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周五接到了新公司的聘請信後開心得不行,因為這是我的夢想工作:錢多,事高大上,離家近。但是跟我的上司請求離職時卻有些小插曲,因為她似乎想留我,她把我情況告訴大老板,大老板說可以給我counter offer. 我當時猶豫了一下,就說我現在不能給答案,要等明天再給答案.於是我回家給老公商量,老公給我說不能再讓她有這個想法,必須要當機立斷。於是他給我出主意叫我馬上給她回email,我說等明天再回 email. 但是他說明天就回太晚了.因為必須要給他們兩個星期的提前通告,要不然就走的不是很得體.他給我講了一個很毒的理由,就是說他的父親病的快死了,我需要離家很近的工作可以照顧他的父親. 這樣的話他們就沒辦法拒絕.我覺得這真的是太毒了,但是也沒辦法因為這真的是一個讓他們無法拒絕的理由.
就這樣把這個Email發出去了.今天早上我的經理給我回複說祝賀我找到新的工作然後就是給我講一下要交接班的事情。我覺得這樣做是好像不太靠譜,但是我也找不出更好的方法可以讓他們拒絕我的離開.我覺得如果自己離職去更好的公司對原公司來講可能是一個不愉快的事情.因為工作真的就像跟談戀愛一樣誰被拋棄了就會覺得很難過.這是我在5年之內的第3次離職,我想在下一個工作我應該會做得很久.我不希望這樣的離職是小插曲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