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星報》記者Clarrie Feinstein報道,Rema Samuels收到汽車保險公司的信,突然結束了長達數十年的關係。她說:“我已經開了50多年的車了,我的保險一直沒有出過問題。”
然而,取消車保是有原因的,這位Brampton的退休老人在不到五年的時間裏發生了兩起事故。保險公司的政策明確規定,五年內發生兩次過失事故的司機將無法續保。
但Samuels說,隻有一次事故是她的錯。
第一次發生在2019年,當時另一輛車的司機從側麵擦過她,逃離了現場。車輛碰撞報告詳細描述了Samuels在左轉時,一輛從反方向駛來的車闖紅燈並從側麵擦過她。
她的律師Allan Strader寫信給Deeks保險服務公司,指出由於損壞是在Samuels的車的一側,而另一名司機離開了現場,這是“明確的證據,另一名司機應該為這起事故負責。”
保險公司支付了車的損壞費用以及Samuels的臨時租車費。
她說,第二次事故發生在2022年,在一個停車場,她的車“輕撞”了另一輛車。因為沒有損壞,她沒有提出索賠。
然而,被她撞的那個人索賠了。Samuels被發現在事故中有過錯。
“就是在這件事發生後,2022年8月,我收到了他們(Deeks保險公司)的一封信,說不會為我續保,讓我盡快找到另一家保險公司。沒有事先給警告。”她說。
截至發稿時,Deeks保險公司沒有回應《星報》的置評請求。
LowestRates.ca的Jennifer Krasic說,所有的汽車保險公司在決定終止客戶的保險時都必須遵守特定的原則。
許多公司的原則是,五年期間發生兩次過失事故,也可能是多種事故的組合,比如事故、超速罰單或每月未繳納保險費。
“如果客戶不符合他們的原則,他們就不會續簽保險單,”Krasic說。“如果一家公司繼續提供不符合這些原則的保險,實際上是非法的。”
RATESDOTCA保險專家Daniel Ivans說,安省有兩種類型的保險市場:標準保險市場和非標準保險市場。非標準保險市場被稱為高風險市場,通常是為多年來運氣不佳的司機準備的。這些司機可能涉及嚴重的指控,如酒後駕駛,多次過失事故,或多次超速或其他交通違規罰單。這個市場的保費通常高於標準市場。
Ivans說:“保險公司可以接受你有這段曆史,你可以努力恢複你的記錄,最終與標準保險公司簽約。”
他補充說,通常需要長達6年的無過失事故才能改善你的記錄。
在尋找汽車保險時,最理想的是有所謂的“事故原諒”(accident forgiveness)條款,它會原諒和忘記第一次過錯事故,不增加你的保費。
如果你發生第二次事故,保險公司仍然可以保留你的客戶身份,條件是你在第一次事故中有事故原諒條款。
Ivans補充說:“如果你能找到一家提供這兩種服務的公司,你在第二次事故後就可能受到保護,但提供這種服務的保險公司不多。”
專家們指出,如果遇到輕微事故,司機必須打電話給他們的保險公司。
2016年6月1日,安省政府修改了關於輕微過失事故的指導方針。如果損失是2000元或更少,在你的記錄上就不會有可計的損失,Krasic說。“你每三年隻能發生一次小事故,這不會影響你的記錄。”
“確保保險公司了解你的情況很關鍵,因為如果另一方提出索賠,說了關於你的所有這些事情,而你沒有把你的情況記錄下來,保險公司將依此做決定。”
Ivans說,一般來說,司機應該與保險經紀人或代理人交談,了解不同公司的政策和細微差別。
Samuels經曆了多次嚐試,最終找到了一家新的汽車保險公司接受她,
她說:“他們都拒絕給我承保,因為我在這個係統裏,我的記錄有汙點。”
現在,Samuels每月支付近700元的汽車保險,這比她在Deeks保險公司支付的140元要高得多。
“我知道第二次事故雖然很小,但不太好。但第一次不是我的錯,”Samuels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