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君子上達,小人下達。”
先說朱熹注:“君子循天理,故日進乎高明;小人殉人欲,故日究乎汙下。”
天理是什麽?仁義乎?人欲又是指那些?食色乎?“子曰,食色性也。”食色即是天性,豈能不屬天理?所以我認為,“存天理,滅人欲。”本身是一自相矛盾的觀點。理學家之所以提出這樣的觀點,是受了佛教哲學——去幻存真——之影響。人欲盡滅,成佛成佛,反正到底成沒成,無可證明。故可自圓其說。儒家為入世哲學,不食周粟就得餓死。推崇精神高尚,又不能讓人人都餓死,所以儒家哲學不能自立,是故中國哲學實際上儒道佛共存。儒家止高山流水,再往前走則成仙成佛,出世矣。
亦有說,“本為上,謂德義也。末為下,謂財利也。”這種高大上之說,去事實遠矣。德義、財利都是末,人為了生存這些東西都可以拋棄。“個體生存、種族延續。”才是本。本是“根本”“基本”不是高大上。
有人會說,吃飯是為了活著,不能活著為了吃飯。人要有追求,沒追求還算人嗎!說得很好很對。所以,活著是本。不活著,豈能有追求?“倉廩實而知禮節”,管仲知本末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