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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幾何原本之原本

(2023-11-20 14:14:59) 下一個
點是一個神奇的概念。

聽立大神說幾何原本的第一句話是“點是沒有部分的”。

後來俺搜到第二句:線隻有長度而沒有寬度。

又看到第三四五六七句:

一線的兩端是點。
直線是它上麵的點一樣的平放著的線。
麵隻有長度和寬度。
麵的邊緣是線。
平麵是它上麵的線一樣的平放著的麵。  

****************

這些都是非常天才、非常了不起的發現。這個體係不但厲害,而且自足。俺對這個體係本身毫不懷疑,隻有讚歎。

而在這個體係之外,或者在這個體係的邊緣,或者就是基礎部分,俺也不懷疑。

不懷疑的就是:這個基礎決定,歐氏幾何完全是基於人為設定的學問。

就從幾何原本中譯版的第一句,點沒有部分,開始。

 

“點沒有部分”,可以理解為點不可再分。這是歐氏的規定。而規定點不可再分,就是設想它是最小單位。平麵幾何中的所有概念都基於點的這個屬性。

也就是說,幾何之原本,elements, 還有原本:點是一種什麽東西。

點沒有部分,也就是說,不可再分。那麽,

世界上有什麽東西是不可再分的?

你可能說沒有。

恭喜你,答對了。

是的,就是“沒有”這個東西不可再分。除了它以外,隻要有體量就可以再分。

“沒有“不可再分,因此也不真正地存在。

它不真正地存在,卻存在。那麽“沒有”這個東西隻是作為概念存在。唯其如此,才不可再分。

點就是這樣一種東西,而且一定是這樣一種東西。否則它一定可分。

 

歐氏之聰明,就在於首先規定它不可分。這就是規定它不是物理上的任何東西,而隻是意識中確定的一個單位。

意識中的一個單位。沒有實體,但是是一個單位。

這樣事情就好辦了。點存在於意識,而不存在於現實,因此點沒有確定的物理對應物。

意識要它連起來它就連起來。意識要它連起來有長度它就連起來有長度。意識要連起來的點有端它就有端。

否則,你將很難想象:你怎麽能把多個不存在(沒有部分)的東西排成一條線?一個不存在是不存在,兩個放在一起還是不存在,但是多個放在一起,神奇的現象就發生了:這些不存在的東西產生了一條線!這條線還有長度!

一條不存在的東西排成的線有長度但是沒有寬度,多條甚至兩條放在一起,神奇的現象又發生了:這些沒有寬度的線有了寬度(成了麵)!

這種神奇的無中生有再麵而成體時又發生了一次。

這不符合理,但是也不荒謬。因為它符合意識的工作方式。意識處理數量就是這樣,明明什麽也沒有(隻有概念,沒有實體),卻好象互相獨立(數字)能分能合(加減等運算)一樣。

而幾何,不過是是把數量以形狀的量與關係表達出來。

這都是因為點是隻存在於意識中的一個單位。

明白這個定義,上麵的問題就不是問題了。所謂點線麵,不過是意識按自己的方式把單位與量投射在形狀中。

如果完全按照歐氏規定,按照“點沒有部分”的定義,你其實永遠也找不到一個真正的幾何意義上的點。再小也不行,隻要有體量,就一定有部分,可再分。

因此,當你覺得你在紙上在地上在空中在任何地方畫了一條線的時候,這個東西根本不是客觀存在的“線”,它隻是你的意識的投射,把它當成直線的化身。

但堅信西方邏輯優於中國的人卻指著尺子在紙上畫出來的線說,“這是一條直線”。

這不就可笑了嗎?

因為你畫出來的線,再細,也有寬度。完全不符合歐氏直線的定義。

這樣你就隻好說,我把它視為沒有寬度。那麽你就是在承認,你畫出來的這個你叫作直線的東西並不是真的直線。

所以呢?你就是在說:“這根畫出來的直線不是歐氏規定的直線”。那麽,在闡明概念與實際對應物的關係上,你的話比“白馬非馬”高明在哪裏?邏輯好在哪裏?

事實上,白馬非馬與黑點非點,粗線非線一樣,都是在講概念與對應物的關係。概念是對所有對應物的抽象,因此任何對應物都不是這個概念。

如果你明白幾何中的點與現實的點的關係,就應該明白白馬與馬的關係。

兩者在邏輯上的原理,簡直就是,一模一樣。

但白馬非馬,沒有把精力放到意識單位的量化關係中去,而是停在了名與實的邊界。

幾何學則在名實邊界稍作停留,就一頭紮進了在現實中根本找不到的“點”中,並打開了一個意識中的數量規律世界。

幾何學是偉大的,而名實之辨則告訴人,真的生命,不在概念體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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