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曆庭審
(2007-08-08 18:3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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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月老胡真舒服,不但工作不那麽忙,還老有新鮮事看。今天老胡終於見識到了這個位於精神病院內的法庭是怎麽審案子的了。
精神病人,如果立刻危及自己或他人(immediate danger),病人又拒絕住院,去急診會診的精神科醫生有權力違背病人的醫院將他或她收入精神病院。到住院醫第二年時老胡也得值班幹這個。這種違背病人意願的收住院有效期是三天,根據需要還可以再延長三天。經常發生的是,治療了若幹天病人還沒有好轉一些,仍然不肯簽字同意自動住院。醫生覺得病人出院會對自己或他人造成傷害,或精神症狀嚴重而不能生活自理,認為繼續住院治療一段時間對病人有利,就會把案子提交法庭,讓法官判決。今天,老胡組裏就有個病人要上法庭,主治醫問老胡想去看庭審嗎,那還用問,這種長見識的事,老胡非常堅定踴躍地說:“看!”
到了法庭門口,見裏麵坐了好幾個醫生和律師。病房裏常見麵的一個老醫生勾手讓老胡過去坐在身邊,給老胡介紹了一下庭審的程序:“一般都是醫生先介紹病情,包括病人年齡,住院幾天了,什麽診斷,入院原因是什麽,在病房用什麽藥,現在病人情況如何,為什麽需要讓病人繼續住院。然後病人的律師問問題,之後病人也有一個機會講話。法官根據這些情況作出判決,病人是否需要繼續違背自己意願住院最多十五天。這是普通法庭,如果以後還需要更長住院時間,則要去‘PROBATE COURT’審理。普通法庭法官的判決依據是‘醫生所述理由很可能成立’。但如果要判決病人需要終身住院治療則嚴重得多,舉證要更加嚴密,論據必須鐵板釘釘,不容置疑。” 然後,老醫生一指後排的幾個椅子說:“一般你應該坐在那裏聽,這裏是要上庭的醫生和律師坐的。”老胡趕緊坐過去。
法官真的是很威風,桌子比在家具店見過的任何老板桌都大,桌子後麵整個活動空間象個客廳,後麵牆上插著兩麵旗子,一麵自然是美國國旗。法官是個非洲裔,白襯衫,黑袍子,打著領帶,透著權威,那叫人是衣裳馬是鞍。一兩個法警全副武裝,但對法官,醫生,律師都很禮貌尊敬,麵帶微笑。病人遲遲不來,法官掏出一個小巧的手機把玩,顯得跟身份很不符合。過了一會兒,有個挺漂亮的黑姑娘進來,要求坐在老胡邊上。旁聽席上就兩個人,黑姑娘主動搭話,問老胡是開業醫生還是學生。老胡說都不是,正好在中間,是住院醫生。老胡問,“那你來這裏是。。。”,黑姑娘抬手一指,他是我的男朋友。他?還沒有病人來呀,老胡麵露困惑。姑娘笑著解釋:“法官,我是法官的女朋友,今天第一次見麵,中午一起吃的飯,現在好奇想來看看他的工作。”原來如此。法官也不是不食人家煙火的神仙。
病人來了,先審附近一個私立精神病醫院的病人,就是照著剛才說的程序,那個醫院的醫生拿著一個文件夾起立,有個人(估計是律師或書記員)問:“你和病人談過話嗎,仔細看過病曆嗎?”醫生都答是,兩個人問答得快極了,一看就是同樣的問答以前進行過不知多少遍了。然後就是醫生向法庭匯報,說完病情,還要說一下估計還需要病人繼續住院多少時間,目的是繼續控製病情,或者是還需要幾天時間好給病人找個出院後的去處。之後,大部分病人都有一個律師,律師會說自己和病人談過了,病人的意願是盡早出院,或病人覺得自己生活能夠自理雲雲。有的律師會向醫生發問,問病人現在的狀況有“PSYCHOSIS(精神症)”嗎,或者問病人現在對任何人構成危險嗎,即使醫生回答沒有“PSYCHOSIS”,回答不構成危險也總有另外的理由需要病人繼續住院。大部分病人都不說話,還有一個病人根本就缺席。老胡管的病人“PSYCHOSIS”比較嚴重,倒是說話,但說話的時機不對,不該他說非要說,聲音還特大,又言之不成理。所以他說話還不如不說,一看他就病得不輕,還得繼續住院。法官隻就一個病人問過問題,也不尖銳。最終七個病人,法官的判決都是一樣的:“根據剛才各方麵陳述,判決病人繼續住院進行“evaluation and treatment” 。老胡注意到,法官的眼光老向自己這方麵溜過來,有時還流露出和庭審進程不符的一絲笑意,老胡明白這是法官悄悄在看坐在自己身邊的他新交的女朋友。
七個病人,不到一小時就都審完了。兩個代表病人的律師和幾個醫生都很熟,有說有笑的。整個過程給老胡的印象就象走一個過場。在這裏,律師是代表病人利益,不錯。但是,他們都不需要用醫學知識,根據常識也能知道病人目前還不應該出院,所以沒有電影裏常演的那種辯方律師和控方代表之間那種針鋒相對的鬥爭。作為醫院一方,去庭審之前就知道法官一般都會同意病人繼續住院。如果法官真的非要把病人放出院,醫院也無所謂,反正要是病人出院了鬧出事來自己也沒責任了,倒樂得先少管一個病人。庭審雖說象個過場,這個程序還是要有的。有了這個程序,要想象有些電影裏演的那樣把正常人當成病人關在精神病院裏就沒那麽容易了。在精神病人住院治療這件事上,美國法律顯得有點搞笑,但細想想,有這麽個搞笑的東西在這裏還是比沒有強,漏洞會少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