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愛女兒的畫師良秀,為了藝術,不惜犧牲女兒的性命。畫成之後,自盡而亡。讀後毛骨悚然,相當震撼。那是怎樣慘烈的一個場景:烈火燒爛了雪白的肌膚,烏黑的長發化為火星,漫天飛舞。
《地獄變》取材於日本古籍《寧治拾遺物語》卷三中的《繪佛師良秀喜歡火燒自家記》和《古今著聞集》卷十一中的《弘高的地獄屏風圖》的故事。
良秀是魔還是佛?良秀“不僅相貌猥瑣,還有更加令人嫌惡的怪癖——吝嗇、貪婪、無恥、怠惰、專橫、傲慢、死強——”像個地獄中的魔鬼。良秀一心追求藝術,不怕“褻瀆神佛”。他傲慢、剛愎自用,對別人揶揄他“偏愛醜陋”,他狂妄地奸笑:“沒錯,膚淺的畫師哪裏懂得醜中之美?”
然而,對藝術的追求與堅守、為藝術所作的犧牲令這個地獄中的鬼一般的良秀成佛。芥川同情且理解良秀,他說:“藝術家為了創作非凡的作品,在一定的時候或一定的場合下有可能會把靈魂出賣給惡魔,這意思當然也包括我可能做出這種事來。”
良秀的地獄,便是自己對藝術的極致追求,他將自己囚禁其中,每每做出有違道德人性之事,無法為常人所理解。最後,眼睜睜著著女兒被大火吞噬,他沒有哀求大公放了女兒,他隻是看著大火濃煙之中的“蒼白麵容,黑亂長發,轉眼間化為火焰的櫻花唐衣,濃煙搖曳,紅色的火焰播撒著金粉漫天飛舞,火中的人兒咬住猴轡,在鐵鏈中苦苦掙紮……”這時的良秀,臉上浮現出令人費解的光輝,他忘了是那他最溺愛的女兒在受苦,他不是父親,是個藝術家,他看著眼前的一切,似乎產生了無限的喜悅。此時的良秀已非人類,“頭頂也是圓光高懸,顯現出不可思議的威嚴。”良秀因追求藝術而墮地獄,也因追求藝術而成佛“法悅”。
就像《化身博士》一樣,我將小說中的那隻猴子當作良秀人性的一麵。小說一開篇,說良秀因外貌醜陋被人稱為“猿秀”;女兒說聽別人叫猴子為良秀,她總覺得是在叫父親。良秀溺愛女兒,而猴子與女兒也非常親密。火燒檳榔車時,猴子縱身躍入火海,與良秀之女一同葬身火海,實是代表著良秀願陪女兒一同死亡。隻是畫作尚未完成,隻好舍棄人性追求藝術。(芥川筆下的動物總是像精靈,此篇中的猴子,《山藥粥》中的狐狸。)
自古以來,追求藝術並有所成的,很多都異於常人,因為多了那股常人所沒有的passion,是所謂“不瘋魔不成活”,記得看電影《暴裂鼓手》時也有此感。
大公是神還是魔?文章裏的堀川大公在世人眼裏無異於神一般的存在。出生前,大威德明王曾在其母枕邊顯靈;他還不怕鬼。良秀是他的畫師,受他供養。大公將良秀的女兒活活燒死,既是出於侵占不成的惱羞成怒,也因為他想戲弄這個一心追求藝術的良秀。良秀在他眼裏,和那隻猴子差不多。良秀任女兒燒死也要完成畫作,是對自己理想或者說才華的極致尊重和追求,這種追求就是對大公完美的反抗,良秀的上吊自殺並非他悔恨,隻是畫作任務完成後,別無所求,追隨女兒而去。大公的戲弄完全失敗。而大公的結局在芥川的《邪宗門》裏有提到,活活被地獄之火燒死了。
芥川在這篇上寫作技巧:一是巧妙地利用老仆人之口來講述這個毛骨悚然的故事,故意將有些事情交待得含混,反話正講。二是,打亂時間線,在大公、《地獄變》這幅畫、良秀及其女兒,以及良秀如何作畫,再到最後的高潮,火燒檳榔毛車之間來回切換,使得故事起伏有致,引人入勝。
以下是我讀芥川書信時時,芥川提及此文的話:
1918年3月1 日致薄田淳介:《地獄變》業已寫好四五回……
1918年4月24日致薄田淳介:《地獄變》……餘部所剩無幾,下點兒功夫兩三日內即可完成寄上。此作過於虛張聲勢,所以並不稱心如意。但既已上船離岸,我也已無從施策。”
1918年5月7日致薄田淳介:“《地獄變》已令我疲於奔命,打算再寫兩三回即收尾脫稿。”
1918年5月16日致小島政二郞:“《地獄變》有些誇張,故寫作時興致不高。”
1918年6月18日致小島政二郞:“《地獄變》在實質上並非如您所讚。近日重讀此作,不禁冷汗涔涔。”芥川在此封書信裏,特意解釋為何要在小說裏插入解說。“因為那段敘述中存在兩種說法,互相糾葛,互為表裏。其一為‘正麵’的敘述……其二為‘反麵’的敘述。兩種敘述具有相輔相成的性質,因此缺一不可。所以雖嫌累贅,卻隻能如此……”
雖然芥川自己對此篇的評價不高,但在一般讀者眼中,此篇相當震憾,完全不輸於《羅生門》和《竹林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