生活能力了.
第二:亞當之約,又不是很難做到?不是讓他百米能跑8秒,跳過30米的橫杆.
再者,他們一開始沒有發現那果子很誘人.是當他們開始懷疑神的慈愛時候才發現果子誘人的.而兩歲孩子一開始就會發現過馬路很刺激!
完全不恰當的比喻"
他就不再回帖了.
感謝主的帶領,讓我在這個回合能為主的慈愛爭辯.總結一下:
不能順著他們的比喻思考下去
Focus on our message!
例如:
– 血為什麽不洗亞當?
• 亞當糊塗
– 沒有分辨容易受到誘惑
• 守約的根本是對神的美意不懷疑
– 眼睛不是明亮了嗎?
• 其實是得不嚐失!
– 兩歲的嬰孩, 如此處置,太過分了!
• 亞當已經有獨立生活能力
• 對於驕傲的人, “苦”藥是最好的
我們在平時查經的時候, 對於一些難解的經文,尤其是容易被人利用來挑撥離間的.我們也要有準備.
願大家都來分享一下你們的實戰經驗.願主帶領我們,為他的真道打美好的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