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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讀《達芬奇密碼》

(2018-07-23 06:41:59) 下一個

在我們所生活的快餐時代,很多人覺得把一本書 from cover to cover的讀完,都是奢侈。值得慶幸的是,我的好朋友Terry,對,就是那個失業了比找到工作還興奮的好友,是個書蟲。數十年來,我們互相推薦好書,一起讀,一起討論。確切的說,是她這個精通英,西班牙,意大利語的大師在給我答疑解惑。2003年,我們一起讀了Dan Brown寫的《The Da Vinci Code》。真的是拿起來就放不下了。後來,我把書借給了一位朋友,一年都沒還回來。Terry知道了,就買了一本,送給我。於是,我又讀了一遍。

 

曬的不是書,是懂我的朋友情誼。扉頁上是Terry手跡:

 

 

 

Dan Brown的作品,每本都讀過。它們文字優美,情節引人入勝。最喜歡的是這本《達芬奇密碼》。並列喜歡的還有他的《Angels and Demons》。A&D讀後不止寫了讀後感,還按照書中描述的風,火,水,和土-古羅馬科學家認定的物質世界的基本組成元素,遊了一遍羅馬。

Da Vinci Code》自問世以來,遇到的麻煩就不是一點兩點,先是在美國保守的天主教界引起了滔天巨浪,接著又牽扯到抄襲的醜聞裏去,但是無論如何,這是一本很妙的書,妙在它夠胡思亂想,而且胡思亂想的挺有邏輯。 我要討論的不是關於宗教信仰的。我尊重所有宗教及門派。我想感歎的是它的優美的故事,美麗的文字,和涉及的曆史地標,名畫,還有歐洲曆史的林林總總。曆史與宗教所帶給人們的,是很難定奪好與不好的。但它經過時間衝刷後所遺留下來的,總讓我肅然起敬。

 

 

這本書讓我產生了去探尋,去發現的的激情。下麵這一段簡介來自網絡。我寫的話就會太囉嗦了。

 

《達·芬奇密碼》給我們講述了一個懸念迭起、驚心動魄的故事:正在巴黎出差的哈佛大學教授羅伯特·蘭登午夜接到匿名電話,得知盧浮富博物館館長雅克·索尼埃被害,於是應召來到博物館,對一係列與達·芬奇的藝術作品有關聯的神秘符號進行分析和調查。在與索尼埃的孫女、密碼破譯天才索菲·奈芙聯手對諸多奇形怪狀的符號及密碼進行整理的過程中,他發現一連串的線索就隱藏在達·芬奇的藝術作品當中。他發現了能解開曆史上員難解之謎的一把鑰匙,並與奈芙跟一位神秘的幕後操縱者展開了鬥智鬥勇的角逐,而他自己也因此成為一名被追逐者。除非他們能解開這個錯綜複雜的謎,否則,郇山隱修會苦心掩蓋的驚天大秘密以及令人震驚的古老真相,終將永遠消失。然而這個所謂的曆史真相及重大秘密,在小說結尾卻被消解,讀者看到的隻是一個出入意料但又令人信服的隱喻性解釋。

 

我想無論是否信教,但總相信抬頭三尺有神明吧。希望為什麽不可以是神明呢?神是沒有形態的,你喜歡她是什麽就是什麽,多好。所以神性也可以是人性嘍。但是有人不這麽認為,Leigh Teabing爵士於是成了這部小說裏我最為敬佩的人物,一開始是源於他的淵博的知識和可愛的帶有爵士範刻板。,快到結局的時候,卻是為了他如此純粹的人性。第一次發現終極Boss原來是可以敬佩的人物,盡管他的作為讓我覺得有些可怕,但是他說的並沒有錯,曆史把多少刺客變成了英雄啊,況且假如他真的擺脫了神的束縛生活至今的話,他的為人根本不在我的道德標準約束之內。 

 

讀到Teabing爵士失敗的那一刻,我的感受真的是非常奇妙的。人隻能選擇自己的立場,並且要求與自己同一立場的人,而站另一邊的人,你沒有權利批評他錯了,隻能說他選擇了同你不一樣的利益,而我們被傷害了,僅此而已。你不能說蟄你的小蜜蜂是錯的,它是另外一種生物要生存。而人類,並不因為長得跟我一個樣子就成為和我同一樣的人類,生物的分類學隻在靈魂以外的地方有用。

 

看完了書之後,我有多數人都會有的衝動:去盧浮宮、去法國,去Rose line教堂、去牛頓墓、去英國,不求有故事主人公那樣動人心魄的經曆,至少也要親自到那些地方看看,跟曆史近距離接觸一下。第一遍讀,最讓我驚訝的是達芬奇的《最後的晚餐》畫作,隱藏著驚天秘密:坐在耶穌右邊的,我一直被教育認為是門徒之一John。小說裏演繹成Mary Magdalene 耶穌的妻子, 也是聖杯(the Holy Grail) 的真正所指。正是這一驚天巨石,在保守的天主教界引起了滔天巨浪。Faith, fact, or fiction?

 

因為網上的《最後的晚餐》圖片,大多注subject to copy right, 下麵圖片是我在羅馬的達芬奇博物館照下來的:

 

好的作品當然很快就被拍成大片了。湯姆漢克斯,是個很優秀的演員, 可他不是我心中那個男神一樣的蘭登教授。當然,每個人心裏都有自己的林妹妹。最重要的,一個帶著你的激情去探索,去發現謎底的故事,兩個小時的電影是不能完成這一使命的。怎麽也要三集,六,七個小時吧?

 

然,這是一部讓我難得不去在乎故事情節的電影(當然電影的情節並不壞),看它就像看Discovery的紀錄片,一部用了更好的電影手法表現的紀錄片,記錄了神與人,宗教與戰爭,真實與謊言的曆史。我尤其喜歡蘭登和Sophie去牛頓墓的那個場景,現代和古代的景象融合在一起,虛虛實實,與那些湧向教堂的百年前的人們一起走進教堂。這也正是古老建築吸引我的地方——當你走進它們時,你腳下踏著的是幾百年前的人們同樣踏過的磚石,觸摸過的牆壁……完全可以想象出那時的場景,甚至將自己融入其中。

 

Brown的文字讓我著迷的重要一點,是他的密碼、數字遊戲。小說中密碼學家蘭登和敵人通過密碼進行的一場沒有硝煙的對決更是讓人欲罷不能。不知道看中文版的能否 get 斐波那契數列(Fibonacci series algorithm)?

(網絡圖-Fibonacci series 

 

以往,我們和曆史之間隔著一層叫做時間的玻璃,而現在,我們就在曆史當中,我們在創造曆史。趁著還有激情,去發現,去探索吧。我建議先看書,再看電影,除非你有達芬奇的智商,蘭登教授的符號,曆史知識和情商!

 

 

這本書的一個重要物件,Cryptex,(密碼筒),是達芬奇設計的。達芬奇在科學藝術上的成就不肖我多言了。對於現代的左腦右腦的發達決定一個人的成就學說,達芬奇是個最好的佐證。

網絡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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