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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一個人,就不要試圖改變他/她”,這是不少“過來人”總結出來的經驗教訓,也是一些有經驗人士對即將涉足戀愛婚姻的年輕人的告誡和先見之明。一些戀愛婚姻專家,心理學專家,人生指導暢銷書作家,電台或電視台支持人也支持這個觀點。
這個觀點到底對不對?如果你隻給我五分鍾說明一個觀點,去指導一個年輕人的婚戀觀,或者我知道聽眾的頭腦比較單純,我會說這個觀點是對的。太多的經驗教訓告訴大家,有多少人在戀愛婚姻之初就知道自己絕對不能接受對方的一些缺點,但是卻以為愛能改變一切,自己能夠改變對方,最終都沒有得到好的結果。有些人跟自己的另一半鬥爭了幾年,十幾年,甚至幾十年也不能改變對方,或者失望地離去,或者認命;有些人終於把對方改變了,但是對方心裏非常不高興,不斷為了別的事情鬧別扭,甚至終於離開。
江山易改,本性難移。一般來說一個人在考慮婚姻時已經至少二十多歲,這二十多年的經曆對他的人生觀世界觀的形成太重要了,輕易是很難改變的。這裏麵有父母在他/她童年留下的深刻烙印,有兒童時期的權威,老師們難忘的教誨,有自己在十多歲二十多歲時看書思考以及跟同齡人或者長輩討論或請教人生問題而得到的觀點,有自己從過去失敗和成功總結出的經驗教訓。所有的這一切所形成的一個人的觀點和習慣,不可能隻因為自己的配偶或潛在配偶想改變而改變。在這個層麵講,“愛一個人就不要試圖改變他/她”是明智的,實用的。
這是普通人的智慧。如果沒有對愛情和婚姻更深的理解和體會,如果在精神層麵婚姻本身的基礎不是太牢固,如果兩個人中任何一個人缺乏良好的交流能力,如果預期那個將要被改變者沒有很強大的“自我”(Ego Strength,弗洛伊德的概念),那麽不要試圖改變對方是很明智最穩妥的做法。“愛一個人就不要試圖改變他/她”,既然不期待對方的改變,自然就不需要努力和掙紮,也就不會失望。真的不會失望嗎?可能多少還是會有些失落,因為畢竟自己的配偶沒能按照自己的願望塑造,用起來還是覺得不趁手(比如說,河東用起河邊來就不是太趁手)。但是,這總比整天鬥爭整天打架強吧。這種“不要試圖改變另一個人”的俗世的智慧和行事準則還是可取的。
Yes, timing is important.
就算麵試了一萬個,其中找到50個你覺得比較合適的,可是這50個人還覺得你不合適呢。想要在各方麵都找合適了,基本是不可能的。
真的有一個人跟自己完全一樣,想個什麽事兒對方都知道,什麽都不需要改,什麽都完美,是不是有點兒過於完美,太沒有懸念,沒有挑戰性了。
隻是要改的不能是原則性的分歧,所以結婚以前要看準了。不過婚姻矛盾有多少是原則問題呢,多是雞毛蒜皮的小事。
長久的愛以性情融洽為基礎。但一個人的整體性情由無數元素構成,造成人性情的多樣性和不確定性。而每個人對對方的融洽接受度比較窄,加上選擇的基數又小(不可能和成千上萬的異性進行嚐試),到頭來總是將就著結婚,希冀婚後對方會做出改變,但總是希望落空,所以人世間的婚姻幾乎都是哀哀怨怨。
不過,人對真愛的憧憬總是伴隨著一生。
總有一方需要付出的,如果覺得值得。
可惜,生命隻有一次,很多人一輩子也不明白這個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