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貧而無怨難,富而無驕易。”
子之貧,不過是困於陳蔡短期斷糧之貧,平時割不正不吃,偶爾沒吃的了,故子路抱怨,“君子亦有窮乎?”
子之貧非勞苦大眾天天吃不飽之貧。從小就沒吃飽過,也沒有怨。
怨非生於貧,驕亦非生於富,怨驕之根在於不公。不公才有人怨,有人驕。
孔子之“複禮”,是想恢複原來的不公秩序。原來“割不正不食”的,繼續保持派頭;原來吃不飽的,繼續老老實實吃糠咽菜。
孔子之教是讓人,“貧而無怨,富而無驕。”以達到“和為貴” 的社會效果。
儒家思想在社會變革之中不能給人民帶來一個新係統;但當新政權建立,一個新係統形成之後,當權者逐漸認識到儒家思想的社會功效,用之維護本係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