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適之《非留學篇》
胡適在《非留學篇》開篇直言:
"吾欲正告吾父老伯叔昆弟姐妹曰:
留學者,吾國之大恥也!
留學者,過渡之舟楫而非敲門之磚也;
留學者,廢時傷財事倍功半者也;
留學者,救急之計而非久遠之圖也。"
緊接著以長篇述之"何以言留學為吾國大恥也?...,,故曰:留學者我國之大恥也。.......今之留學者,初不作媒介新舊文明之想。其來學也,以為今科舉已廢,進取仕祿之階,惟留學為最捷。於是有鑽營官費者矣,有借貸典質以為私費者矣。其來海外之初,已作速歸之計。數年之後,一紙文憑,已入囊中,可以歸矣。於是星夜而歸,探囊出羊皮之紙,投刺作學士之銜,可以獵取功名富貴之榮,車馬妻妾之奉矣。嗟夫,持此道而留學,則雖有吾國學子充塞歐美之大學,於吾國學術文明更何補哉!更何補哉!吾故曰:留學者過渡之丹楫,而非敲門之磚也。......"、"....故曰:留學者廢時傷財事倍而功半者也。"、"...故曰:留學者,救急之策而非久遠之圖也。"。
胡適何許人也。胡適(1891年12月17日~1962年2月24日),男,幼年就讀於家鄉私塾,19歲考取庚子賠款官費生,留學美國,師從哲學家約翰·杜威,1917年夏回國,受聘為北京大學教授。1918年加入《新青年》編輯部,大力提倡白話文,宣揚個性解放、思想自由,與陳獨秀同為新文化運動領袖。以倡導“白話文”、領導新文化運動聞名於世。“五四運動”後,同李大釗、陳獨秀等接受馬克思主義的知識分子分道揚鑣,1938~1942年出任中華民國駐美大使。1939年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提名。1946~1948年任北大校長。1949年去美國。1952年返台,1957年始任台灣蔣介石國民黨敗退後的中央研究院院長。1962年2月24日在台北病逝。
何謂"庚子賠款官費生"? 1900年(庚子年),發生以英、美、法、德、俄、日、意、奧為首的八個帝國組成的對清政府的武裝侵略戰爭。清政府潰逃不抵抗而民間的義和團抗擊, 以此為借口,八國聯軍以鎮壓義和團之名行瓜分和掠奪清朝政府之實。侵華軍隊總人數前後約為5萬人,聲勢浩蕩。1900年8月14日,北京城徹底淪陷,八國聯軍所到之處,殺人放火、奸淫搶掠,從紫禁城、中南海、頤和園中偷竊和搶掠的珍寶更是不計其數,其中著名的萬園之園“圓明園”繼英法聯軍之後再遭劫掠,終成廢墟。八國聯軍總司令瓦德西在後來《瓦德西拳亂筆記》中也承認,所有中國此次所受毀損及搶劫的損失,其詳數將永不能查出,但為數之多必極重大無疑。帝國主義的征華戰爭,激起義和團堅決抵抗。北京失陷後,慈禧太後和光緒皇帝倉惶出逃。聯軍入城後,解除了義和團對東交民巷和西什庫教堂的圍攻,義和團被迫退出北京,轉往外地堅持抗擊侵略者。慈禧太後在流亡途中,指定李鴻章為與列強議和全權代表,發布徹底鏟除義和團的命令。八國聯軍占領北京後,派兵四處攻城略地,擴大征伐。
然而在1901年9月7日,以《辛醜條約》的簽訂為結果,中國自此徹底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給當時的國家和人民帶來了空前沉痛的災難。英、俄、德、美、法、日、意、奧以及西班牙、荷蘭、比利時等十一國公使聯合向奕劻、李鴻章遞交《議和大綱》十二條。清政府於27日同意接受。奕劻、李鴻章在《議和大綱》十二條上正式簽字畫押。清政府接受了列強要求處死的十二人名單,即載漪、載瀾、載勳、英年、趙舒翹、毓賢、啟秀、徐承煜、徐桐、剛毅、李秉衡、董福祥等;到4月,列強要求嚴懲的地方官員,共達142人之多。奕劻、李鴻章照會列強公使,接受四億五千萬兩賠款總額的要求。清政府照準各國賠償四百五十兆兩,四厘息。八國聯軍從北京撤退完畢。
李鴻章代表清廷與帝國主義簽訂了《辛醜條約》十二款及其十九個附件。條約規定:中國賠銀4億5千萬兩;北京使館區及北京至山海關鐵路沿線交由外國駐軍;禁止中國人民組織反帝組織等。《辛醜條約》保住了清政府權位,加強了帝國主義對中國人民的統治,清政府由此成為帝國主義的傀儡。八國聯軍侵華期間,德軍、俄軍、法軍有濫殺、強奸、搶劫、燒毀等非人道暴行。《辛醜條約》第六款議定,清政府賠償俄、德、法、英、美、日、意、奧八國及比、荷、西、葡、瑞典和挪威六“受害國”的軍費、損失費4億5千萬兩白銀,賠款的期限為1902年至1940年,年息4厘,本息合計為9億8千萬兩,是為“庚子賠款”。其中俄國以出兵滿洲,需費最多,故所得額最大,為1億3037多萬兩。中國當時的人口大約45000多萬人,庚子賠款每個中國人被攤派大約一兩銀子。美國應得到其中的3200多萬兩,折合2400多萬美元。 在其後的1903-1905年“付金付銀”交涉和1922-1924年的金法郎案交涉中,中國背負的賠款又先後增加了800萬兩白銀和7000萬兩白銀。還本付息定在上海辦理,先由匯豐﹑德華﹑道勝﹑匯理﹑正金五銀行經收。次年美國花旗銀行在上海設行,參加組成銀行委員會,所收本息攤交各國所定銀行。清政府以關稅收入僅能抵償舊借外債,為籌還賠款計,將年額2121萬餘兩攤派各省﹑關,從而引起田賦﹑丁漕﹑糧捐﹑契稅﹑當稅﹑鹽斤加價﹑關稅﹑厘金﹑統稅和各種苛捐雜稅的不斷增加。在償還該賠款時銀價跌落,各國堅持按“應還日期之市價易金付給”,到1905年,鎊虧積欠120萬英鎊(合銀800萬兩)。4月26日清政府為支付這項差額,向匯豐銀行借款100萬英鎊,年息5厘,20年還清,本息合計1525000鎊。以關稅及山西省煙酒稅厘金作抵,債票按97%在倫敦發行,市價 99%~103%。這項借款實際是庚子賠款的追加負擔。
1909年起,美國將所攤浮溢部分本利退回,充作留美學習基金,到1924年6月退回餘款本利1250餘萬美元,作為中國教育文化基金。1917年12月起,大部庚款緩付5年,德奧部分因戰敗取消,和俄國緩付部分,都撥作國內公債基金。1924年5月底蘇聯政府聲明放棄俄國部分庚款,於清償所擔保債務後,完全充作提倡中國教育款項。1925年法﹑日﹑英﹑比﹑意﹑荷等國都先後聲明退回賠款餘額,並訂立協議,充作辦理對華教育文化事業,或充作外國銀行營業費用和發行內債基金之用。這種退回庚款的實際使用,大都由中外合組的管理委員會主持。1911年初,利用庚款而專門為培養赴美留學生的清華留美預備學校正式成立。在清亡以後繼續利用庚子賠款選拔留學生。1949年掌管“清華基金”的梅貽琦先生到台灣後,又利用這筆款項創辦了新竹清華大學。隨後,英國、俄國等國也有庚子賠款,也是用於教育,具體多少錢無法準確核實了。帝國主義這種以掠奪為內容的經濟製裁,留給賠款者的是深重的民族苦痛。掠奪中國人的真金白銀後還美其名曰為中國開學校辦教育? 用掠奪中國人的真金白銀後接受留學生是帝國主義為中國辦教育?
1908年5月25日,美國國會出於其在華長遠利益的考慮,通過了把一部分賠款退還中國的議案。中美雙方擬定了一項協議辦法,利用這筆賠款遣派中國學生赴美國各大專學校深造,並創設清華學堂,作為中國青年赴美各大專學校深造的預科。從美國借退款開始的1909年到清華學堂成立的1911年,舉行了三次甄別考試,以挑選直接赴美留學青年。1909年第一批錄取了47人赴美國留學。庚子賠款第二批70名學生赴美留學。第三批也是最後一批庚款留美學生,一共有63人。這就是中國政府官派的公費留美學生的開始。1911年4月29日,清華【侵華】學堂正式開學。到1929年改為清華大學,期間先後派往美國的留學生達1279人。這樣,以清華為中堅力量,便形成了清末民初赴美留學的高潮。而胡適就是第二批庚子賠款官費生七十名中之一。胡適熱愛中國, 喜歡皇帝召見。但也喜歡新文化、白話文。胡適站在資產階級的立場上經過自己親身經曆的留學生活向國人"父老伯叔昆弟姐妹"們呼喊: 留學者我國之大恥也。
1910年,19歲的胡適考取庚子賠款赴美留學;1917年,26歲的胡適學成歸國,任北大教授。此後,胡適的名字便與中國近代史緊密聯係在一起,直至他1962年在台灣逝世。很顯然,年輕的胡適之所以能“暴得大名”,並在中國近代史上占據一重要位置,與他七年的留學生涯有著非常密切的關係。但是胡適似乎並不以“留學”為榮,反而明確主張:留學者,吾國之大恥也。留學者,過渡之舟楫而非敲門之磚也。留學者,廢時傷財事倍功半者也。留學者,救急之計而非久遠之圖也。這段話出自胡適的《非留學篇》,寫於1912年,胡適時年21歲,已經在美留學兩年。1914年,《非留學篇》首次公開發表於《留美學生年報》上。後來,讀到這篇文章的毛澤東,決定暫不出國,在國內研究各種學問的綱要。但此前,毛澤東還在積極組織新民學會會員赴法勤工儉學,而他自己也有赴俄求知的打算。有人認為毛主席沒出國,所以晚年昧於世界大勢。看來這鍋,得胡適來背啊。
胡適的主張,在今天看來似乎有些不可思議。那麽他這樣主張的道理何在呢?首先,他認為中國作為數千年文明古國和東亞文明的領袖,到晚清卻淪為歐美和日本的學生,派遣大量學子出國留學,“天下之大恥,孰有過於此者乎!”如果這一點還有些意氣用事,愛惜顏麵的話,那麽他認為“留學者過渡之舟楫,而非敲門之磚也”則值得今天的學子深刻反思。晚清時,中國處於由舊文明向新文明過渡的時期。西方的新文明當然值得中國學習,以便趕上時代潮流,擺脫落後挨打的局麵。因而派遣留學生是一個非常有效的途徑。但是,當為數不少的留學生將留學作為類似科舉的敲門磚,為日後個人地位的上升而努力時,對於國家的發展來說,這樣的留學無疑是失敗的。這隻能造就若幹成功的個人,卻無補於國家之進步。
“留學者,費時傷財事倍而功半者”。今天的情況似乎也沒有多少變化。試問,為了出國留學,有多少時間被耗費在托福、雅思、GRE等考試上?又有多少錢財用於相關的培訓、申請和交通上?而大量的留學生在國外是否求得了真學問,還是僅僅鍍了一層“海龜”的炫人的金色?胡適留學美國時,深以為念的始終是增進國內文明,為中國“造不亡的遠因”。當看到清末通過留學,中國的翻譯著述並沒有大規模地增加,為中國輸入新文明的目的遠未達到時,他“不寒而栗,為吾國學術文明作無限之杞憂”。因而他提醒人們,留學隻是“救急之策”,而非“久遠之圖”。
表達了上述主張後,胡適總結道:“要而言之,則一國之派遣留學,當以輸入新思想為己國造新文明為目的。淺而言之,則留學之目的在於使後來學子可不必留學,而可收留學之效。是故留學之政策,必以不留學為目的。”今天距離第一批庚款學子赴美求學已超過百年,而胡適當年所擔心的“吾國人其果視留學為百年久遠之計矣乎?”顯然已成為事實,甚至還要延續到下一個百年。胡適泉下有知,恐怕又要作一篇《非留學篇》來提醒國人了。
走資派鄧小平篡權複辟後的留學政策難道不是現代中國的特色天下之大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