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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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大欺客原理與自由原則

(2023-03-18 10:11:56) 下一個

可以當成一個現象看。

比如據說國內有賣盲盒的店,顧客如果願意就可以參加,一定的價錢,可能抽到便宜的東西,也可能抽到貴的東西。

有人把這個編成段子,顧客能不能也搞盲盒:同一個商品,顧客付錢時給兩個或多個選項:有高於物品價值的,也有低於物品價值的。老板抽到哪個算哪個。

但生活中還沒有這樣的實踐。

為啥?

俺猜是因為猜的人輸的幾率大。選項越多,贏的幾率越小。

這就變成誰有決定權的問題了。

按照平等與公平的原則,店家與顧客應該有一樣的決定權。

但現實中不是。話語權是由供求關係決定的。

如果一種資源需要的人多,掌握的人少,那麽掌握者就有決定權。

軍隊以打勝仗為目標,需要的人多,能提供的人少,有軍事才能的人就掌握決定權。

公司以賺錢為目標,需要的人多,能提供的人少,有經營才能的人就掌握決定權。

一萬個讀者合作也寫不出哈姆雷特。

一萬個股民合夥也炒不出巴非特。

這是鐵律。

但是為啥會有這個鐵律?是莎士比亞創立的嗎?是巴非特規定的嗎?

是讀者的心理創立的,是股民的欲望規定的。

普通人的心理趨向決定了精英的地位與成就。也決定了普通人與精英的地位差異。

這就是貴以賤為本,高以下為基。

普通人要自由,就先去掉產生不自由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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