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扣扣已經悲劇了,讚揚張扣扣的還要再悲劇
最初聽說張扣扣一案,雖令人扼腕,卻也沒太在意。現在畢竟是文明時代法治社會,處理這種事自有一定之規。不想幾日之後輿論洶湧,英雄讚歌大起,宣揚因孝複仇之勢愈演愈烈。是少數人別有用心,還是民族的原始劣根又被喚起,想想都是讓人不寒而栗。
打著孝道的旗號去複仇,本身就有違孝道。有哪一位母親願意看到自己的兒子把二十幾年的大好青春隻用於去殺幾個人,大好的人生不去享受,事業不去發展,子孫不去延續,有這樣的母親嗎?如果有,那也是反人類的,那麽當初被殺就無需同情。
就說非要複仇不可,也有多種方式。不戰而屈人之兵,是為上策。能讓仇人懺悔、痛苦,才是複仇的最高境界。他張扣扣一介草莽,不懂也就罷了,可是這網絡上到處都是鴻學大儒,飽學之士,事前不做開通引導,事後大談快意恩仇,真仍其心可誅!
再說有仇就一定必報嗎?美國南北內戰,打得也是天昏地暗,可是一旦停戰,南北雙方都能一笑泯恩仇,才能有今天強大的美國。這種隱忍,這種豁達,才真正是驚天地,泣鬼神。
看多了抗日神劇的人都能總結出一個劇情大概,兩家大戶奪妻殺子,仇深似海,往往還要有一夥山賊兵匪前來撗刀奪愛,於是乎血雨腥風,各方勢力不共戴天。此時日本人殺來了,屍橫遍野,鬼哭狼嚎。於是各方勢力握手言和,親如兄弟,共禦外敵。可見,再大的仇恨,還是可以化解的。隻不過一個民族,隻有在被打得皮開肉綻之時才知道血濃於水,也隻能用一個“賤”字來形容了。
復仇的正麵意義是對隨便作惡的惡人形成震攝,使其不敢肆意作惡。
如果好人都尊守法律,主動讓法律約束,惡人就覺得法律會保護他們的人權,作惡起來就會肆無忌憚。
復仇的正麵意義是對隨便作惡的惡人形成震攝,使其不敢肆意作惡。
如果好人都尊守法律,主動讓法律約束,惡人就覺得法律會保護他們的人權,作惡起來就會肆無忌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