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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知道”開始。
知道的本義是知“道”,而知“道”,是中國傳統之學的最高目標。
然而,道與知的關係很難搞清楚。
道若是知,則不知時不為道。這有悖於“可離非道也”。
道若是不知,則無非是道。那麽學與不學修與不修沒有差別。這又有悖於聖賢垂範。
道,到底是可知還是不可知,應知還是不應知?
我們一般的想象,“道”是離苦靈丹歡樂源泉。如果知了道,那麽痛苦時一念及道痛苦就會消除,有災難時一念及道災難就會化解。好像道可以根據我們的好惡來改變我們的世界一樣。根據這種想法,道就是一種建立在相對基礎上的東西:它不存在於我們認為不好的東西或者現象裏麵。我們用它來去掉不好的,得到好的。
顯然,這與道的“普適性”相矛盾。普適性就是存在於萬物萬象之中,不分好壞。
如果我們不喜歡的東西或者現象(比如情緒,痛苦等)中也有道,那麽我們為什麽要消滅或者轉化這些呢?
這就涉及到“知道”這個詞中“知”與“道”的關係。
道如果是知的對象與內容,那麽道就是一種知識,一種經驗。而知識或者經驗是沒有普適性的。
道如果不是知的對象與內容,那麽人就沒有辦法”知道“,古今聖賢教化,就都是水中撈月。
道與知,到底是什麽關係?
道與知的關係,就是知止於道的關係。
知,是指具體的知的內容,好與壞,苦與樂,知與不知,懂與不懂,悟與不悟,一切感知活動與其結果,都是知。
止,就是址,用作動詞,就是住於。
知止於道,就是知住於道。隻要有內容,無論好壞迷悟,就是在道中。
這裏依然還是充滿歧義,好像我們可以忽視內容而體會一個抽象的道一樣。不是的。
道是什麽呢?“道”不是知的對象。因此,“道”不能以抽象的形象來體會。人能體會的,就一定是知的對象,是知的對象,就一定不是道。人不能直接發現或者體會抽象的道,因為沒有一種固定的東西或者狀態叫做道。
道,就是途徑。以往人喜歡用規律來解釋道。這個解釋有點兒偏,因為無論人能不能發現規律,隻要有相,有變化,相的變化本身就是道。知的生起、堅固與變化,也是道。因此,人要體會的,不是把道作為知的對象或者內容,而是知本身,是知的對象的形式,包括它的“空”與變化。空與變化,就是道。一切相都在空與變化中存在,就是都在道中存在。我們所體會到的內容,無論它是什麽,都沒有固定的實際。是意識中的相。我們可以堅持取,也可以堅持拒,可以無所謂,無論采取何處態度,結果如何,經驗如何,它都是相,知的本體都沒有變化。這就是“空”。
因此,所謂知道,就是不是知道了一種叫作道的東西,而是明白相的實質與變化。這不是抽象出來的東西或者知識,而是時時刻刻的實際。時時刻刻體會這個實際,就是知道。不是固內的那個內容,而是內容之所依。
因此,所謂修行,對治毛病,不是另找一個好的境界感受把不喜歡的取代掉,也不是拿”空“把現在的換掉,而是就在當下看著它:好,就觀察好是如何依緣而立;壞就觀察壞是如何依緣而顯;觀察到了,就看”觀察到“是空還是不空,沒觀察到,就看”沒觀察到“是空還是不空。高興,就看高興的空,懊惱,就看懊惱的空。不需要逃避任何東西,也不需要修改任何東西。
這就應該是知止之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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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格物講心物關係一樣,知止是講知與道的關係。不是囉嗦的無止境的各種事物或者知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