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三道四(110)網上炒作的“零分”和“滿分”作文
昨天,一位關心高考的老朋友微信給我,說6月12日《都市頭條》發了一篇安徽女生寫的“零分”作文,非常客氣地說,要請我這位語文特級教師看看,該打多少分?接著網上又瘋傳一篇題為《紙梯》的“滿分”作文。
我以為,“零分”也好,“滿分”也好,都是“炒作”,都是發布消息者為了賺流量!
我從1980年到1990年,在武漢華師一附中教書時,幾乎每年暑假,都到華中師大中文係“湖北省語文高考閱卷點”,參加高考閱卷,那個時候,高考閱卷作文組組長是我們一附中的特級教師陳治平。我也就每年都被分到“作文組”評改作文。1990年9月,我調到海南農墾中學,1991年被授予海南省首批語文特級教師,1993年,被海南省考試局任命為高考語文閱卷點的作文組組長。
我來說說我所知道的高考作文閱卷的一些情況。
先說所謂安徽省的“零分”作文。
眾所周知,6月7日高考語文結束。安徽省各地市的考卷集中到合肥閱卷點最快也要到8號吧!按照我過去參加高考作文閱卷的經曆,閱卷老師一般在高考結束後,即9號到指定的閱卷點報到。第二天學習教育部考試院頒布的“作文評分標準”。閱卷組長和副組長,還有專家組成員,要從學生考巻中隨機抽取若幹份,對照評分標準確定五個等級作文樣卷,然後複印若幹(按作文組全體教師人手一份的數額),請大家試評。試評之後收回,專家組成員再研究老師們評卷誤差在哪裏,然後製定本省的“評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更詳細,更具操作性,給我印象最時刻的是,要求閱卷老師一定要從考試的實際出發。“可給可不給的,給!可扣可不扣的,不扣!”。請專家講解之後,再讓老師們對照國家標準和本省的補充規定再次試評一次。
正式評改作文試卷從11號開始。全體閱卷老師分為若幹組,每組20人,每兩位老師共同評閱一份試卷。甲主評,給分後,簽名;一袋30份試卷閱完後,交給乙方審閱。如果同意甲方的評分,就在主評老師下麵,簽名。反之亦然,乙主評的試卷,必須給甲審閱簽名。原則上甲乙兩位老師來自不同單位,互不熟悉。如果對某一份試卷有不同意見,兩人必須取得一致意見後重新評分。如果雙方堅持己見,就提交給組長與專家組研究後再評分。
總之,一切為了考生的利益。而且,根據“評分標準”和各省的“補充規定”,原則上沒有“零分”。因為,不論文章內容和結構,僅卷麵整潔一項,就可給“3分”。
高考閱卷的保密原則,在閱卷開始,負責人就向全體閱卷老師宣讀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任何人不得私拆試卷的裝訂線;不得抄錄考生作文。閱完每一袋後,交給小組長,再領下一袋。下班之後,全部上交給閱卷組。上述閱卷流程,怎麽可能在閱卷過程中流出“零分”和“滿分”作文試卷?更不必說剛開始閱卷一二天就在網上出現了“零分”和“滿分”作文試卷!
【附錄】我在海南省高考閱卷組當作文組組長
大約是1993年吧,在海南高考閱卷點作文組當組長時,遇到的那件事實在難以忘懷。
我在華中師大一附中時,幾乎每年暑假都要參加高考閱卷,而且每次閱卷都在作文組。
作文組閱卷評分程序已經非常熟悉了。必須是兩個老師共同給一份試卷的作文評分。甲主評、給分、簽名;乙如沒有異議,簽名。反之依然。如果有不同意見,兩人必須再看那份作文試卷,討論達成一致,如甲乙兩人各持己見,那就提交作文閱卷組組長審閱定分。
當了海南省高考閱卷作文組組長,才知道原來並不是我以前那種認知,組長審閱是必須的,定分可不是那麽簡單的事。
那一年我當組長,副組長是海南中學的教導主任,也是海南省首批五位語文特級教師之一的吳蔭華。
海南省第一次評特級時,與吳蔭華主任相識,後來成立海南省中學語文教研會,經常聯係,相處和諧。吳主任平易近人和藹可親。再後來,我和吳主任都被海南省人力資源廳聘為中學高級職稱評委會委員,聯係更密切了。我們在語文教育教學的重大原則問題上從來沒有分歧。
我們第一次在高考作文閱卷組合作,吳主任說:“你坐鎮辦公室,負責全麵工作。我懂海南話,負責巡視各小組閱卷動態,每天上、下午最後半小時時間碰頭,研究閱卷進度和閱卷質量。”
我建議,“我們兩個人和各小組負責人,是不是要加強複查工作的重點,各小組組長複查重點,放在第一次參加作文閱卷的老師的試卷上。如發現三次不能按作文評分標準給分,小組長要及時向我們反映,迅速采取措施。我們兩人的複查重點放在特高分段和特低分段,如不符合評分標準要及時糾正。按照省考試局的要求,凡是發現問題需要改分,必須在組長或副組長的監督下,誰評分的,誰負責改分,並在改動處簽名。然後,我和吳主任誰在場誰簽名,必須在改分老師的簽名下麵簽名。”
三天閱卷平靜結束,平安無事。
第四天上午,吳主任巡視時,發現一對搭檔為一份試卷的評分各執一詞,互不相讓。請他們到辦公室來談談具體情況。
這一對搭檔,一個是中年教師,一個自報是海南師院碩士研究生。中年教師認為研究生給那篇作文評分太低了,請研究生考慮是不是再看看,是否提高一兩個檔次給分。研究生認為沒有必要了,說這個學生的作文就不能叫作文,給他最低檔次的分數都高了,拒絕改分。中年教師就拒絕簽名。
我和吳主任仔細看了那篇作文後,吳主任:“我先說說個人看法,這篇作文確實寫得不怎麽好,但是,對照評分標準,我同意他(指中年教師)的看法,至少提高一個檔次,最好提高兩個兩個檔次。為什麽呢?第一,這個學生的書寫比較規範,卷麵比較整潔;第二,所寫的內容是健康向上的。當然,問題也是非常明顯的,就是文章結構比較亂。所以給40分左右,即三四檔次之間,比較恰當。李老師的意見呢?”
還沒有等我說話,那位研究生說了一句:“怎麽都是這種水平?”不辭而別。
我請中年教師先回去繼續閱卷。
吳主任也說了一句:“我們這種水平,當他的導師都綽綽有餘,你說,我們兩人是不是有帶研究生的資格?不就是一個碩士嗎?”
我請吳主任不要與他一般見識,再請他來好好談談吧!
我去請來那位碩士,請他先聽聽我們的意見,真是沒有想到,他真的好有個性。就站在辦公室門口那裏,說:“沒有什麽好說的了,你們看著辦吧!”
怎麽辦?我和吳主任商量後,請示考試局李大維副局長,把他調去改閱讀題吧。經局長批準同意我們這樣辦。於是,我去通知那位碩士,又沒有想到,他再次不辭而別。
我和吳主任都認為,這不僅僅是他的個性問題,哪個人沒有一點個性?從他所受教育的程度來看,應該說是我們基礎教育的失敗,是從小沒有重視對孩子們的“規則意識”的教育醸成的結果。在社會中,與人交往基本禮節古已有之;在工作中,必須尊重他人的意見或建議,必須遵守公共規則等等。
說起規則意識,對外經濟貿易合作部副部長、中國WTO首席談判代表龍永圖曾介紹過他的一次經曆。有一次在瑞士,他和幾個朋友去公園散步,上廁所時,聽到隔壁衛生間裏“砰砰”地響,他有點納悶。出來後,附近一個女士很著急地問他有沒有看到她的孩子。她說孩子進廁所十多分鍾了,還沒有出來,她又不能進去找。於是龍永圖想起了隔壁衛生間的響聲。出於友善,他便折回洗手間,打開那個廁所的門。他看到一個七八歲的小孩正在修抽水馬桶,怎麽弄都衝不出水來,急得滿頭大汗。原來,那個小孩覺得他上廁所不衝水是犯了規則。
我們現在的教育,從小就是為孩子選學區房,讀重點小學、中學,課外請名師“一對一”輔導,上興趣班,特長班等等不一而足。還強調“不能讓孩子輸在起跑線上”!
將來呢?恐怕不是輸在起跑線上了吧!
但願這隻是杞人憂天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