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牛齋

寵辱不驚,看庭前花開花落
個人資料
帕格尼尼 (熱門博主)
  • 博客訪問:
正文

政府不承認她是留學生

(2023-03-07 04:34:32) 下一個

還沒上完高中就出國讀書,在國外高等院校學了一門技術,但沒有學位,回國後算不算留學生?不清楚現在的政策是什麽,至少在50年代不算。諸惠芬就是一個例子。

諸惠芬,上海人,1949年啟明女中高中肄業,自費赴英國留學,補習了一年英文,然後在萊斯特大學的藝術學院(Leicester College of Art)學習印花技術,畢業論文題目為“東方印花及對歐洲的影響”,獲畢業文憑。1953年離開英國,在香港住了一年,1954年6月回到上海。1955年9月開始與高教部聯係,要求分配工作碰壁。

從下麵她1956年1月給高教部寫的一封信中可以看出她的困境:

本人曾於195599日及106日兩次向你部留學生招待處詢問有關留學生工作的情況。但於19551129日收到你處蓋有人民來信專章的人高留字第456號回信,其中指出,“按照你寄來的學曆,1949年你出國時高一肄業,到英國後學了一年英文,1953年秋即離英至香港。在英國你實際讀書的時間共三年,歸國時隻相當高中畢業水平。按我部規定不能算留學生身份…”收到這封信我有以下的感想和意見:

我認為你部對回國留學生即使不是合乎留學生資格的學生缺乏實際的調查,即單憑“根據你1949年出國高一肄業…在英國讀了三年書”,就“隻相當高中畢業水平”,應該把出國前後的水平區分開來。我必須承認,在出國前隻讀高中一,但同時也應指出我是在英國高等學校Leicester College畢業,而且獲得正式國家文憑的(National Diploma)。高等教育部應該了解Leicester College和國內的高等學校是否有相當的水平,要知道National Diploma是否是“隻相當高中畢業水平”的人可以獲得的。我想負責辦理我這事的同誌一定是刻板的算算術的同誌,他隻根據1949年才讀高中一就下結論“不算留學生”。

但為了愛護國家機關,改進工作,解除誤會,解決自己的工作問題,我還年輕,我要求國家給我適當的機會學習與工作。如果我沒有工作的條件,希望國家給我有學習的機會,我保證貢獻自己一生為祖國服務,建設偉大的祖國。所以我再次寄這封信給你部,在沒有解決我的這個問題以前,我最後請求不要再等兩三個月才給我回信。而且事實上你部上次的回信也隻根據“按照你寫的…”就下結論的,這是工作中的缺點,我誠意的提出,敬供參考。我相信你部是重視人民來信的,一定會合理的處理我的問題。

諸惠芬有三個問題,首先中國政府不承認Leicester College是高等學府,認為“隻相當於我國的中等技校”。其次,當時高教部規定,作為留學生的條件是“高中畢業以上程度,為進修目的出國。”她的第三個問題是,在工作分配上高教部規定,“凡留學生歸國後半年內不與我部聯係者,即不再解決其工作問題。”

高教部收到諸惠芬的這封信後也很為難,請示上級如何處理。最後把工作分配推給了上海地方政府,不知最後是怎麽解決的。

像諸惠芬這樣的留學生不少,但受到的待遇很不同,朱子浩可以算是最典型的例子。1949年朱子浩在上海初中畢業後就到美國讀書,讀完高中上麻省理工學院,得到電子工程學士學位。因為所學專業是半導體,是國家急需人才,上了科學院爭取回國人員名單。他1959年先在香港父母家滯留了幾個月,回國後馬上分配到科學院工作。

諸惠芬和朱子浩的經曆非常相似,可是Leicester College的印花技術文憑是拚打不過MIT的半導體學士學位的。“高中畢業以上程度”的規定隻有對國家急需人才是可以忽略的。“半年內不與我部聯係”就是諸惠芬的不對了,不知是不了解政策,還是因為終身大事把另一個重要的事忘了。不過可以肯定,即便朱子浩“半年內不與我部聯係”也不會影響工作分配,實用主義是共產黨的一貫作風。
 

 

[ 打印 ]
閱讀 ()評論 (3)
評論
大榮確 回複 悄悄話 讀罷發覺原來中國在四十年代末就有初中高中階段出國的小留了,而且好像還不是特別罕見的現象。而小留現象的再次出現都得等到四五十年後的21世紀初了,期間仿佛隔世。
西岸-影 回複 悄悄話 留學生身份,與留學學位並不是一回事。方鴻漸也是留學生,而且是正經名校,但學位花錢買的。
留學學位,與被承認的有國際信譽的學校的學位也不等同,任何野雞大學都可以發學位證書。
第三,申請分配工作是當時中國特點,本質上是要求國家給予資源,那麽學校和學位是否被當時中國政府承認就是一個指標,世界上有名的學校,能進去就是厲害,哪怕沒學完。
第四,實用主義並不是共產黨的一貫作風,而是中國文化的特點,因為曆史總會教會人們什麽,不再天真。
遠涯 回複 悄悄話 實用主義是共產黨的一貫作風+1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