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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來看浪漫故事的就免了,這一篇是抨擊退伍軍人(VA)醫院的護士的。當然,為了“政治上正確”,我要先聲明不是VA醫院所有的護士都差勁。本文隻是就幾件發生在VA醫院的可氣事兒(有的是我經曆的,有的是聽來的),跟私立醫院進行比較,並分析背後的原因是什麽。由於我不是做管理的,對很多背後的“政策”不太了解。如果有猜錯的地方,請行家指出。
第一個故事,輸血。消化道大出血的,要輸血。醫生先開好該做的化驗,然後開輸血醫囑。過了一個小時也沒輸上。根據以前的經驗,趕緊跟管輸血的病理科主治醫談,總算輸上了。再去計算機病曆管理係統CPRS一看,化驗的血沒有抽。趕緊找抽血護士(phlebotomist),呼了半天,總算找到了。護士說,根據醫院Policy,得停止輸血一小時才能抽。化驗Hct是要停止輸血再抽才有意義,但是抽BMP停不停輸血關係不大。這裏等著要結果呢,而且出血挺嚴重的,也不想停止輸血。再過一陣子一看,剛才開的化驗都從計算機係統裏消失了。牛啊,還能隨便把醫生的醫囑取消掉的,不知是護士幹的,還是檢驗科幹的。
對比一下私人醫院的情況。一說要輸血,隻要把醫囑寫上,護士麻利快就把化驗抽了,然後把血輸上。不用催,不用操心,過十幾分鍾去看,病人已經掛上血了。再過一會兒,輸血前抽的化驗結果就回來了。搶救過程中,經常有一些額外的事情,不是太按照常規進行。比如有時候要給口頭醫囑,或者需要護士幫一個什麽忙,護士態度特好,答應得可痛快了,總是想盡辦法合作,把病人治療好。
再講一個酒精濃度的故事,這個故事涉及VA醫院好幾個問題。病人喝醉了,嚷嚷自己沒工作,沒老婆,抑鬱,活不下去了,要自殺。急診的內科主治醫急於要把病人脫手,就讓精神科值班的住院醫會診,想讓精神科收住院。我去會診,收不收到精神科病房就看兩條,一個是病人收住院的指證嗎,一個是病人的內科情況是否足夠穩定。關於收住院指證,一般隻要有自殺傾向,就隻管收進去。關於這個自殺傾向問題,我以前寫過好多篇文章,在這裏不多談了。什麽叫內科情況穩定?急診室醫生覺得酒精濃度300也可以叫穩定,精神科病房的護士覺得酒精濃度100以下才可以,值班的精神科住院醫就被夾在中間了。
總算跟急診室主治醫討價還價講好酒精濃度降到150,又沒有DT的跡象,我同意把病人收到精神科病房。病房的護士在電話裏跟我嚷嚷,好象我是外星人一樣:“按照Policy,酒精濃度100以上不能收到精神科病房,你不知道嗎?最近有個Memo的。”天呐,要是真有這麽個Memo就好了,我們盼星星盼月亮,盼了很多年也沒盼到這個Memo。我後來找權威人士核實了一下,根本沒有什麽Memo,隻是有那麽個關於酒精濃度的議案。就象過去多少年那樣,最終肯定會不了了之。
而在一家私立醫院,有一個由護士和社工組成的分診區,專門管精神科的急診病人。把病史和病人用藥情況全都問清楚了,還要把內科的緊急情況都除外了,然後再呼叫精神科醫生,由精神科醫生決定收不收住精神科病房。如果病人血糖高於250,有任何內科緊急情況,或者病人酒精中毒,要先在內科急診治療或者收到內科病房,根本不會來跟精神科扯皮。
VA醫院和私立醫院護士為什麽會有這麽大差別,最主要的原因是VA護士是鐵飯碗,她們有自己的工會給她們撐腰,醫生有意見也不能拿她們怎麽樣。醫生也是VA雇員,受VA行政管理人員的管。私立醫院就完全不同了。私立醫院的醫生跟醫院是協作互利關係,醫院靠私立醫生把自己的病人收進來好掙床位和護理的錢。在某種意義上講,醫院的院長多少有點兒求著私立醫生。因為如果私立醫生不高興了,可以把病人收到別的醫院去。在這種形式下,護士對醫生畢恭畢敬的。因為一旦醫生說哪個護士不敬業,如果醫院方麵不糾正,自己就要把病人收到其它醫院去,院長立即就慌了,肯定要嚴肅處理不能好好跟醫生合作的護士。
還有一點,VA醫院肯定不能承認,但是我覺得事實就是如此。那就是,VA醫院對病人不關心。如果是私立醫院,服務不好,水平不高,病人就不來,就掙不到錢。如果把病人治壞了,治錯了,治死了,病人會打官司。VA醫院就不一樣了。退伍軍人在VA醫院看病基本不花錢。如果他們沒有好的醫療保險他們隻能在VA醫院看病。VA醫院的醫生護士掙的都是死工資,病人愛來不來,不來更好。病人越少越清淨,花費還少,出錯誤機會還少呢。病人告狀?那是告政府!很難贏的。隻要按照Policy做,VA醫院跟病人打官司就輸不了。所以VA醫院的Policy和各種非常愚蠢,出於保護自己的目的而不是為了病人利益的常規非常多。
VA醫院那麽差,為什麽還有醫生願意在那裏工作? 這個說來話長,也許以後單寫一篇。大致是因為那是鐵飯碗,福利好,到點兒上班,到點兒下班,還不會被病人告。所以,雖然VA醫院這麽氣人,還是有人會去。
祝您長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