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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的反義詞是粗,疏。
如果有一種方法叫密法,那它一定是相對於粗法來說的。
什麽法是粗法呢?
思維裏的規則就是粗法(它可以很細致,但依然是粗法),因為它的運行原則是對立,是建立在對立的基礎上的。比如我們定義內,是空間上的裏邊,相應地就有一個空間上的外,內與外是一對相對的概念。這就是粗的法。
相對地,密的法不落在形式上的對立裏。比如老子說重為輕根,靜為躁君。重與輕靜與躁就不是對立的了。如果是對立的,靜裏麵就不會有躁,重裏麵就不會有輕(想象一下一般人是自己定義靜的----比如最常用的比喻-----水停下來,這是對立規則之下的定義)。但重與輕,靜與躁是統一的,是一體的,躁處於靜中,輕處於重中。這就是密的規則之下的定義了。
這樣說,依然是粗的。因為它依然訴諸於思維。真正的密是完全統一,不被思維局限的。
又比如內經說精神內守。什麽是內守,怎麽內守?一般的理解就向身體裏邊去了:要雙目垂簾啦內視丹田啦無思無慮無所用心啦。這些當然也算是內守,但隻是粗的內守。
真正的內守,要先分清什麽是內什麽是外。真正的內是沒有對立差別的,有了差另以後的內不是真正的內。道理很簡單:有差別的內是建立在分裂的基礎上的,你越想內守就越想做出或者實現某種隔絕狀態,而建立隔絕狀態這種想法本身就是內的反麵,就是障礙。沒有特別的方法,這種障礙是不能克服的。
沒有差別的內又是什麽樣子的?沒有差別就是內。差別本身就處於沒有差別之中,這個就是真正的內。精神內守,就是精神守於內,精神為內所守。
守又怎麽守?不離就是守。人心總是想做點兒啥,落到這個想法裏就是離,就不內了。反過來看,無論人想與不想,本體都沒有變化,人都處於本體之中,這個事實就是守。不需要人特別地做什麽事來守。《老子》說知雄守雌知白守黑;《百字銘》說“動靜知宗主,性住氣自回”都是講這件事。守字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不能刻意地守,也不能失心放縱。
再如佛教說空,一般粗解又說成是沒有。而實際上空這個概念超出有與無的對立。
石頭以為,聽聞一種方法,用何種方式理解與接受比花多少功夫去實施更重要。因為理解方式如果不妥,花的功夫越多,走的彎路可能就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