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鑒》評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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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民權案

(2008-01-20 15:23:07) 下一個

一、故事 Civil Rights Cases 1883

這是美國最高法院裁決公共設施拒絕黑人是違憲的案例,是對五個具體案件一起審查的結論。這五個案子來自三藩市、紐約和田納西州的孟菲斯市。這些案件是關於旅店、電影院、火車客車廂等公共交通住宿和娛樂場所拒絕接納黑人的案件。

 

二、理由

布列德雷法官主筆法院意見:

1875年民權法案認為:所有人都應該有平等權利享用公共交通、旅店和電影院等公共實施。這些公共設施不能因為種族、膚色、或因為是前奴隸等因素而拒絕接納。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規定各州不得不經過正當程序通過法律剝奪公民的生命、自由和財產,不得拒絕法律對公民的平等保護。

雖然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是限製州政府、保護公民權利不受政府侵犯的法律。然而,個人侵犯他人生命、自由、財產和平等的行為也是犯罪行為。既然政府立法侵犯公民權利是違法的,那麽政府就應該立法防止個人侵犯他人的公民權利。如果政府不得侵犯公民權利,個人就更不能侵犯他人的公民權利,這一點可以從美國憲法第十三修正案禁止奴隸製的條款引申出來。種族隔離侵犯了公民權利,無論這些行為有政府法規支持與否,都是犯罪行為。

但本法院認為,1875年的民權法案是違憲的。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是限製州政府權力的,不是限製私人處理自己財產權力的。私人經營的公司有自由處置權力,他們拒絕接納黑人,不觸犯美國憲法修正案。

 

哈瀾法官持異議:

法院對美國憲法第十三和十四修正案的解釋過於狹義,好像國會沒有權利立法禁止種族歧視一樣。在我看來,公司和個人經營的公共實施公共娛樂場所的歧視行為就是奴隸製的印記,國會完全有權力根據美國憲法第十三修正案禁止奴隸製的條款立法禁止歧視。

 

三、討論

1861年至1865年是美國南北戰爭時期。在內戰期間,林肯總統於186311日發表了解放宣言,廢除了奴隸製。美國憲法第十三修正案在內戰一結束就通過了,是廢除奴隸製的修正案。然而,內戰結束後南方各種相續通過各種歧視性地方法律,不允許黑人擁有財產和選舉權。1868年生效的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就是針對這些歧視黑人的地方法律的,是為了賦予黑人平等公民地位的修正案。第十四修正案生效後很長一段實際,美國盛行“隔離但平等”的教義,該教義認為隔離黑人和白人使用的公共設施不妨礙黑人與白人使用公共設施的平等權利。此案裁定公共設施不得歧視拒絕接納黑人。此後許多公共設施按照“隔離但平等”的教義實行種族隔離。

 

此案、『(52)屠宰場案』和『(92)普列希訴弗格森』案奠定了“隔離但平等”教義,維持了美國長期的種族隔離。

 

“隔離但平等”教義後來被推翻了。而且歧視就是犯罪的概念內涵近年來又有了進一步的擴大,那就是殘疾人使用公共設施的平等權利。現在凡是公共場所,必須有方便殘疾人輪椅出入的進出口和電梯,否則就是犯法。

 

這些現代民權觀念的發展顯然是美國社會的進步。美國社會這些觀念的進步大大保護了美國公民的權利,但是這些觀念應用到國際政治上就不同了。現在國際社會盛行以民主名義鬧獨立分裂,實行實際的宗教和種族隔離,這是一種倒退行為。如以巴這麽一小塊地方要分裂為以色列和巴勒斯坦兩個民主國家,這是實際上的實行以色列人和巴基斯坦人的種族和宗教隔離。印度和巴基斯坦按照宗教劃分國界也是以分裂實行宗教隔離的例子。

 

平等無歧視是意味著寬容和開放,是進步行為。隔離造成歧視和不平等,隔離意味著不容忍和封閉,是退步行為。

 

四、鏈接

http://www.law.cornell.edu/supct/html/historics/USSC_CR_0109_0003_ZS.html

http://supreme.justia.com/us/109/3/cas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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