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的高中校友A君有著一份亮麗的履曆,目前在斯坦福法學院就讀,本科畢業於耶魯大學的他,無論在耶魯還是斯坦福都獲得了大大小小的獎項和頭銜,顯然是精英教育的成功典範。因此不久前被請回高中母校,向即將畢業的學弟學妹們演講。
A君慷慨激昂的口才令人佩服,然而演講的內容卻令人不得不質疑這種精英對美國社會是福是禍。
“Fight for social justice”(為社會正義而戰)貫穿他的演講始末。他說到,就讀耶魯時被邀請去一位同學家中的派對。看到同學家的豪宅,僅僅一個遊戲房就比他自家還大,他當即對此非常生氣。當他說到那位富家同學畢業後想進投資銀行,更是義憤填膺:“已經那麽有錢,還想掙更多的錢!” A君的仇富心態和自義心境,叫人聯想起中國人經曆過的“貧下中農鬥地主“的不堪回首年代,背後的邏輯即富人的財富都是不義之財。
事實上,在美國這個自由市場經濟的社會,富人們如比爾·蓋茲,往往是靠著自己的聰明才智開發出社會需要的產品和服務而富有。他們並非靠剝削窮人致富,相反他們所創辦的公司成為美國中產階級的收入來源。
況且財富不是問題,怎樣用財富才是問題。深受基督教文化影響的傳統美國人信奉“施比受更有福”,常常以捐贈的方式實現社會財富的再分配。美國富人的慈善事業,從一百多年前的鋼鐵大王卡內基到如今的比爾·蓋茲,都在造福著美國乃至全球的教育、文化、科學、醫療、公共衛生等等領域。遍布美國各地的教會都在依靠信徒們的捐獻,有聲無聲地從事扶弱濟貧的社會福利事業。
不知A君對此如何想:他就讀過的耶魯以及其它不少美國頂尖大學,當初都是靠富人捐款辦起來的基督教大學。
A君還屢次提到自己的同性戀身份,似乎是個引以為豪的標簽。本來性傾向該是個人私密,在這樣的公眾場合談論性事毫無必要,卻拿出來跟學弟學妹們宣講,很有大力提倡之嫌。結果可能適得其反,讓人懷疑也許他當年是以同性戀“弱者”身份被錄取進了耶魯?
如同正確被冠以“政治正確”,正確就被扭曲。當正義被冠以“社會正義”,正義就有了不同標準,施張“社會正義”者就有了理由行使他們自以為是的正義。比如,A君所代表的精英認為,凡是弱的,窮的,就是值得保護或提倡的,於是這樣的精英大學就可以用種族標準、性向標準等等取代學術標準,這樣的精英政府就會以自己所好決定誰可以得到重新分配的財富。實施社會正義的結果帶來的是社會的變態,政府成了“救世主”,得到福利的群體變成依賴於政府的施舍,不但不去努力工作改變自身狀況,反而視自身為“犧牲品”,理所當然地享受不勞而獲。法律麵前不再是人人平等,違法者因為出身群體的不同,就可以受到不同對待。政府權力者最終演變成統治階級,為自己積斂財富。
在社會正義的美名下,某個群體甚至可以踐踏其他群體或個人的權益。曾經幾度成為全美新聞的科羅拉多蛋糕店主對同性戀伴侶之案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一對同性戀伴侶強求蛋糕店主菲利普斯為他們的婚禮設計特別蛋糕,菲利普斯因為自己的基督教信仰沒有答應,建議他們買店裏的成品蛋糕。這對男同誌便向科羅拉多州民權委員會投訴,後來又打官司狀告菲利普斯歧視。菲利普斯並沒有拒絕向他們賣蛋糕,隻是不願意為他們設計蛋糕,設計是藝術創作,屬於言論自由。無論從言論自由的角度還是宗教自由的角度,菲利普斯都沒有錯。這樁官司明明是同性戀者的惡意挑釁,科羅拉多州法院卻在“保護弱勢群體”的正義名下裁定菲利普斯違法。所幸,美國最高法院最近裁決,是菲利普斯的言論自由權受到侵犯,真正的正義得到伸張。
令人悲哀的是,當我們還在迷信美國名校的光環,還在相信他們所謂的批判性思維的精英教育時,他們不僅製造出了大批“優秀的綿羊”,還製造出許多 “社會正義”鬥士。在自由主義泛濫的精英大學裏,不同的觀念受打壓,正義的概念被扭曲。越多A君這樣的鬥士出現,恐怕社會離真正的正義越遠。
引:“ 我認為你的話有些偏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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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的話都是大實話!
那一點不對呢?
Really, since when sexual preference becomes the criteria of admission? If it is not,why did you doubt?
"當正義被冠以“社會正義”,正義就有了不同標準,施張“社會正義”者就有了理由行使他們自以為是的正義"
Justice can have different standards for different people because justice exists in different value systems and can constructed from different perspectives.
"比如,A君所代表的精英認為,凡是弱的,窮的,就是對的,好的,就是值得保護或提倡的" This statement is what you think what the elite think. It is just too absolute to be defensible.
謝謝誇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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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對比爾蓋茲 很不了解啊!
他是一個聰明的投機盜賊,靠他父母的財富和人際關係,偷了IBM的DOS,把它改名成了MSDOS,他接二連三的道用其他公司的專利,不守企業法規,成為曆史上被告到法院最多的人,大部分都是庭外解決,他利用美國社會市場的口味,每年出新版,使得傻瓜美國人每年花錢買他的新產品。。。MS股票連年大漲。。。賺了錢,為了少繳稅,就做慈善醫療了,但是又做了缺德的事,把新研發出來的藥品,送到非洲做實驗。
所以他是個大壞蛋!
那些推孩子去藤校的家長要考慮清楚:你孩子在藤校獲得的價值觀極可能和你推他們的初衷南轅北轍!用一個形象的詞來形容就是“肉包子打狗”。我熟悉的一個朋友說後悔孩子去了藤校。因為再不聽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