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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們忘記的國家元首-國民政府主席林森先生 作者 半醉漢

(2019-10-04 12:12:10) 下一個

【半醉漢雜文】

 

古所未有,今亦難逢

    ——記國民政府主席林森先生

 

        二零零九年初夏,因寫《家國滄桑一百年》筆者去福州,專程去尚幹鎮鳳崗村,滿懷敬意地去瞻仰林森故居。

        估計現在有很多人不知道林森是何許人也,這是中國近代史的悲哀。

        林森,福建省福州人,生於一八六八年一月十八日,一九四三年八月一日逝世於重慶,終年七十五歲。

        林森逝世後,國民政府為他舉行了隆重的國葬,墓地在重慶市歌樂山南麓"林園"。

        當時,中共中央也專門發來唁電,稱:"林公領導抗戰,功在國家。"《新華日報》為此還發表社論《為元首逝世致哀》。

        至此,我們應該知道此人一定不同凡響。元首二字,表明他是國家領導人。

        但近六十多年來,林森這個曾經是國家元首的名字,在社會上幾近絕跡,極少有人知道其人其事。直到一九七九年,中共中央《1979年中共中央批複(統請字<7>第33號)文件》,內有:"林森是著名的老一輩民主革命家"的評價,由此,人們才可以談論、研究林森。

        林森幼居福州,入英華學堂,因反清被學堂開除,後參加反割讓台灣鬥爭,並加入興中會,中國同盟會成立時率會加盟。辛亥革命中,領導九江起義,促海軍反正。派兵援鄂、皖,穩定革命大局,被舉為民國開國參議院議長。參與二次革命,加入中華革命黨,主持美洲黨務,創辦飛行學校,南下護法,在南方軍政府擔任外交部長,福建省長,建設部長,當選國民黨一大中央執行委員。

        一九二五年七月國民政府成立,任常務委員、海外部部長,一九二七年起任特別委員會委員、國民政府常委、立法院長、出任國民政府主席,並兼主中央監察委員會。

        一九三七年滬溝橋事變,林森立即號召"全民奮起,全力抵抗"。十月,國民政府西遷重慶,不久,北平、南京相繼成立偽政權,林森發表嚴正聲明,發布明令通緝漢奸頭目。一九三八年三月赴武漢主持國民黨臨時全國代表大會,通過《抗戰救國綱領》。七月在國民參政會手書"抗戰必勝",激勵全國軍民。十二月汪精衛叛逃投敵,林森以國民黨中央監察常委身份,力主開除汪精衛黨籍,並明令通緝。

        一九四一年十二月九日,林森以國家主席名義,向德、意、日三國宣戰。

        此後,先生致力於廢除美、英等不平等條約而奔走。

        一九四三年八月一日,林森為接見駐外使節,在途中因車禍在重慶逝世。

        富有傳奇性的,是林森連續三屆擔任中華民國國民政府主席。三屆連任國民政府主席,林森靠的一不是槍杆子,二不是金錢,三不是權術,靠的是他的處事公正和人格魅力。

        先從一件小事說起:一九一二年三月十日,袁世凱於北京就職中華民國大總統。前一日,開國臨時參議院議長林森先生,看到了袁世凱的就職宣言稿。其中,有遷就外國人傷及國體的語言,於是便寫下意見,並連夜入見袁世凱,向其當麵提出。袁世凱從善如流,依言為之刪改各語。第二天,袁世凱在就職大典上身著戎裝,佩劍登場。林森先生當眾上前阻止,說現在這裏是代表人民的最高機關,不得攜帶武器,請袁世凱解除佩劍,以崇法治。袁世凱當即為之變色,隻得羞愧順從。

        從中,我們可以看到林森先生不畏權勢,捍衛國家法治尊嚴之氣節與凜然之風骨,讓人肅然起敬。

        林森雖然是國民政府主席,是國家元首,是辛亥革命的先驅,是反袁護法的功臣,是中華民國的締造者之一,但先生為官處世,卻"不爭權攬利,不作威作福,不結黨營私",這是他自律的"三不"原則。

        這個"三不"原則,絕不是紙上談兵。林森先生一生生活簡樸,素食布衣,煙酒不沾,不近女色。先生投身革命,奔走天涯,青年喪偶,無家室子女,終身未娶。坦然獨居,沒任何資產。

        張群曾回憶描述說,林森"南京成賢街故居,十分狹窄。移駐洛陽期間,居處尤為簡陋。迨抵重慶以後,初住李子灞,後住歌樂山林園,均隻普通房屋。"蔣介石見林森居住的房屋太寒酸,作為國民政府主席,已經有礙觀瞻,便把自己的住房讓給林森居住。

        從中,我們可以想象林森先生為官清正廉潔、不慕名利、拒絕奢華、嚴格自律的民主作風。

        林森這位國家元首出行,一貫輕車簡從,不講派頭。除司機外,不帶侍從警衛。經常隨意一人下車,與路人閑談聊天。或在田間地頭,與農民拉話。這決然不是休閑,而是為了了解民情民意。

        一次,林森參加一個重要會議,因沒帶隨員、警衛,會場外站崗衛兵不認識這位元首,竟將其汽車攔截,不許他進去。

        胡適曾有過一段對林森的評價和感慨,他說"林子超先生把國府主席做到了'虛位',以至於虛到有的人居然已經'目中無主席'了。"

        此說並非空穴來風,也不是諷刺或逢迎。

        在南京時,林森的住宅實在太破舊,要進行翻修。他一時疏忽,在施工前沒領取房屋建築施工執照。按照中華民國政府規定,凡是修建房屋,必須到所在地區政府主管部門辦理執照方能施工。因此,南京公務局辦事人員對他發出通知,上麵直接寫"林森"收,告知他不許施工。

        當時,接收信函的國民政府文官處官員,認為公務員文函對林森先生直呼其名,是對主席不敬。當即查詢事實經過,將情況通報公務局上級領導。公務局主管也覺得下級對最高長官在信件上直呼其名不當,自己應對此事負責,便去林森家向主席道歉。

        林森親自迎接這位主管,不僅茶水招待,還主動把自己改造房屋建築的情形,作了說明。為沒有及時辦理執照,有違規章製度,表示歉意,聲明自己即日就去補辦手續。

        對於公務員在信封上直呼自己名字一事,林森道:"餘本為南京市民之一,應與一般市民受同等看待。"考慮到"林森"是國府主席身份,他建議這位主管領導,以後在通知上,不妨改寫成自己的字"林子超"。這樣,別人就不會大驚小怪了。

        本來這位主管領導是來向林森主席道歉的,結果是國府主席向自己解釋並道歉,且語氣和藹婉轉,態度慈祥親切,絕沒有官場上上級對下級的那種居高臨下的霸氣,這位主管領導自然很感動。

        林森先生的民主、平民作風,由此可見。

        如今,不僅國家元首、大員,就是區區一基層領導,那個出來不是前呼後擁,威風凜凜?哪一位不是家財萬貫,財源不清?

        雖然現在可以研究、談論林森了。但林森以品行樹立的平民元首形象,已經絕跡。

        其實,外國擠公交的女王,站地鐵的總理,逛超市的總統多的是。經常有一些政要大員,在街頭小賣部、排擋吃飯,甚至接待外賓。他們已經習慣這種生活和工作環境。因此,平民元首在一些民主國家很普遍。

        但我們的官員們大多生活在政治工作中,他們與日常生活脫節,過的是"政治生活"。職位越高,與外界社會的接觸越少。官員們生活政治化,一切常人的生活樂趣和煩惱,他們都不能享受,不能理解。他們的起居有人服務,與正常人的生活越來越遠。他們遠離社會生活,對社會真實的感覺,隻能來源於案頭文件和下級匯報。而這些文件和匯報,投其所好、邀功釣利者多,直言敢言者少。官員們自己對社會、對百姓日常生活的了解,已經遠遠脫離現實。他們養尊處優,享受特權。對百姓疾苦,已無惻隱之心。甚至視民眾為隱患,不惜血本千方百計要對其進行維穩。

        筆者曾看見官員出巡有大量警車開道,一路綠燈的一幕。警車開道好理解,官民矛盾漸深,官員們怕發生"意外"。可是,一路綠燈讓人無法理解:難道社會公共的規章製度,對你們官員就是一個"屁"!你就可以不屑一顧?

        可以說,中國目前,已經失去了出現民主、平民官員的土壤和氣候。

        話說遠了,拉回來。

        林森與蔣介石在性格上一柔一剛,因此能夠互相配合,長期共事而安然無恙。林森在公開場合總能以大局為重,從而保證了他們之間的長期合作,使最高領導層穩定。

        但林森對蔣介石並非一味順從。

        西安事變,蔣介石險象環生,轉危為安回到南京時,他在國民政府歡迎的官員人群中,未見林森。蔣介石仔細一看,原來林森遠遠站在路旁邊台階上。蔣介石隻好主動上前問好,說"主席你受驚了"。蔣介石離開後,林森對身邊秘書調侃,說"明明是他受驚了,卻說我受驚了",表明他對蔣先生故作姿態的不滿。

        有兩件林森先生經辦的事情,不能不提。

        一是林森先生在廣州就任軍政府議長時,經年為建造黃花崗七十二烈士紀念坊,奔走呼號,向國內外各方募捐資金。工程中設計、施工、選材等,事必躬親。經數年營造,紀念坊主體工程基本完成,善莫大焉。

        黃花崗七十二烈士陵園位於廣州市先烈路,是為紀念孫中山先生領導的同盟會在廣州起義戰役中犧牲的烈士而建的。

        一九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農曆辛亥年3月29日),孫中山先生領導的同盟會為推翻清王朝的統治,在廣州舉行起義。起義失敗後,同盟會骨幹會員犧牲百餘人,同盟會會員潘達微冒死收殮烈士遺骸七十二具,其中華僑二十九人,安葬於紅花崗(後改名"黃花崗",黃花即菊花,象征節烈),史稱"黃花崗七十二烈士"。

        孫中山先生手書"浩氣長存"四字鐫於墓坊,七十二烈士陵墓位於崗頂,上有四柱方形鍾頂碑亭,豎七十二烈士之墓石碑一方。紀功坊上半部以七十二塊矩形石塊,砌疊成金字塔形坊頂,頂上矗立一高舉火炬的自由神像。造型別致,頗為壯觀,坊額鐫有章太炎所題篆文。坊後還立有詳細紀錄武裝起義經過的石碑,南墓道為碑林,鐫刻有自由魂、精神不死等碑文。

        一九六一年,黃花崗七十二烈士紀念坊,被國務院公布為第一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現在也是廣州供人們瞻仰的風景名勝。

        林森先生在修建黃花崗七十二烈士墓同時,編纂了《黃花碧血集》,是紀念黃花崗七十二烈士的挽聯專集。

        先生親題挽聯,曰:拚一死求眾生,遺恨在重泉,碧草當春猶怒發;創共和推專製,豐功鐫華表,黃花無恙許長開。

        語重情長,文采斐然。

        二是林森先生負責籌建營造中山陵,費盡心力,勝跡千古不朽。

        一九二四年段祺瑞、張作霖、馮玉祥從大局出發,聯合電請孫中山北上,共商國是。十一月,孫中山發表北上宣言,主張召集國民會議,廢除中國與外國列強簽訂的一切不平等條約,以謀統一與建設。孫中山十二月初到天津,舊疾肝病複發,留津治療。十二月三十一日,扶病入京,受到盛大熱烈的歡迎。一月底(民國十四年)孫中山入協和醫院手術,無效。二月孫中山病危。

        一九二五三月十二日,孫中山在北京與世長辭,年六十,靈柩暫停香山北麓碧雲寺金剛寶座塔內。

        後來南京中山陵落成後,孫中山靈柩奉移南下,更換出的中山先生的衣帽,放回原斂之楠木棺中,封入金剛寶座塔石塔內。因此,碧雲寺內有"孫中山紀念堂"和"孫中山先生衣冠塚"。

        孫中山逝世四年後的一九二九年六月一日,在南京,國民政府為孫中山舉行了隆重的奉安大典。

        孫中山的墓地是孫中山親自選的,他看中了紫金山中部南坡這塊風水寶地,傳說靈穀寺主持長老也在孫中山生前,向他推薦過這塊葬地。孫中山病逝後,根據他的遺願,北洋政府下令國葬孫中山於南京紫金山南麓。

        早在一九二五年四月四日孫中山逝世後,國民黨中央即推舉林子超、於右任、宋子文、葉楚傖、林業明等十二人組成孫中山喪事籌委會,並負責籌建中山陵,由林子超擔任陵園基金委員會主席。

        墓地采用著名建築師呂彥直設計的自由鍾形圖案,於一九二六年三月十二日奠基動工,一九二九年春建成。

        一九二九年五月二十八日上午,停放在北京碧雲寺的孫中山遺體由專列運南京,停靈於中央黨部禮堂。中央委員、各特任官輪流守靈,直至六月一日奉安日為止。

        五月二十九日至三十一日公祭三天,結束後舉行封棺典禮。六月一日淩晨二時,宋慶齡和孫科夫婦及子女,以及全體中央委員、國府委員、葬事籌備委員、迎櫬專員、各國專使代表等陸續到達中央黨部移靈。

        靈櫬移入墓室,由孫夫人宋慶齡率領孫科夫婦等將墓門關閉,備極隆重的奉安大典告成。

        孫中山奉安大典是我國現代史上的一件大事,中山陵早已成為南京著名景點。國民政府又將陵園萬福寺改建為奉安紀念館,所有奉安禮品均陳列於該館,並在中山陵的周圍建造各種紀念建築。

        藏經樓是這些主要紀念建築之一。

        孫中山先生安葬中山陵後,馮玉祥從河南嵩山運來一批優質石材,想在中山陵後山上建造一座紀念孫中山的紀念塔。這批石材運到南京後,馮玉祥和蔣介石鬧矛盾,一氣之下離開了南京,建造紀念塔的事就擱了下來。

        到了一九三四年,在林子超倡議下,中國佛教會發起募建藏經樓,要把孫中山的《三民主義》全文做成碑刻,放在藏經樓,以便永久保存流傳。林子超此一倡議,得到南京佛教界和社會各界的支持。

        藏經樓於當年十一月發起募建的,次年十月竣工,包括主樓、碑廊和紀念廣場三個部分。於是,馮玉祥丟下的這些石料派上了用場,被用作雕刻《三民主義》碑石。

        《三民主義》碑文手稿書寫工作,在林子超安排下,由當時國內十四位著名書法家張乃恭、陳天錫、連聲海、李啟琛、葉恭綽、鄭洪年、陳仲經、蔡允、胡滌、彭醇士、王宜漢、李宣倜、王賢、鄧散木分頭書寫。手稿均為正楷,共一百五十二頁,每頁寬九十厘米,高一百八十二厘米,各有風格。

        真跡現藏南京市檔案館,是一份難得的珍貴曆史文物,也是南京市檔案館的鎮館之寶。

        為藏經樓《三民主義》碑刻書寫碑文是當時的政界和書法界盛事,福州人陳天錫(曾任孫中山秘書、國民政府考試院秘書長)、陳仲經(曾任國民政府主席林森秘書、國民政府考選部常務次長、考選部顧問)兄弟二人能同時參與此事,受此殊榮,實屬不易。

        位於福建省閩侯縣尚幹鎮鳳港村的林森故居,原址毀壞,一九九零年由林家族親及裏人籌資,依舊屋樣式與規模重建。為單進磚木結構,麵闊僅三間,磚牆瓦頂,前有一小天井院落與圍牆,圍牆中間是一個很小的門樓。

        林森故居與普通民居無二,若不是門樓上有個很小的"林森故居"門匾,難以想象這就是國民政府主席的老家。

        隻見大門緊鎖,門可羅雀。

        筆者經過打聽,在不遠處找到看管房屋的林森族侄孫,一個五十多歲的忠厚木訥農民。他放下活計,為我們打開門鎖。

        三間房屋,處一張林森照片,一幅於右任先生的挽聯,一件毛澤東擬稿的"林公領導抗戰,功在國家"中共中央唁電的放大複印件外,其他空無一物。

        既無鮮花,也無香火。滿目塵封,蛛絲高結。

        院內有塊石碑,上書一九八九年,林森故居被列為第一批縣級文物保護單位。

        我在林森像前留個影,在門口拍賬照,向林森族侄孫稱謝告別,匆匆離去。

        嗚呼!一位領導抗戰的國家元首,一位老一輩民主革命家的故居,陳設竟寒酸至此,規格級別竟低下至此,這確實倒是很像林森先生的為人低調。

        聯想到文革中林森先生在重慶歌樂山的墓葬被毀,被焚屍揚灰,筆者感慨萬端,酸酸莫名。

        先賢林森,已故中華民國政府主席林子超先生,生平德政與高風亮節,已為世人所知。撫今追昔,不勝感歎,謹敬摘福州人陳天錫先生在一九六九年(民國五十八年)十月八十五歲時所作《故國民政府主席林公傳》前數語恭頌:"民權初創,以匹夫而領袖議壇,國步多艱,起布衣而綱維政府,萬流景仰,四海謳歌。是皆具稟賦之特殊,故能得人天之感應。時代演進、樹立如斯,古所未有,今亦難逢,獨吾閩林公子超見之,猗歟盛哉。"

        萬語千言,不足以記。高山仰止,心香遙祭。

        辛亥百年歲尾,成此文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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