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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由存在到思想再思想到存在

(2026-03-30 06:04:31) 下一個

認識由存在到思想再思想到存在






《人》的“整個認識過程是由存在到思想,再由思想到存在。辯證唯物論並不否認有由思想到存在,由精神到物質的局部現象,不過它指出這個思想或精神歸根結柢還是來自客觀的。“

轉載《桌子的哲學——一次關於認識論的對話》

桌子的哲學——一次關於認識論的對話

作者:若水

(甲和乙討論哲學,甲以桌子為例來談唯心唯物的區別,於是引起了下麵一場對話。)

甲 我的了解是這樣:比如我們麵前擺著這一張桌子,是先有這張桌子後有這張桌子的觀念呢,還是先有這張桌子的觀念後有這張桌子呢?回答說先有桌子的是唯物論,回答說先有桌子的觀念的是唯心論。這個例子還可以類推,例如:先有石頭,後有石頭的觀念;先有蘋果,後有蘋果的觀念;先有房子,後有房子的觀念,等等。由此可見,存在是第一性的,意識是第二性的。

乙 慢著。你說先有石頭,後有石頭的觀念,這是沒有問題的,因為石頭是自然界的東西。可是說到桌子、房子一類東西,情形就不完全一樣了。

甲 難道不是先有桌子,後有桌子的觀念嗎?

乙 先有桌子,後有桌子的觀念,這對我們來說是對的。可是對做這張桌子的木匠來說,也是這樣嗎?

甲 有什麽不一樣呢?

乙 你可以想一想。木匠一定要事先把桌子的樣子想好,比如是飯桌還是書桌,是方桌還是圓桌,大小如何,式樣如何,等等,“心裏有個譜”,才會動手做這張桌子。所以,對於做這張桌子的木匠來說,是先有這張桌子的觀念,後有這張桌子。

甲 但是木匠腦子裏的桌子的觀念又是從哪裏來的呢?還不是由於他看到了別的桌子嗎?

乙 當然。桌子的觀念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木匠生下來時腦子裏也沒有帶著桌子的觀念,他是看到了已有的現實的桌子才獲得桌子的觀念的。

甲 這樣說來,還是先有桌子後有桌子的觀念了!

乙 不過,木匠看到的桌子,又是另一個木匠做出來的。這另一個木匠在做桌子之前,腦子裏也先有一個桌子的觀念……

甲 這就真像“雞生蛋,蛋生雞”,弄不清到底誰先誰後了!

乙 “打破砂鍋問到底”,我問你:第一張桌子是怎麽來的?

甲 自然界並沒有桌子,第一張桌子總是人造出來的。

乙 造第一張桌子的人,是不是想到他要做什麽呢?

甲 我想他總還是想到桌子的樣子的。

乙 這就對了。那麽,歸根結柢說來,還是先有桌子的觀念,後有桌子了。

甲 這種說法好像有問題……這豈不是唯心論嗎?

乙 你對唯心唯物的區別還沒有真正弄清楚哩。這是日常生活中常見的事實,為什麽是唯心論呢?你看一看圍繞著我們的世界,哪裏看不到人類創造的業績呢?桌子、椅子、房子,我們用的一切東西,我們穿的衣服、鞋子、襪子,還有道路、車輛、橋梁,這一切的一切,哪一件不是人類勞動的成果呢?自然界沒有這些東西,這是人創造的。世界上本來沒有汽車,沒有飛機,沒有宇宙飛船,這都是人發明的,是人設計創造出來的。沒有人民大會堂的藍圖,怎麽會有人民大會堂的建築?沒有共產主義的理想,哪裏會有共產主義的現實?就是圍繞我們的自然界,也早已不是原來那個草昧未開的自然,它已經被人們所改變,打上人們意誌的印記了。剛才你說先有蘋果,後有蘋果的觀念,這是對的;可是人們認識了蘋果以後,也按照自己的需要來改造蘋果。我們現在吃到的蘋果,就已經不是那種野生的蘋果了,這是經過人們培養出來的新品種,它們比野生蘋果更大更好吃了。所以,我們一方麵要承認這些事物是客觀存在,另一方麵也要看到人的實踐對這些事物所起的作用,要在這些事物當中看到人的勞動,人的智慧,人的力量。

甲 馬克思主義講過這個道理嗎?

乙 不但講過,而且十分強調。馬克思主義哲學是“見物又見人”的哲學,對人的主觀能動性,是給予充分估計的,這是它同舊唯物論不同的地方。照馬克思主義的看法,人跟動物的區別,就在於動物隻是被動地適應自然,而人卻能有意識有計劃地改造自然,使它適合自己的需要。馬克思說過,人的勞動和動物的本能活動不同,就在於人做一件東西之前腦子裏已經預先有那個東西的觀念。

甲 你說桌子的觀念先於桌子的存在,那不是說意識先於存在嗎,不就是唯心論嗎?

乙 我說桌子的觀念可以先於桌子的存在,可是我並沒有說意識先於存在。

甲 這有什麽不同呢?

乙 讓我解釋一下:剛才我們隻說到先有桌子的觀念才有第一張桌子,可是我們還沒有進一步問:最初的桌子的觀念是從哪裏來的?如果說,桌子的觀念是天上掉下來的,或者說是人腦子裏天生就有的,那就是唯心論了。如果說這個桌子的觀念還是從客觀存在來的,那就不是唯心論而是唯物論。

甲 可是意識是存在的反映,既然世界上還沒有出現桌子,人腦子裏怎麽會有桌子的觀念呢?

乙 大概你是把“反映”了解成簡單的照相,所以才覺得這一點難於理解。但是馬克思主義講的“反映”,並不等於照相。人的腦子跟照相機是根本不同的。照相是機械的,靜止的,一次完成的,人的認識卻是曲折的,能動的,不斷發展的。照相機隻能攝下事物的表麵現象,人的腦子卻能由表及裏,由淺入深,由感覺到思想,把事物的內部聯係和本質反映出來。照相機隻能跟在事物後麵,被動地記錄事物的現狀,人腦子裏的理論卻可以走在實際前麵,預見到事物的發展。計劃、方案、理想這些東西,即使是正確的,也還有想像的成分,不是實際狀況的照相。但是,它們也還是一種反映,它們反映了事物的客觀規律性和發展可能性,它們是以實踐所提供的知識為依據的。同時,人們在什麽時候提出什麽樣的計劃、理想,這也是依賴於社會實踐、社會生活的發展的。

甲 你是不是可以用桌子的例子具體解釋一下?

乙 桌子的起源和發展的詳細曆史,是專家研究的事情,我隻能簡單講講吧。你知道,桌子、椅子這一類東西,不是向來就有的,它們是人類文明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在“茹毛飲血”的時代,人們在篝火上烤熟獵來的野獸,那時根本用不著桌子,也不可能做出桌子。隻是在生產有了一定的發展,工具有了一定的進步,懂得了木材的性能和對木材加工的方法,才有可能做出桌子,同時也隻有生活水平達到一定的高度,才逐漸產生用桌子的需要。桌子是適應生活的需要而出現的。在中國古代,人們都席地而坐,那時沒有桌子,隻有叫作“幾”和“案”的東西,比現在的凳子還低。漢代輸入了胡床,這是胡人坐的東西。有了胡床,席地而坐的習慣就逐漸改成垂足而坐的習慣了。但既然坐得高了,原先的幾案就太矮,不方便,這樣才產生用較高的桌子的需要。“桌”字原來寫作“卓”,就是高的意思。“幾”“案”就是桌子的前身,可以設想,最初造桌子的人,是從“幾”“案”形成桌子的觀念的。當然,人們在製造“幾”和“案”的生產實踐中,也積累了一些做家具的經驗和知識,利用這些已有的經驗和知識,才能比較容易地做出桌子來。至於“幾”和“案”的觀念,大概是從自然界的東西如石頭、土墩等得到啟發而形成的。因此,歸根結柢來說,觀念還是來自客觀。

甲 你這樣一講,我比較明白了。我想第一張桌子造出來以後,又在繼續演變。我們現在有各式各樣的桌子,有書桌,有飯桌,有方桌,有圓桌,有四條腿的,也有一條腿的,有帶抽屜的,有不帶抽屜的。在古代,式樣大概很簡單。這個演變過程,也離不開人的創造。如果人們永遠隻能依樣畫葫蘆地形成桌子的觀念,那麽今天的桌子就會跟古代的一樣了。

乙 一點也不錯。做桌子是一種生產實踐,人們在這種實踐中不斷積累經驗,同時,隨著生產的發展,人們的需要也發展了,越來越多樣化了,於是,桌子也不斷改進,桌子的式樣也不斷翻新。

甲 你是說,在客觀存在的基礎上形成做桌子的計劃,形成觀念的桌子,根據觀念的桌子做成實際的桌子,然後又產生新的桌子的觀念,做出新的桌子……

乙 是呀。物質和精神就是這樣互相作用,互相轉化的,不過基礎還是物質。人們做一件事,腦子裏總要先有計劃、方案、理想、目的,這些東西都是觀念的東西,不是物質的東西。但是一旦把計劃等等實現出來,觀念的東西就變成了物質的東西。

甲 觀念是觀念,物質是物質,觀念怎麽會變成物質呢?

乙 我們講的觀念可以變物質,並不是說觀念自己搖身一變,憑空變出了物質,而是說人們在一定條件下通過實踐對客觀事物進行加工、改造,把頭腦裏的計劃和理想變成現實,這並沒有什麽難於理解的。毛主席在《實踐論》裏提到“變主觀的東西為客觀的東西,即在實踐中得到預想的結果”,就是這個意思。

甲 那麽客觀的東西能不能變成主觀的東西,物質能不能變成觀念呢?

乙 這就更不成問題了。客觀的桌子反映在我們頭腦裏,不就變成了桌子的觀念嗎?

甲 說感覺是由物質變來的好理解,說思想、計劃、方案是由物質變來的就不大好理解。

乙 思想、計劃、方案這一類東西跟感覺不同,它們不是客觀事物的直接反映,但是它們還是以感性認識為基礎的。感性認識的材料積累多了,就會產生一個飛躍,變成理性認識,這就是思想——包括理論、政策、方針、計劃等等。因為思想不是外界事物的直接反映,而是從感性認識上升的結果,又因為它反映的不是事物的外部現象,而是或多或少隱蔽著的事物的內部聯係和本質,所以人們就容易忽視它的客觀來源,把它當作似乎是主觀自生的東西。這樣一來,就產生一種危險,不是從實踐出發,在大量客觀材料的基礎上形成自己的目的、計劃、方案、想法,而是從主觀願望出發,從“想當然”出發。怎樣知道計劃等等是不是符合客觀實際呢?那就隻有回到實踐中去,用實踐來檢驗,看能不能達到預想的目的。當然實踐的檢驗也不一定是一次就夠了的,一個正確的認識,往往也要經過由實踐到認識,由認識再到實踐這樣多次的反複才能完成。這樣認識的過程就是實踐——認識——實踐,或者客觀——主觀——客觀,或者存在——思想——存在,或者物質——精神——物質。由存在到思想是一個轉化,一個飛躍,這是整個認識過程的第一階段。由思想到存在又是一個轉化,一個飛躍,這是整個認識過程的第二個階段。第二個飛躍是第一個飛躍的目的,又是第一個飛躍的驗證。

甲 現在我比較明白了。整個認識過程是由存在到思想,再由思想到存在。辯證唯物論並不否認有由思想到存在,由精神到物質的局部現象,不過它指出這個思想或精神歸根結柢還是來自客觀的。桌子的觀念可以先於桌子的存在,但是桌子的觀念歸根結柢還是來自客觀。

乙 很對。現在你可以明白,為什麽在開頭時我要跟你“抬杠”了。用素樸唯物論或者機械唯物論的觀點,是不能真正劃清唯心唯物的界限的。隻有站在辯證唯物論的立場上才能同唯心論徹底劃清界限,而同時又充分了解主觀能動性的巨大作用。物質和精神之間,有一個第一性第二性的關係,又有一個互相統一互相轉化的關係,辯證唯物論把這兩方麵結合起來,認為思想和存在的關係是物質——精神——物質,也就是說,物質是最初的出發點,先是物質在一定條件下轉化為精神,然後精神在一定條件下又轉化為物質。如果隻抓住這個過程的上半段,隻承認物質——精神,而否認它的下半段精神——物質,這就是機械唯物論。如果隻抓住這個過程的下半段,把精神當作最初出發點,隻承認精神——物質,而否認它的前提是物質——精神,或者把整個過程顛倒過來,變成精神——物質——精神,這就是唯心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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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ngbing1993 回複 悄悄話 美以伊戰爭中平民婦女兒童喪生






美以伊戰爭中平民婦女兒童喪生:

Al:自2026年2月美以對伊朗發動大規模軍事行動以來,伊朗平民特別是婦女和兒童遭受了嚴重傷亡。截至目前(2026年3月28日),綜合各方通報和人權報告顯示:

總體平民傷亡:根據《華盛頓郵報》援引的人權報告,過去三周內美以空襲已導致伊朗近1,500名平民喪生。

兒童傷亡慘重:

伊朗官方通報稱,襲擊已導致超過200名兒童死亡。

其中最嚴重的一起慘案發生於3月初,美以空襲了伊朗南部的一所女子學校,導致至少165人死亡,且大多數為7至12歲的兒童。

大赦國際指責該校空襲違反了國際法,並呼籲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戰爭罪行。

社會基礎設施受損:

襲擊波及了伊朗超過200個城市。除了學校,還有包括醫院和急救站在內的約120個醫療點受損或被迫關閉。

對德黑蘭石油設施的襲擊產生的有毒煙霧已覆蓋首都,引發了對當地民眾特別是呼吸道脆弱的婦女兒童健康長期受損的擔憂。

目前,國際社會對這一人道主義危機表示高度關注,伊朗駐聯合國代表已正式指控美以兩國蓄意打擊平民基礎設施,構成“戰爭罪”。

國際社會對這些平民傷亡事件的具體譴責聲明或人道主義救援進展?
針對美以對伊朗軍事行動造成的嚴重平民傷亡,國際社會已發起廣泛的外交譴責與緊急人道主義幹預:

1. 國際組織的譴責聲明

聯合國 (UN):秘書長古特雷斯發表聲明,對女子學校遭襲事件表示“深感震驚”,強調平民和學校在任何衝突中都應受到保護,並警告此類行為可能構成戰爭罪。

大赦國際 (Amnesty International):該機構發布詳細報告,指出美軍使用的精確製導武器直接擊中教育機構,要求對此次“非法襲擊”進行獨立的國際調查,並呼籲對相關決策者追究法律責任。

人權觀察 (HRW):公開指責美以兩國的軍事行動缺乏對平民傷害的有效規避,造成了“不成比例”的人道主義災難。

2. 各國政府的反應

伊朗政府:伊朗駐聯合國代表團向安理會提交正式信函,譴責美以實施“國家恐怖主義”,並呼籲國際社會對兩國實施製裁。

地區國家:包括土耳其、沙特(部分聲音)及卡塔爾在內的多個鄰國發表聲明,敦促各方立即停火,防止衝突演變為全地區的係統性人道危機。

西方立場:美方辯稱目標是“恐怖分子指揮中心”,但內部麵臨來自人權組織和部分盟友的壓力,要求其提供襲擊時避開平民的證據。

3. 人道主義救援進展

國際紅十字會 (ICRC):已向德黑蘭及南部受損嚴重的城市運送了緊急醫療物資和燒傷急救包,目前重點是協助超負荷的伊朗醫院運行。
無國界醫生 (MSF):在受災嚴重的平民區設立了臨時醫療點,重點救治在空襲中受傷的婦女和兒童。

基礎設施危機:救援麵臨巨大挑戰,因為針對煉油廠的空襲導致德黑蘭等城市出現嚴重的有毒霧霾和斷電,極大地阻礙了傷員轉運和重症監護室的運作。

新聞:一份由多個人權團體組成的聯盟所發布的報告指出,美國與以色列2月28日對伊朗開戰以來的空襲殃及學校、醫院及其他非軍事設施,已造成伊朗平民近1500人喪生。

華盛頓郵報指出,在這份堪稱目前對伊朗戰事平民死傷估計最全麵的報告裏,研究人員記錄到自2月28日至3月23日共有平民1443死,其中至少217人為兒童。報告稱數字是“經核實後的最起碼人數”,並指隨評估與空襲持續,數字勢必還會上升。報告未具體分每起攻擊究竟是美軍還是以軍所為。

報告指從美國官員的公開發言可看出,美國並未完全遵守將平民傷害降至最低的法律要求;批評人士也指控以色列無視保護戰區平民的國際法,尤其在加薩與黎巴嫩地區。

報告認為,造成平民死亡的主因包括:過時或缺陷情報所致的目標判定與識別錯誤、在人口稠密城市地區使用爆炸物,以及針對同時具軍民兩用的基礎設施(包括交通與能源係統)攻擊。

人權專家指出,攻擊民用基礎設施違反武裝衝突法。然而美國總統川普日前曾揚言摧毀伊朗發電設施,借此施壓德黑蘭重開荷莫茲海峽(Strait of Hormuz)。海峽停擺已重創全球石油市場,並導致包括美國在內各國汽油價格大幅上升。

報告發現,自戰事爆發後已有40多間伊朗學校在攻擊中受損,包含一起開戰之初疑因目標錯判而遭擊中的伊朗南部一所女校,當時造成至少168名兒童死亡、110名平民受傷。若調查最終確認美軍需負責,將成自1991年以來美軍單次攻擊所釀平民死亡最多的一次事件。

參與這份報告者包含伊朗人權行動者(HRAI)、總部設於英國的非營利組織Airwars(致力於透過公開資料追蹤平民傷亡),以及人道保護團體“衝突下平民研究中心”(CIVIC)。在華府與荷蘭都設有機構的HRAI是研究伊朗境內疑似人權侵害事件的獨立機構,靠它們在伊朗境內運作數十年的網絡搜集證據。

報告中說“在人口稠密地區的空襲造成人員死難驟增、流離失所及關鍵基礎設施受損;與此同時,伊朗國內鎮壓加劇也進一步讓民眾行動、通訊和尋求醫療與安全能力受限”“美國與以色列所建構的敘事,將傷害描述為個案或合理化事件,掩蓋對平民的累積性衝擊”。

報告指出,伊朗大多數平民死亡的攻擊發生在首都德黑蘭及其周邊地區。迄今為止平民死傷最嚴重的一天是3月9日,當天發生400起空襲,造成平民262死,包括一次對德黑蘭東部一棟公寓的攻擊。

報告記錄一名31歲的受訪母親說:“我的孩子們躲在桌子底下。我不知道該怎麽跟他們說。你無法向一個7歲孩子解釋,為什麽他們城市的天空會突然被照亮,接著就傳來爆炸聲。”

新聞:伊朗伊斯蘭共和國廣播電視台援引伊朗教育部的聲明報道,自美國和以色列對伊朗實施軍事打擊以來,伊朗已有243名學生和教師喪生。

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圖爾克25日說,美國、以色列和伊朗的衝突正在中東地區乃至更廣範圍內蔓延並升級,對平民造成嚴重影響。衝突各方應全麵遵守國際人道主義法和國際人權法,停止針對平民及民用基礎設施的攻擊。

圖爾克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第61屆會議上表示,黎巴嫩平民正陷入一場人權和人道主義災難。他表示,黎巴嫩政府數據顯示,過去三周,以色列的軍事打擊已造成黎巴嫩1000多人死亡,其中包括79名婦女、118名兒童和40名醫務人員。圖爾克對襲擊居民樓、某些情況下導致整戶家庭喪生的行為深感關切。

圖爾克說,在核設施附近發生的導彈襲擊凸顯了局勢進一步升級的巨大危險,衝突各方“正遊走在不可挽回的災難邊緣”。

同日,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在紐約總部對媒體表示,中東衝突持續三周多來已“失去控製”,正將世界推向更大範圍戰爭風險、人道苦難加劇以及更深層次全球經濟衝擊的危險境地。

古特雷斯指出,這場衝突已突破各方此前認為可能的界限,“事態已經發展得太過嚴重”,國際社會應停止沿著升級軌道繼續發展,轉而通過外交手段解決爭端,並全麵尊重國際法。

古特雷斯同時向有關各方發出呼籲。他表示,隨著人道苦難加深、平民傷亡增加、全球經濟影響加劇,美國和以色列應結束戰爭。在整個中東地區乃至更廣範圍內,平民正遭受嚴重傷害並處於深度不安全狀態。
yongbing1993 回複 悄悄話 毛主席在世時公私分明典型事例






毛主席一生嚴於律己,在“公”與“私”的界限上始終清清楚楚,是“公私分明”的典範。他曾多次強調領導幹部必須公私分明,並以身作則,將這一原則落實到生活的每一個細節中。

以下是毛主席在公私分明方麵的一些典型事例:

1. 稿費的“公”與“私”

毛主席晚年擁有數額不小的稿費,但他對此處理得極為嚴謹:
補貼家用極其節製:根據毛主席的“管家”吳連登回憶,毛主席一生中僅有極少數幾次從稿費中提錢給子女(如給賀子珍、李訥、江青等),且總額相對其稿費總量來說比例極小。

資助身邊工作人員:當身邊工作人員(如吳連登)家中遭遇火災或結婚遇到困難時,毛主席會主動用自己的稿費給予資助。他常說:“這個錢不是我的,是人民的,不要謝我,要謝就謝人民”。

2. 招待與自用的“兩盒煙”
毛主席在生活瑣事上也絕不占公家便宜。1962年他接見侄兒毛華初時,桌上有兩盒香煙:

公私分明:毛主席指著兩盒煙說:“這盒煙是公家的,是招待客人的;這盒煙是我自己花錢買的,我吸自己買的煙”。

以身作則:即便是一支香煙的小事,他也堅持公私界限,從不混淆。

3. 對待親友的“三原則”

新中國成立後,許多親戚朋友寫信求職或請求特殊照顧,毛主席為此立下了嚴格的規矩:

原則性極強:他明確表示:“我毛澤東是人民的公仆,不能為親友謀私利”。

回絕不合理請求:對於想來北京找工作的親友,他一律回信婉拒,鼓勵他們在當地參加勞動,靠自己的雙手生活。

4. 徹底的“為人民服務”

毛主席在1944年正式提出“為人民服務”的口號,這不僅是黨的宗旨,也是他處理公私關係的根本準則。他認為一切權力來自於人民,因此絕不能利用職務之便為個人或家庭謀取私利。

毛主席通過這些實實在在的行動,詮釋了什麽是真正的公私分明,為後人樹立了廉潔自律的榜樣。

建國初期是新中國從廢墟上起步的關鍵階段,毛主席以“進京趕考”的心態,在廉潔自律方麵表現得極為嚴苛。以下是他在這一特定時期的幾個典型故事:

1. 闖過“親情關”:拒親友於公權之外

建國初,許多毛主席的親戚、同鄉和舊友寫信或到北京,希望能找份工作或尋求特殊照顧。

不徇私情:毛主席在處理這些請求時,堅持“我不大願意為鄉裏親友形諸薦牘”的原則。他曾多次回信,建議親友在地方上參加勞動,靠自己的本事吃飯,絕不利用手中的公權力為他們謀取一官半職。

明確界限:他曾對身邊人說:“我毛澤東是人民的公仆,不能為親友謀私利”。這種將公權與私情徹底剝離的做法,為全黨樹立了極高的標杆。

2. 重拳反腐:堅決處決劉青山、張子善

1951年底,在“三反”運動中,暴露出建國後第一大貪汙案——劉青山、張子善案。

痛下決心:麵對華北局呈送的案情報告,毛主席思慮良久後,毅然決定執行死刑。

拒不講情:當有人以他們是“有功之臣”為由求情時,毛主席毫不猶豫地表示“不準”。他指出,如果不殺這兩個人,就是對曆史的犯罪。正如後人評價:“殺了兩個人,管了幾十年”。

3. 樸素的生活作風:補丁摞補丁

即便身居高位,毛主席在衣食住行上依然保持著革命時期的艱苦奮鬥作風。

衣物簡陋:建國後,毛主席的襯衣、床單和拖鞋常常是補丁摞補丁。據衛士回憶,他的一件睡衣甚至補了70多個補丁。

巡視“自備”:1959年巡視期間,他要求身邊工作人員:蓋的、鋪的、穿的、用的,甚至連牙膏、肥皂、油鹽醬醋茶都要統統帶上,絕不搞特殊化,也不占地方半點便宜。

4. 嚴禁特殊關照:李訥的“餅幹”與“班車”

毛主席對子女的教育也體現了極強的廉潔意識:

拒絕特權:三年自然災害期間,毛主席帶頭不吃肉,要求子女也同樣過苦日子。當衛士李銀橋因擔心李訥身體而私下送去一包餅幹時,毛主席得知後大發雷霆,堅決反對這種“特殊關照”。

步行回家:他甚至嚴禁派公車接送李訥回家,要求她像普通學生一樣生活。

這些故事集中體現了毛主席在建國初期如何通過嚴於律己和鐵腕治吏,帶領全黨度過“糖衣炮彈”的考驗,確保了新中國初期的風清氣正。

毛主席對待子女的教育核心在於“平民化”,他嚴禁子女有任何優越感或特權思想,要求他們“夾著尾巴做人”,始終與普通群眾站在一起。

以下是他在家風教育方麵的幾個具體事例:

1. 補上“勞動大學”這一課

毛主席認為,子女雖然學到了書本知識,但缺乏社會實踐。

毛岸英當農民:1946年毛岸英從蘇聯回國,毛主席對他提出的第一個要求就是脫下洋裝、穿上布衣,去陝北農村拜農民為師,上“勞動大學”。

拒吃“中灶”:毛岸英回延安初期,毛主席得知他吃的是針對高級幹部的“中灶”後,嚴肅批評道:“你有什麽資格吃中灶?”隨後讓他搬到中央機關去吃“大灶”。

2. 嚴禁使用公家特權

在生活中,毛主席給子女立下了極嚴的規矩,絕不允許利用他的名義謀取私利。

步行上學:毛主席嚴禁派公車接送女兒上學。李訥在學校讀書時,每周六回家都是步行或乘公共汽車,周圍同學甚至不知道她是毛主席的女兒。

嚴控婚事規矩:毛岸英提出要與劉思齊結婚時,因劉思齊差幾個月才滿18歲,毛主席堅決反對,稱“差一天也不行”,要求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規定。

3. 三年困難時期的“同甘共苦”

20世紀60年代初經濟困難時期,毛主席帶頭節衣縮食,對子女也毫不例外。

李訥的“饑餓感”:當時李訥在學校也過著定量供應的生活,經常餓肚子。曾有衛士心疼她,私下送去一包餅幹,毛主席發現後嚴厲批評這種“搞特殊”的行為,認為高幹子弟必須經受鍛煉,不能搞特殊化。

買大白菜:毛主席的女兒李敏、李訥結婚後,依然過著普通人的生活。冬天李訥會頂著寒風在街頭和市民一起排隊購買定量供應的大白菜,自己用板車拉回家。

4. 毅然送子參軍

這是毛主席教育子女“為國效力”最極致的體現:

抗美援朝第一人:抗美援朝戰爭爆發後,毛主席支持長子毛岸英參加誌願軍,並將其送往戰場一線。

拒絕運回遺骸:當毛岸英犧牲在朝鮮戰場,有人建議將遺體運回國安葬時,毛主席說:“岸英是誌願軍的一名普通戰士”,支持將其就地安葬在朝鮮,與犧牲的戰友在一起。

5. 家書裏的循循善誘

毛主席通過書信與子女溝通,既是嚴師也是慈父:

戒驕戒躁:他曾在信中告誡毛岸英,不要因為別人的恭維而產生“自滿之氣”,必須腳踏實地。

合群開朗:在給李訥的信中,他建議女兒“讀淺、不急、合群、開朗”,鼓勵她多與同學交心,克服幹部子弟的“驕嬌”二氣。

通過這些事例可以看出,毛主席留給子女的不是物質財富,而是平民意識、自強自立、勤儉節約的精神財富。
yongbing1993 回複 悄悄話 有缺陷民主是資產階級金錢遊戲






AI :“有缺陷的民主”(Flawed Democracies)通常指由《經濟學人》信息社(EIU)等機構界定的民主政體。這類國家雖然擁有自由且公正的選舉,基本公民自由得到尊重,但在政府職能、政治文化、政治參與等方麵存在顯著缺陷。其常見表現為政治兩極分化、民眾對體製信任度低、媒體自由受限或受財團控製等問題。

主要特征與缺陷表現

政治兩極分化與極端化:黨派之爭嚴重,阻礙政策共識。
體製信任危機:民眾對政府、國會或司法機構的信任度降低。
政治參與度不平衡:盡管有選舉,但普通民眾對政治的有效影響較為有限。

媒體與監督職能缺陷:媒體自由度和公正性受到挑戰,政治監督力下降。

典型案例

根據《經濟學人》的民主指數(Democracy Index),美國、法國、意大利等西方國家經常被歸類為“有缺陷的民主”國家。這些國家的具體問題包括:

美國:被認為因政治對立、極化、選舉結果的爭議性以及新聞自由受到破壞而處於此類別。

台灣:也曾針對其民主發展的深入和政治運作中的不足探討相關問題。

與“完全民主”的區別

“有缺陷的民主”處於“完全民主”與“混合政體”之間。相比“完全民主”,它們在政治文化和運作上還需要長期的體製完善。

“有缺陷的民主”(Flawed Democracies)是《經濟學人》智庫(EIU)發布的“民主指數”中定義的一個政體類別。

1. 核心定義

在該分類標準中,一個國家或地區如果被評為“有缺陷的民主”,通常具備以下特征:

選舉基本公正:擁有自由、公平的選舉製度,並尊重基本的公民自由。

存在顯著弱點:在治理質量、政治文化不足、政治參與度低等方麵存在明顯問題。

具體表現:可能包括新聞自由受限、法治不完善或行政機關對司法的幹預等。

2. 典型國家與近期動態

根據最新的評估和曆史數據,一些主要經濟體和地區常被劃入此列:
美國:自2016年起,美國從“完全民主”降級為“有缺陷的民主”,主因是社會兩極分化嚴重以及民眾對政府機構的信任度下降。

韓國:在2024年底因發生政治危機及緊急戒嚴風波,其排名從“完全民主”跌落至“有缺陷的民主”。

法國、意大利:也常因政府效率或政治參與問題在該類別中波動。

3. 與其他政體類別的對比

民主指數將全球政體分為四個等級:

完全民主(Full Democracies):如挪威、冰島、台灣(2020年後晉升)。

有缺陷的民主(Flawed Democracies):如美國、韓國。

混合政體(Hybrid Regimes):介於民主與專製之間。

專製政體(Authoritarian Regimes):如朝鮮、伊朗。

4. 常見的製度性批評

除了學術分類,輿論和學者常指出的民主製度“缺陷”包括:

短視近利:選舉周期導致政策往往隻關注短期利益,而忽視如氣候變化等長期挑戰。

部落主義:選民更傾向於基於身份認同或陣營投票,而非基於實際利益或理性分析。

資本幹擾:財團與利益集團可能通過遊說或政治獻金左右政策導向。

《有缺陷的民主選舉》

在《經濟學人》智庫(EIU)發布的民主指數中,“有缺陷的民主”(Flawed Democracy)對選舉的定義及其存在的具體問題如下:

1. 核心特征:選舉形式上的“達標”

“有缺陷的民主”國家通常在選舉過程與多元化這一指標上得分較高。它們具備以下基礎:

自由且公平的選舉:選舉過程基本透明,選民可以自由投票,且沒有大規模的係統性舞弊。

尊重基本公民自由:如言論自由、集會自由等基礎權利在法律層麵受到保護。

2. 選舉中的具體“缺陷”

盡管選舉本身是公平的,但在實際運行中常伴隨以下製度性或社會性問題:

選舉結果的質疑與極化:由於社會嚴重對立,輸掉選舉的一方往往不承認結果。例如,美國在 2020 年大選後出現的國會暴亂事件,體現了對選舉製度信任的崩塌。

金權政治與遊說:強大的利益集團、財團和富豪通過政治獻金對候選人施加過度影響,導致普通民眾感到自己的選票無法真正改變政策。

選區劃分不公(Gerrymandering):通過操縱選區邊界(如美國的“傑利蠑螈”現象)來鎖定特定政黨的優勢,從而削弱了“一人一票”的民主原則。

虛假信息幹擾:媒體造假、社交媒體算法和外國幹預(或對此的普遍擔憂)會誤導選民,幹擾正常的選舉判斷。

3. 代表性國家的選舉現狀

美國:自 2016 年起被降級。主要原因是民眾對政府和選舉官員的信任度持續下降,以及政治兩極分化導致的製度僵局。

韓國:在 2024 年評估中降級。盡管選舉過程被認為是公正的,但因緊急戒嚴風波和對選舉舞弊論的鼓吹,導致民主穩定性受到質疑。

4. 評估維度

EIU 民主指數通過 60 個指標進行評分,其中與選舉直接相關的權重最高,但政治文化(民眾是否尊重選舉規則)和政治參與(投票率、對政治的關注度)的得分低,通常是導致一個國家被歸類為“有缺陷”的主因。

有缺陷的民主選舉如德國希特勒法西斯:

這是一個非常深刻的曆史誤區,也是政治學中經常被討論的“民主自殺”案例。

希特勒的掌權確實利用了當時德國魏瑪共和國(Weimar Republic)憲法中的製度缺陷,但他的上台過程並非完全通過“勝選”實現的,而是一場合法程序與暴力威迫的混合體。

以下是希特勒利用“有缺陷的民主選舉”上位的三個關鍵點:

1. 利用比例代表製的缺陷

魏瑪憲法采用絕對的比例代表製,導致國會政黨林立(多達30個),很難組成穩定的多數政府。

後果:內閣頻繁倒台,政治陷入僵局。選民對民主製度失去信心,轉而支持主張“強權領導”的極端政黨(納粹黨和共產黨)。

2. “從未獲得絕對多數”的選舉

這是一個常見的誤解:希特勒其實從未在自由公正的選舉中獲得超過半數(50%)的選票。

1932年7月:納粹黨獲得37.3%的選票,成為國會第一大黨。

1932年11月:納粹黨支持率反而下降到33.1%。

結果:希特勒並不是被選民“選為”元首的,而是在1933年1月被總統興登堡任命為總理。這更多是一場政治分贓和幕後交易。

3. 利用憲法漏洞:第48條“緊急權力”

魏瑪憲法第48條規定,在緊急情況下總統可以不經國會同意進行統治。

國會縱火案:希特勒上台一個月後,利用此事件恐嚇公眾,誘導總統簽署法令廢除公民基本權利。

《授權法》:在衝鋒隊的武力威脅和政治清洗下,納粹黨強行通過該法,正式賦予希特勒獨裁權力,完成了從“有缺陷的民主”向“極權統治”的轉變。

總結:

希特勒案例展示了民主製度最脆弱的一麵:當一個不尊重民主規則的政黨利用民主程序奪權後,它會立即拆毀通往權力的梯子。

這就是為什麽現代民主國家(如現在的德國)設立了“防禦性民主”機製(如禁止違憲政黨),以防止同樣的悲劇重演。

有缺陷的民主選舉如以色列納坦夜壺:

在政治學評估中,以色列長期被《經濟學人》智庫(EIU)定義為“有缺陷的民主”(Flawed Democracy)。雖然以色列擁有競爭激烈的多黨製和高投票率,但其選舉和民主製度在內塔尼亞胡(Benjamin Netanyahu)執政期間麵臨著嚴峻的挑戰和爭議。

以下是該案例中被認為具有“缺陷”的幾個核心維度:

1. 權力製衡的削弱:司法改革危機

內塔尼亞胡政府自2023年起強力推動司法改革,意圖削弱最高法院對政府決定的監督權。

爭議點:反對者認為這是“議會多數暴政”,試圖通過合法的選舉程序來拆除民主製度中最重要的刹車係統,使政府權力不再受司法約束。

現狀:截至2026年初,這一改革引發的社會撕裂依然嚴重,法院與行政部門的博弈被視為以色列民主存亡的關鍵。

2. 選舉中的“民粹化”與“極化”

內塔尼亞胡通過與極右翼和超正統派政黨結盟來維持政權,這導致了選舉呈現出顯著的民粹主義特征:

陣營對立:選舉往往淪為“支持內塔尼亞胡”與“反對內塔尼亞胡”的公投,而非政策辯論,導致政治文化極度極化。

政治穩定性差:以色列近年來頻繁舉行大選(2019-2022年間共5次),反映出選舉製度在整合社會共識方麵的失靈。

3. 領導人的司法風險與政治利益

內塔尼亞胡長期麵臨腐敗指控和司法訴訟,這對其政治決策產生了深遠影響:

個人動機質疑:批評者指責他通過推動司法改革或延長戰爭狀態(如加沙衝突)來避免受審或下台,將個人政治生存置於國家民主體製之上。

民眾信任下降:根據 2025年以色列民主指數,民眾對政府機構的信任度處於曆史低位,僅約25%的猶太裔和12%的阿拉伯裔公民對民主現狀給予正麵評價。

4. 民主指數的表現

在 2024 年和 2025 年的評估中,以色列的民主得分在 7.80 左右波動:

得分項:在“選舉過程與多元化”方麵得分極高(9.58),顯示其選舉在程序上依然是自由、競爭且公平的。

扣分項:在“公民自由”和“政治文化”方麵得分偏低,主要受戰時狀態、針對媒體的限製以及對少數族裔(阿拉伯裔)權利保護不足的影響。

總結:

與希特勒通過利用憲法漏洞徹底終結民主不同,內塔尼亞胡被視為“選舉式威權主義”或“民粹式民主”的代表。他的做法是利用合法的選舉授權,試圖從內部改變民主的博弈規則(特別是削弱司法權)。這種“蠶食式”的影響,正是當代政治學對“有缺陷的民主”最深刻的擔憂。

目前,以色列社會正處於激烈的自我修正中。根據最新調查,超過半數(52%)的公民反對他參加定於 2026 年底舉行的議會選舉。

有缺陷的民主選舉如美國:

在《經濟學人》智庫(EIU)發布的 2025年民主指數報告中,美國連續第九年被歸類為“有缺陷的民主”(Flawed Democracy),在全球排名第 28 位。

美國選舉及其民主製度被認為存在“缺陷”的核心原因包括:

1. 選舉製度的結構性問題

傑利蠑螈(Gerrymandering):通過不公正地劃分選區邊界,來確保特定政黨的議席優勢,這被批評為“政客挑選選民”,而非選民挑選政客。

選舉人團製度:這種“贏者通吃”的製度可能導致全國普選票領先的候選人最終輸掉選舉(如 2016 年),引發對“每人一票、票票等值”原則的質疑。

2. 政治極化與社會撕裂

黨派對立嚴重:社會分化為互不信任、甚至互相敵視的陣營。政治辯論往往演變為人身攻擊或身份認同之爭,而非政策探討。
選舉誠信受損:2021 年 1 月 6 日的國會山暴亂事件是美國民主的一個轉折點。部分選民和政客不承認選舉結果,動搖了和平權力移交的民主基石。

3. 金權政治(Money Politics)

政治獻金的影響:超級政治行動委員會(Super PACs)和巨額捐款使富人和利益集團在政策製定中擁有遠超普通選民的影響力。

4. 治理效能下降

國會僵局:由於兩黨極度對立,導致關鍵立法(如預算案、基建、債務上限)經常陷入停滯,政府運作效率低下。
信任危機:民調顯示,約 83% 的美國民眾認為公職人員“不在乎他們的想法”,民眾對政府和傳統媒體的信任度降至曆史低點。

最新動態(截至 2026 年初)

國際評級下滑:除了 EIU,瑞典 V-Dem 研究所在 2026 年的報告中,首次在 50 年來將美國從“自由民主”降級為“選舉民主”,指出其在媒體自由和司法獨立方麵麵臨挑戰。

2024 大選後續影響:特朗普再次執政後的政策走向(如對司法部和聯邦調查局的改革意圖)被部分智庫視為可能進一步加劇“民主倒退”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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