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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短探案故事:誰偷了萍萍的好車牌》本來沒想過要寫續集,但是既然有人有要求,就簡單寫一下。提要求的人可以看一下,沒提要求的直接跳過就好了。
事情是這樣的,關於偷車牌的那一篇故事寫好了以後,先讓當事人萍萍過目,看看有沒有寫得太脫離事實或者雖然沒有脫離事實但是有得罪人的可能性。萍萍看了以後認為文字通順,情況屬實,準發。於是,這篇故事的鏈接就發到了這個打牌微信群上。
看到這個故事後首先跳出來回帖的是Jennifer,大意無非是“我家Brian沒有偷”。畢竟Jennifer跟Brain是一家人,一起過了好幾十年,打死也不承認的風格十分接近,完全不出意料之外。幾乎是同時,文學城博客裏有想象力豐富的讀者回帖說是“Vincent偷的,Vincent不喜歡這個車牌。”Vincent不喜歡自己家車牌上的1799——一妻久久,貌似不無道理啊。筆者趕緊把這個消息傳達到微信群裏。這下John樂了:“哈哈,原來是Vincent!這最有道理了,最說得通。”
這時候,最大嫌疑犯Vincent終於按捺不住蹦出來了:“剛剛忙完別的事(真的假的啊?——筆者注),就發現自己中了槍。(然後開始亂咬,轉移注意力——筆者注)始作俑者也是發現車牌意義的淘寶人,其作案動機更甚啊!”嘿嘿,果然如同大家在牌桌上對Vincent的了解,也是一個鐵嘴鋼牙,死不承認的主兒。
三天後,這幫人在牌桌上相見了,聊起誰偷了車牌這件事兒。John說“一妻久久(1799)不好,要多妻久久。”什麽?多妻久久?“多賴米發餿拉稀”,在音樂字符裏麵“1”的發音不就是“多”嗎?那1799的諧音不就成了“多妻久久”?這豈不是正好滿足了John的願望?看來,車牌是John偷的,因為John喜歡“多妻久久”這個諧音。John果然是忍不住要跳出來不打自招啊。對於進一步的查詢核實,John痛痛快快就招了,“對,就是我偷的!但是我把車牌藏起來了,不會拿出來的。”一副“老子就偷了你們能拿我怎麽樣吧”的“老炮兒”姿態。
這下差不多了,有動機,有合理的分析,有口供,雖然沒有物證也大致可以結案了。車牌就算是John偷的了。反正他樂得承認,大家也就樂得賴到他身上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