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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80歲老太幽默受審 機智應答逗樂眾法官”這則新聞昨天上了文學城首頁。根據事情的進展看,把這麽一個事件當成好玩的新聞是搞砸了。但是,客觀地說這應該算是一個無心之失。一開始真的不太容易看出來事件背後的問題。
今年二月十三日,youtube貼出一段好笑的小錄像
Dolores Sheinis: 80-Year-Old Woman's Witty Banter Cracks up Broward County Judge
根據這則YouTube和當時相關的新聞,事件大致是這樣的: 80歲的美國老太太Dolores Sheinis德洛莉絲·舍爾尼斯(Dolores Sheinis)因違令探視分居的丈夫而被起訴。麵對法官的盤問,她一係列幽默應答讓全場笑聲不斷,就連一向嚴謹的法官也被逗得哈哈大笑。
受審時舍爾尼斯的幽默回答讓法庭眾人笑聲連連。當法官約翰·赫爾利(John Hurley)宣布完判決結果後,他對舍爾尼斯說:“我必須說一句,你可真有幽默細胞。”舍爾尼斯回答道:“親愛的,那可不,我也就剩下點幽默了。”之後赫爾利說:“你讓我今天很開心。”舍爾尼斯機智地應道:“我老伴也說過這句話,可他一說完就把我給告上法庭了。”話音一落,全場爆笑。
最終,舍爾尼斯因違抗禁令探視了她已分居的丈夫而被起訴。根據判決,舍爾尼斯須佩戴電子追蹤器並不得再次違令探視。
這則youtube引起了很多網上觀眾對老太太幽默的讚揚。我後來注意到一個網上觀眾有一個有趣的留言(我要等一下再詳細解讀):"Sir, do you take your medication?"... that could've gone real bad if he heard that...”還有讀者說,“Only an 80 year old woman could get away with calling a judge sweetheart and half the other stuff she says ”(隻有80歲的老太太才敢跟法官說”sweet heart”以及她所說的其它話之一半)。
文學城發現了這則有趣的新聞,引述這是來自英國鏡報,這個我沒有去證實。但是,這則YouTube確實是存在的。聽聽法官和老太太兩個人的對話,比看翻譯過來的中文更原汁原味兒,更有意思,那種骨子裏的幽默確實有點兒讓人好笑。這也是學英語蠻好玩的教材。
但是,外行看熱鬧,行家看門道。河邊是哪一方麵的行家,文學城看過河邊一些文章的網友都知道。河邊就注意到有幾個事情有點兒異常。
第一,一般來說法庭應該是比較嚴肅的地方,有些電視法庭搞得比較好笑那是做節目。被告敢這麽亂開玩笑,除非是不想過了,否則,即使是80歲的老人也不能這麽倚老賣老。河邊見到過很多次,在那些專門給精神疾患病人開的法庭上,有些失控的患者才會這麽亂說話。那些在精神疾患病人法庭上的法官才這麽好脾氣,能跟被告逗幾句。結合老太太說的那句"Sir, do you take your medication?"言由心生,說明老太太很可能有長期的精神疾患而且還不好好吃藥,老有醫生護士社工或家屬問她吃沒吃藥,所以她一得意洋洋就隨嘴就把這句話甩給了法官。而法官居然沒有生氣,說明法官早就知道她有精神疾患,沒跟她較真兒。再結合法官說的,知道她兩次違規了,但是實在不願意把她關進監獄裏,所以再給她一次機會,更說明法官知道她精神有問題。要知道,高齡並不能使人免罪。法官從輕發落她,背後確實有玄機。後來,法官讓她重複那句跟他丈夫不聯係不接觸的話,可以聽出,法官自己心裏也沒底兒,知道她很可能會再犯————這個,我在後麵還要講到。
第二,在美國拒捕是很嚴重的事情,即使是高齡,在拒捕當時就可能被粗暴製服。比如,有新聞提到過紐約法拉盛的中國人不會講英文,在警察逮捕時沒有跟警察合作,被警察認為是拒捕而按倒在地。這個老太太,似乎沒有遭遇到這些暴力,除了她英文交流沒有問題外,很可能當地警察早都知道她精神有問題而沒有對她下重手。法官對兩次違反禁止探視令再加拒捕居然讓她簡單口頭保證一下,再佩戴電子跟蹤器就完事兒了,這也太輕判了,隻有精神疾患的患者才能享受這種待遇啊。
帶著心中的疑問,河邊去跟進了一下這個事件,果然看到一篇文章解答了河邊的問題。
Dolores Sheinis Makes Second Appearance Before Broward Judge John Hurley
在法官從輕發落她後,她一回去就立即又違法了禁止探視令,原因是她除了那裏也沒有其它地方可以居住。所以,老太太又一次被送回法庭麵見法官大人。根據老太太的女兒,這個老太太確實有嚴重的精神疾患多年了,多次威脅要殺她丈夫,女兒和其它親屬。這個女兒覺得非常無奈。她已經在著手想把老太太送到一個Nursing home一類適合這個老人居住的地方,但是還沒有來得及做到,老太太就接連幾次觸犯法律。這一次法官沒有辦法,隻能判她進精神病院待三天,希望在這三天內,精神病醫院的社工能幫老太太找到一個Nursing home之類的地方。
現在再來回顧想當初為什麽法官知道她會再犯,但是還是讓她宣誓說自己不會違規而把她放了?因為法官知道這個病人有嚴重的精神疾患,如同她女兒所說,不應該被關在監獄裏。但是,法官當時也不願意判她進精神病院,因為嚴格參照精神病院收住院的標準,病人還不太夠條件,而且這個法官本人似乎也不是一個專門管精神病人的法官。當病人又一次違法探視令,病人女兒也陳述了詳情和計劃後,法官終於決定隻能把病人暫時收進精神病院。此時病人夠不夠住院條件呢?嚴格地說還不太夠,因為病人沒有想自殺或殺人,能吃能喝能睡覺能照顧自己還能跟法官鬥嘴呢。不過,此時實在沒有其它的解決辦法。收住院這個判決,病人應該不會有太大的意見,家屬應該是讚同的,精神病院的醫生也不太好反對,因為畢竟病人老這麽違法很沒有理智,真要是關進監獄也受不了。這種棘手的事情,律師估計也不會進來攪渾水。醫院的社工會有點兒苦惱,給這樣的病人找個能去住的地方有一定的難度。
再來回顧一下那些隻看到老太太跟法官在法庭玩幽默的錄像和新聞的觀眾和讀者的評語,多數人會認為老太太忒幽默,法官賊厚道有人性。但是,如果看到後續事件就可以知道這件事兒顯得好笑,但是對於家屬和社會來講其實都不是一件好笑的事情,而是一件很無奈的困難。如果有些讀者根據第一則新聞或錄像而進一步得出美國人比中國人幽默或者美國法官比較有人情味兒的結論,那就更不靠譜了。看來,以後看新聞得結論還真的要謹慎一點兒。這則新聞本身還沒有錯,也沒有故意誤導,隻是後續的事件太大相徑庭了。考慮到有些“新聞”本身是編造的或者故意誤導的,那我們看了以後鬼知道會被誤導到哪裏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