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小時工作製》文化中國有嗎
中國的大資本家曹德旺說,......已經習慣了過去(美國的)通用工廠高福利、高自由度的工人,不能接受中國式的管理模式和工廠文化,開始籌劃組建工會。
這裏的《中國式的管理模式與工廠文化》是什麽?是《為資本家熬夜》,是996工作製,是沒日沒夜地為資本家當牛做馬,是為資本家的剝削壓迫熬夜。這就是走資派特色政府製造的新式資本家口中所說的《中國式的管理模式和工廠文化》,也是早期資本主義裏資本家的做法,後起之秀中國式新資本家也要補上這一課。
中國的大資本家曹德旺為討好美國政府所投資開的玻璃工廠,連同他的全家人帶著所有在中國剝削壓迫農民工,將賺到的所有帶有農民工血汗的大量金錢一起移民美國來孝敬美國主子。卻發現美國法律和美國工人不吃曹德旺這套,待了幾年後又用大把錢化在退出美國籍的手續上,回到了特色中國。
在經濟高速發展的大工業時代,特色中國的八小時工作製越來越不被人在乎了,毫無節製的加班成了一種常態,成了一種文化,甚至於成了勞動者的一種“福報”,“五加二”、“白加黑”、“九九六”等大行其道,不以為恥,反以為榮,勞動法形同虛設,勞動者的權益被視若無物,因過度加班造成的生命悲歌不絕於耳。
舊中國,沒有完正的工業體係,所以也談不上什麽《中國式的管理模式和工廠文化》。新中國創立了完正的工業體係,有《中國式的管理模式和工廠文化》。而且還非常全麵。毛澤東時代的工廠管理模式和工廠文化是什麽?毛澤東時候的工廠不是國營企業,是全民或集體企業。
毛澤東認為國家建工廠是養活工人的,工廠賺了錢,國家就擴大生產、增加就業。工廠培養了工人,工人是生產力,他們學會了技術和管理,就派他們去建造新工廠。工廠實行民主管理,每個工人都能發表意見,提合理化建議,廠長從優秀的工人提拔,廠長的薪水和工人一樣多。
國家給工人的薪水、福利例如免費上學、醫療等就是所有者的回報。幹得好,貢獻大,就能提拔。管理者幹部如果多吃多占、不參加勞動和辦事不公,就會被 監督,就幹不下去。
例如土地是全民所有。除了國防、交通、水利、工廠、學校、醫院等公共設施建設,國家是不能隨意征收農民土地的。征收了農民土地,給予補償就是讓他們當工人,吃國庫糧。是不能把全民所有的土地拿來出售的。全民土地征收出售所得應該是全民所有,不能當作財政政府花掉。
這恐怕是國有和全民所有的差別。全民所有,不能把所有工人都下崗,也不能把所有工人的東西隨意拿走。工人是終身製鐵飯碗。 .
毛澤東時代國家建工廠是養活工人的,工廠賺了錢,國家就擴大生產、增加就業。工廠培養了工人,工人是生產力,他們學會了技術和管理,就派他們去建造新工廠。工廠實行民主管理,每個工人都能發表意見,提合理化建議,廠長從優秀的工人提拔,廠長的薪水和工人一樣多。
毛澤東時代的中國人不但認為自己是工廠的主人,要為工廠貢獻負責,還認為自己是國家的主人,大家地位很高,都想評先爭優當勞模。
毛澤東經濟建設的方向、路線是不能否定的,那時候的建設速度和品質是沒人可比的,那時候人心和凝聚力也是前無古人的,27年走過西方300年的工業化曆程,追平資訊化技術,這是沒有一個國家能夠做到的,是世界奇跡。而這個奇跡就是那時候的工廠和工人創造的。
毛澤東時代27年,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從少到多,中國建了這麽多工廠。這些工廠效益如何?蓋這麽多工廠不就是這些工廠的效益累積起來的。中國既無內債,也無外債,建設資金都是靠這些工廠累積起來的,滾雪球式發展,並且還實現了兩彈一星等高科技的重大突破。那時隻見工廠天天建,很少看到工廠倒閉。蓋了成片的工廠,還沒有一分錢的欠債,效益還不好?
《八小時工作製》是憲法規定的。從《五四憲法》《七五憲法》。就是到走資派篡權後修改過的《憲法》中也沒有取消勞動法中的《八小時工作製》這一條。
大資本家曹德旺的《中國式的管理模式與工廠文化》完全是一種忽悠。拿《中國式》來唬人,其實就是走資派及資本家的醜陋文化,資本家文化,剝削階級文化,壓迫階級文化,資本主義文化中的醜陋文化,糞缸文化。
走資派篡權複辟資本主義改革開放40多年來,股市大跌、樓市危機、企業困境,私有資本模式難以為繼。上市公司大資本家從股市圈了大筆的錢,其他大小資本家又以股權質押拿走了大筆的錢。走資派官員和資本家的打手高管們又都圈走私分了大筆錢,怎麽還缺錢呢?這些權貴們為什麽還是把企業搞得不死不活?
《八小時工作製》文化在新中國成立前的共產黨解放區時就有了。
1922年9月14日,毛主席等領導的安源路礦工人大罷工開始了,工人們高喊著“從前是牛馬,現在要做人”的口號,第一次用運動的力量主張了自己的權利。
1922年8月16日,中國勞動組合書記部發布了《勞動法大綱》,發起勞動立法運動,要注實行“八小時工作製”。
1928年6月,中國共產黨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在莫斯科召開,大會通過了十大政綱,其中之一便是:“實行八小時工作製,增加工資,失業救濟與社會保險等。”
1929年1月,紅軍第四軍自井岡山向贛南閩西進軍途中,發布了黨代表毛主席起草的“紅軍第四軍司令部布告”,布告中寫道:“增加工錢,老板擔任,八時工作,恰好相稱。”
1931年11月7日,第一個紅色政權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在江西瑞金成立,毛澤東為共和國主席。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大綱規定:“中國蘇維埃政權以澈底的改善工人階級的生活狀況為目的,製定勞動法,宣布八小時工作製,規定最低限度的工資標準,創立社會保險製度與國家的失業津貼,並宣布工人有監督生產之權。”
在大會通過的“勞動法”中,對工作時間進行了更加明確的規定,“所有雇傭勞動者通常每日的工作時間,依本勞動法的規定,不得超過八點鍾”;“十六至十八歲的青工,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六點鍾,十四歲至十六歲的童工,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四點鍾”。
勞動法還對特殊工種、夜工、加班等做了保護性規定,對加班問題,做了如下規定:“除非經過勞動檢查機關或工會對於某項工業部門的特別允許,任何工業和季候工作,不得做比本勞動法所規定的時間以上的額外工作。”
八小時工作製成為共產黨人的政綱,也就是說成為它的宗旨和使命,成為它區別於其他政治組織的一項天然屬性,因為它是代表無產階級根本利益的,離開了這一項,自然就會失去這一代表性。毛主席在他的建國方略中,無不強調建立八小時工作製這一政綱。
1938年7月2日,毛主席同世界學聯代表團談話,在回答“抗戰獲得最後勝利之後,中國的主要任務將是什麽”這一問題時,他說道:“在這個國家內,經濟是向上發展的,農業、工業、商業都大大地發展,並由國家與人民合作去經營,訂定八小時工作製,農民應該有土地,實行統一的累進稅,對外國和平通商,訂立互利的協定。”
1940年1月,毛主席在陝甘寧邊區文化協會第一次代表大會上作講演,即“新民主主義論”,在演講中他把三民主義與共產主義進行了比較,他指出的不同點之一是:“共產主義的全部民主革命政綱中有徹底實現人民權力、八小時工作製和徹底的土地革命綱領,三民主義則沒有這些部分。”
1940年3月11日,毛主席在延安中國共產黨的高級幹部會議上作“目前抗日統一戰線中的策略問題”的報告,他在宣傳工作中應掌握的綱領中說道:“實行民生主義,廢除苛捐雜稅,減租減息,實行八小時工作製,發展農工商業,改良人民生活。”
對於八小時工作製,在特殊時期,毛主席又注重了它的靈活性。例如抗日戰爭時期,為建立抗日民族統一戰線,團結和集中一切力量打敗侵略者,毛主席就提出了與形勢相適應的政策策略,在農村實行減租減息,對工業方麵的勞動政策采取適當彈性。
1940年12月13日,毛主席在給中原局、北方局、山東分局等地方的電中指示了抗日根據地應實行的各項政策,關於勞動政策,他說:“勞動政策力避過左,目前隻作輕微改良,例如十四小時工作日者減至十三小時或十二小時,不要實行八小時製,保證資本家能賺錢。”
1940年12月25日,毛主席在為中共中央起草的黨內指示中指出要區分當前與土地革命時期政策的區別,對勞動政策問題,他指出:“在中國目前的情況下,八小時工作製還難於普遍推行,在某些生產部門內還須允許實行十小時工作製。其他生產部門,則應隨情形規定時間。勞資間在訂立契約後,工人必須遵守勞動紀律,必須使資本家有利可圖。否則,工廠關門,對於抗日不利,也害了工人自己。至於鄉村工人的生活和待遇的改良,更不應提得過高,否則就會引起農民的反對、工人的失業和生產的縮小。”
1942年12月,毛主席在關於經濟問題與財政問題的指示中對勞動政策指出:“實行十小時工作製及計件累進工資製,借以提高勞動熱忱,增加生產。八小時工作製, 是將來大工業發展時應該實行的,目前則應一律實行十小時製, 應使職工們了解這是抗戰的需要。”
1945年4月24日,毛主席在中共七大上作《論聯合政府》的政治報告,在論述工業問題時指出:“在新民主主義的國家製度下,將采取調節勞資間利害關係的政策。一方麵,保護工人利益,根據情況的不同,實行八小時到十小時的工作製以及適當的失業救濟和社會保險,保障工會的權利;另一方麵,保證國家企業、私人企業和合作社企業在合理經營下的正當的贏利;使公私、勞資雙方共同為發展工業生產而努力。”
1949年9月,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通過了《共同綱領》,在這部具有臨時憲法作手的建國綱領中,對於新中國的經濟政策進行了相應的規定,綱領規定:“公私企業目前一般應實行八小時至十小時的工作製,特殊情況得斟酌辦理。”中國共產黨人用二十八年的艱苦奮鬥和流血犧牲,為中國人民爭來了八小時工作製。
1952年國民經濟恢複工作剛剛結束,政務院發布《關於勞動就業問題的決定》,其中規定:“為保證職工健康,提高勞動生產率,為擴大就業麵,應有計劃地、有步驟地堅持貫徹8小時至10小時工作製,一切較大的公私合營工礦交通運輸企業均應盡可能實行8小時工作。一切公私企業的加班加點均應受到嚴格的限製。”
八小時工作製成為新中國最基本的一項勞動政策。即便這樣,毛主席仍然不時地關注著它的落實,關注著勞動者是不是真的享受到了這個革命的成果。
1953年6月4日,毛主席在審閱中央軍委總政治部軍校管理部製定的高級步兵學校教育計劃時,他看到計劃中“每天學習時間定為九小時半:正課六小時;複習射擊教練、隊列教練一小時;自習二小時半”這句話,就在“九小時半”處批注“似以八小時為好,即正課五小時,操練一小時,自習二小時。”他隨後將此件批示彭德懷:“關於每天九小時半學習時間,似太多,改為八小時如何?尤其夏天,學生吃不消。”
1958年11月6日,毛主席主持第一次鄭州會議,討論人民公社和新四十條。談到公社社員的勞動時間問題,他說:“明年一月一號就開始,農民一定要睡八小時覺,四小時吃飯、休息,二小時學習。搞一個農民的作息時間表,否則不能持久。至於工人,十二小時工作是不能持久的。”
1958年11月19日,毛主席在一份關於人民公社的主要情況、問題和意見的報告中批示:“關於生活問題,主要有吃飯、睡覺、帶小孩三件大事。睡眠一定要有八小時,加上吃飯和休息時間四小時,共計十二小時,一定不可少。勞動時間,一般為八小時,忙時可以有十小時,最忙也不可超過十二小時,以為持久之計。”
1958年11月21日,毛主席在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要求“唱個低調,把腦筋壓縮一下,把空氣變成固體空氣”,他說胡琴的弦不要拉得太緊,搞得太緊了,就有斷弦的危險。
關於社員的工作與生活,毛澤東說:“要搞萬人檢查團,去檢查睡覺睡夠了八小時沒有,睡七小時就沒有完成任務。關於人民公社的生活問題,比如工作時間、食堂、托兒所、文化娛樂等,要有一個章程,可以在報紙上公開發表。”
1959年12月30日,毛主席說:“關於縮短工作日的問題。鞍鋼有的生產單位,曾經做過一個試驗,把三班製改成四班製,六小時比八小時的效率還高一點。原因是精力更集中。英國在資本主義發展的過程中,在工人爭取八小時工作製的時候,資產階級曾經做過調查,證明八小時工作比更多時間的工作,效率更高,這樣對資本家更有利,他們也就讚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