澤文H

滌蕩襟懷須是酒,優遊情思莫如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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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母親孫清芸 (二)

(2017-08-12 07:55:20) 下一個

我的母親孫清芸


(二)劃為地主分子
 
時至1951年初,母親帶著3歲多的哥哥和1歲多的我,隨父親從成都搬遷到了灌縣。父親作為一個青年工程師,參加了成都至阿壩公路(簡稱成阿公路)的建設工程。這是他在新中國參與施工的第一條公路。
 
成阿公路是為配合解放和安定川西民族地區而修建的一條幹線公路,全長506公裏。該路起於成都西門,經過郫縣、灌縣,沿岷江而上;過漩口,越飛沙關直抵汶川後,跨岷江,沿雜穀腦河右岸上行,經薛城、理縣到米亞羅;再沿來蘇河,翻越海拔4132米的鷓鴣山,下至刷經寺,再越海拔3910 米的茶鎮梁子到紅原縣龍日壩;在翻越海子山、阿依拉山,過查理寺後,經麥爾瑪,最後到達終點阿壩縣城。除成都至灌縣段55公裏係民國時期建成外,其餘451公裏均為新中國建國後19513月至195511月期間修建而成[4]。公路沿線山勢陡峻,石質堅硬,氣候惡劣,人煙稀少。現在,該公路至鷓鴣山的路段發展成了國道317而鷓鴣山至阿壩縣的路段則是省道209和省道302
 
1950 年底,隸屬於當時的西南軍政委員會川西行署的交通廳公路局在灌縣成立了灌茂公路工程處。1951年初,我父親等一批公路局留用的工程師被調到此處,開始為成阿公路的施工建設進行準備工作。該處在灌縣城內的井福街覓得一所院落,職工和家屬均住在裏麵,但該處的施工指揮部卻設在灌縣城外十多裏處的白沙鎮。父親日以繼夜投入到緊張的施工之中,但就在這年,安嶽開始了土改工作。
 
自從我祖母1945年去世後,家中的田產由我父親三兄妹共有。當時他們三兄妹均在成渝兩地工作,田產就由他們的三爸,即我祖父的三弟代為管理。1945年我姑媽出嫁,46年我父親娶親,同年我大伯爹因前妻去世,也在當年續娶,花銷頗大,賣掉了一些田產。到49年時,大概還有100多畝。 在1951年土改時黃家長房的具體情況是:大伯爹應東北招聘團之聘請,於1950年夏帶著他的妻子和兩個兒子,遠赴東北哈爾濱,到當時蘇聯援建的一家工廠工作,及時地避開了這場史無前例的土改運動。由於姑媽嫁人,黃家的減租退押和涉及土改的所有事項隻得由我的父母親來承擔。而我的父親要日夜忙碌於成阿公路的施工建設,這樣一來,黃家對新生革命政權的欠賬隻好由我的母親去應付償還。
 
此時,母親已經懷上了第三個孩子。可以設想,當時我的母親,一個尚不到30歲的青年知識婦女,是如何艱難地在照顧丈夫,帶孩子,懷孩子,減租退押,參加土改這一係列事情中來回奔波,分頭周旋的。她在度過令她這輩子永生難忘的1951年。
 
對我的母親來說,最難接受的不是把黃家祖上留下的田地、房產充公,也不是把她娘家的陪嫁全部去變賣抵債,更不是土改工作隊和貧農團的刁難;最難的是,我母親發現,她自己必須要被劃為地主成分。
 
按照當時土改的政策,她是不應該戴這頂今後叫她“永世不得翻身”的帽子的。因為,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關於劃分農村階級成分的決定》中關於構成地主成分的時間標準是:“以當地解放時為起點,向上推算,連續過地主生活滿三年者,即構成地主成分”[5]。 我母親雖然在1946年春嫁入黃家,但她婚後仍然在光華大學繼續她的學業,她是大學生,隻是在1947年春天生我哥哥之後,方才在黃家開始過居家生活的日子,她隻有兩年零8個月,更何況當時家中的主要收入來自父親的工資。但是,母親是當時黃家長房中唯一在家沒有職業的成年人,而大伯爹、大伯媽、還有我爸均在外工作。根據1950年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的土地改革法的第5條的規定:“…職員、自由職業者、小販以及因從事其他職業或因缺乏勞動力而出租小量土地者,應依其職業決定其成分,不得以地主論”[6],他們得以不劃。就這樣,我母親替黃家戴上了這頂“地主分子”的帽子,盡管她是這家人中進入時間最短,獲得實際利益最少的人。
 
假如我的祖母不是在1945年的手術意外中去世,那麽,在1951年的土改時,我母親就可以安然逃過此劫,這是我後來常常想到的。但如果祖母確已去世,假如我的第一個大伯媽不在1945生病去世,又假如我的母親在生了第一個孩子後堅持恢複學業,學業完成後堅持在外工作,那情況又該如何呢?黃家長房該劃誰呢?這是一個令我母親、父親,甚至後來的我都不知道答案的問題。也許,即使當時避掉,在“橫掃一切牛鬼蛇神”的文革之中,無產階級專政的大網也會網住他們其中某一個人,讓其成為“漏網地主”。
 
安嶽通賢鄉四方井的黃家在土改中被徹底打垮了。除了沒收田產和幾乎所有的財物外,還被製造出了六個階級敵人,包括長房中我的母親,二房中我的二爺和二婆,三房中我的三爺和三婆,還有我的祖婆,她老人家當時已有70來歲了。三爺和三婆不堪淩辱和追逼,在1951年的某一天的夜晚雙雙投入鄉間的磨灘河中自盡了,他們以死抗爭。此時,最艱難的恐怕就是黃家的三個尚在讀書的少年。三房的六爸此時隻有17歲,七爸隻有14歲,二房的幺孃此時隻有15歲。
 
值得慶幸的是,六爸在成都加入了解放軍,還參加了1952年的黑水戰役,後來退伍後就留在了阿壩裏麵。而幺孃差一點就被賣給一個土改貧農團的積極分子當老婆,幸而她當時抵死不從。後來,她和七爸在安嶽縣中畢業,分別考入西南師範學院和重慶大學,兩人畢業後都成為了大學老師。這個地主家庭在我父親這一輩共有九個子女,除了一人棄學務農,一人參軍外,一共培養出了七名為新中國服務的大學生。
 
1951年,母親就這樣戴上了“地主分子”的帽子,她這樣做,既有保護我父親的考慮,也有麵對現實的無奈。一個29歲的文科大學生,一個養育三個男孩子的母親,從此成了新中國的賤民,開始了她一生的受難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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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澤文H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流雲朵朵' 的評論 : 是的,命也。 所以,你生在什麽家庭很重要, 你生活在什麽地方很重要, 你生活在什麽時代也很重要。
澤文H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28年華' 的評論 : 謝謝你, 小老鄉。
28年華 回複 悄悄話 我母親的老家也是廣漢的。
流雲朵朵 回複 悄悄話 一聲歎息,命也。
wqz220 回複 悄悄話 你母親太倒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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