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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精神科醫生 應允許采取無需同意的住院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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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精神科醫生呼籲改革:應允許采取無需同意的住院措施

發布:2025年09月19日 11:28來源:魁北客傳媒作者:Ohquebec.ca
 
1評論  手機用戶__A5uXDg  精神病人殺人不需要負刑責,住院治療卻需要本人同意。製定這個法律的人自己就有精神病。

近日,魁北克多位精神科醫生聯合提交《P-38法案》,呼籲省政府對一條於1997年實施的法律進行全麵改革。醫生們指出,該法律已無法滿足現實需求,其可能導致延誤治療,甚至加劇悲劇的發生……“現在,應允許對那些'可能對自己或他人構成危險的人'采取無需同意的住院措施”。

等到危險發生才幹預?太晚了!

精神科醫生馬克西姆·杜薩烏-勞倫德(Maxime Dussault-Laurendeau ↓)在接受采訪時直言:“依照現行法律,我們‘必須等到危險真正顯現時’才能將患者送醫,這種做法導致了許多令人遺憾的事件。”

“同時,法律和司法體係的複雜性讓患者和家屬無所適從,獲取治療的過程充滿障礙。”

杜薩烏-勞倫德醫生建議:應簡化住院命令的獲取流程,讓有精神障礙、但尚未完全失去自我認知的患者能及時接受治療。

他補充道:“患有精神分裂症的人並不危險,他們是被疾病剝奪自由的第一受害者。”

“一些患者告訴我:‘請不要等到我們徹底崩潰時才來幫助我們’……這句話成為我們推動改革的動力之一。”

典型案例

近年來,魁北克省接連發生多起由精神病患者引發的家庭悲劇。

2023年2月8日,現年53歲的公交車司機皮埃爾·尼·聖阿芒(Pierre Ny St-Amand ↓)突然精神錯亂,駕駛公交車撞入位於拉瓦爾的聖羅莎幼兒園,慘劇造成2名兒童死亡,6名兒童受傷。

數月前,聖阿芒被判“不負刑事責任”。他大概率會被貼上“高風險犯罪分子”的標簽並在醫院度過餘生。

同年3月初,19歲的Arthur Galarneau(↓)在精神病發作期間殺害了自己的父母和祖母。

事實上,警方、醫院和社區機構早已掌握其精神病史,但由於資源匱乏和法律限製,人們未能及時幹預。

類似案件數不勝數……

昨日,魁北克法院判處一名患有精神分裂症/情感障礙的34歲魁北克母親“不負刑事責任”……今年6月,她將三歲的女兒遺棄在安省鄉村的田野中。

當局和誌願者耗時三天才找到孩子,所幸孩子並無大礙。

以上這些案例凸顯了現行法律的滯後性:當製度要求“等到危險發生”才允許對其強製治療時,許多生命已無辜傷損。

相關案例彰顯了公共安全與人道關懷之間的脆弱界限,改革相關法律已不僅是醫療問題。

預防勝於治療

醫生們一致認為,《P-38法案》不僅是為了提高醫療效率,更是為了保護患者的尊嚴與自由。

“不要等到悲劇發生才意識到我們可以做得更好。”杜薩烏-勞倫德醫生總結道:“我們隻是想讓讓治療更及時、更人性化。”

你怎麽看待精神健康與法律之間的關係?歡迎在評論區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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