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叔叔再見!叔叔再見!”
美警涉暴力執法屢屢發生, 除美警外全世界的警察包括中國香港和中國大陸近四十年來的警察暴力執法都有存在, 警察的惡名全世界人均皆知, 細思古今中外的警察尤其是在資本主義社會裏的警察幾乎都一樣, 是政府用來對付和鎮壓老百姓的工具。而隻有社會主義的新中國前三十年的警察是保護老白姓的安全的。那時代的警察叫人民警察, 而人民警察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
有一首《我在馬路邊撿到一分錢》的兒歌歌詞是這樣的:
我在馬路邊撿到一分錢,
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裏邊,
叔叔拿著錢,
對我把頭點,
我高興地說了聲:叔叔,再見!
作者: 潘振聲(1933年1月18日~2009年5月14日 ),男,蒙古族,作曲家,生於上海,20世紀50年代,為了響應黨的號召,潘振聲選擇了去寧夏當老師。在寧夏,他的腦海裏經常會浮現出孩子們可愛的笑臉。孩子們排隊回家時,看到學校門口維持秩序的警察叔叔,經常是走出了十多米,還不時回頭叫“叔叔,再見”。
孩子們撿到鉛筆、橡皮和硬幣等物品都會上交給老師。他辦公桌上放大頭針的小盒子,經常放滿了孩子們交來的找不到失主的東西。這一幕幕情景經常縈繞在潘振聲的心頭,也就在那時候,他萌發了為孩子們寫歌的念頭。
1964年的一天,中央人民廣播電台《小喇叭》節目組向潘振聲約稿,請他寫一首讚揚“好孩子”的歌。收到約稿信後,潘振聲很快又想到那些溫馨的場麵。此時正是硬幣在社會上大量流通的時候,他聯想到孩子們的拾金不昧和回家時與警察叔叔告別的情形,便創作了歌曲《我在馬路邊撿到一分錢》。
潘振聲是上海青浦人,中共黨員,1953年參加工作,1955年開始從事兒童音樂創作。
主要著作
《歌唱寧夏》是潘振聲1958年9月中旬來到寧夏,那時正是寧夏回族自治區即將成立的時候。潘振聲先後去過廠礦、農村采訪群眾,尋找靈感,僅用10幾天的時間就創作出《歌唱寧夏》這首歌。
《我在馬路邊撿到一分錢》是潘振聲因為他曾經擔任過學校的輔導員,經常有學生把撿到的錢交給他。那是1963年,全國人民都在學雷鋒,這首歌也就應運而生。
《小鴨子》的創作: 有一次,潘振聲在回鄉探親的路上,一個放鴨子的小朋友和他邊走邊聊,小朋友開心地說,村裏要辦合作社了,他馬上就可以上學了。於是潘振聲覺得這是個好題材,反映了社會變化給孩子帶來的巨大影響,他很快就創作出這首歌《小鴨子》。
潘振聲創作《我在馬路邊撿到一分錢》那首歌是在全國學雷鋒的初期,大家爭相做好事,做好事不留名成了一種社會風氣。他想起那時候在上海一所小學校當輔導員,在他的辦公桌上有一個放文具的盒子,裏麵總是放滿了鋼鏰兒,那都是孩子們在路上、在校園裏撿到了錢,找不到失主,交上來的。
那時候上海市的警察在冬天穿著皮夾克,夏天一身白製服,高大威武,是孩子們心中的偶像。
學校放學時,孩子們排隊回家,警察就在校外維持交通秩序,維護孩子們的安全。
孩子們和警察關係非常親密,經常是孩子們走出校門很遠了,還頻頻回頭,和警察揮手喊道“警察叔叔再見!叔叔再見!” 這個場景給了潘振聲很深的觸動。
他將這兩個場景融合起來,創作了《我在馬路邊撿到一分錢》這首歌。曲子的首尾兩句用的是上海民歌《紫竹調》中的一句,用上升的音調塑造了孩子做了好事,特別高興地和警察叔叔道別的音樂形象。
潘振聲在寧夏工作生活了33年,他為寧夏寫了100多首歌。這片樸實的土地給了他無數創作靈感,《我在馬路邊撿到一分錢》、 《嘀哩嘀哩》、《小鴨子》這些被幾代中國兒童傳唱的兒歌,就是他在寧夏時創作的,還寫出諸如《六盤山高黃河寬》、《我的家鄉寧夏川》、《色倆目-穆斯林》、《回族兒童愛唱歌》等描寫寧夏風土人情的歌曲,為吳忠回族民歌《船工號子》、海原回族信天遊《上河裏鴨子下河裏鵝》編過曲。
1991年,出於種種原因,潘振聲離開了寧夏。之後的17年,他仍用自己的音樂表達著對寧夏的深情。潘振聲說:“無論是以前,還是今後,隻要寧夏人邀歌,我來者不拒。一來我愛這裏,寫寧夏的歌我信手拈來;二來寧夏人給我的太多,這是我應該做的。”
潘振聲曾經為寧夏電視台的《綠窗花》譜曲,把生活在沙漠上的孩子們盼望綠色的心情準確、生動地表達了出來,獲得當年全國少年兒童MTV大賽的金獎。2007年,他創作的《賀蘭賀蘭》、《大漠蛙聲》兩首歌曲,都是歌頌寧夏的華彩樂章。
奧運前夕,《我愛福娃》和《你好,色倆目》成為他送給寧夏孩子的最好禮物。潘振聲說,他一生堅持寫許多人都喜歡的寧夏歌曲。
中國一分硬幣從1955年開始發行,到1992年暫停。
原作者的家人回憶起《一分錢》的故事說,因為這首歌太有名了,潘振聲還有了“一分錢爺爺”這個雅號。當年,為響應毛主席“向雷鋒同誌學習”的號召,全國都在學雷鋒。潘振聲收到了中央人民廣播電台《小喇叭》節目的來信,受邀寫一首歌。潘振聲當時在一所小學當大隊輔導員,辦公桌上有一個文具盒,裏麵放滿了孩子們撿到交上來的硬幣。那時孩子們排隊回家,警察就在校外維持交通秩序,孩子們經常走出校門很遠了,還回頭向警察揮手喊:“叔叔再見!叔叔再見!”
於是,潘振聲將這兩個場景結合起來,創作了《一分錢》這首歌。後來上海公安博物院成立,找潘振聲要當年的那封約稿信及《一分錢》曲譜。對方開出了20萬的收購價,結果潘振聲說:“孩子把一分錢交給警察叔叔,這份手稿,我當然也要交給警察叔叔,一分錢不要!”後來經中國文物局鑒定,《一分錢》的手稿、曲譜被評為“現代革命一級文物”。
“把錢交給警察叔叔”後誰來監管? 這是走資派篡權特色政府改革開放後的警察, 某年某月某日晚某地某市兩位中學生撿到3700元後交給110民警,可在四天後失主僅領到1500元,2200元不翼而飛。失主把此事發到朋友圈後,第二天,這2200元錢竟然又奇跡般地被退還給失主。1月3日,某市公安局紀委公布了對當天出警民警王某的處罰,對王某給予行政撤職、留黨察看一年的處分;對某公安分局分管領導和直接領導誡勉談話。
“我在馬路邊撿到一分錢,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裏邊。這首兒歌,至今很多年長的中國人都記憶猶新。雖然在今日無從親自體會那時代上交“一分錢”的自豪,但相信,今後如果有機會在馬路上撿到錢,還會不會把撿到的錢上交給警察。這不僅是中華民族拾金不昧的優良傳統,更關乎對公權力的信任。而這,也是父母們對孩子的道德教育中最美好的成果之一。
然而,警察把學生拾金不昧的錢自己昧了,這看似一件僅關乎個人品德的小事,卻有著極其惡劣的影響。警察昧了學生撿的錢,首先是對拾金不昧傳統美德的踐踏,其惡劣影響更是有可能對學生道德信仰的摧毀。試想,聽著“我在馬路邊撿到一分錢,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裏邊”歌曲的孩子,在把錢交給警察後警察卻據為己有,這會是一個怎麽惡劣的“榜樣”?當然,警察昧錢還是小事,如某地民警腳踩討薪民工,打斷肋骨,甚至打死民工,就更血淋淋地警示人們:失去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信仰和不管黑道白道模到錢先富的特色走資派私有化公權力必然導致腐敗!也必然導製惡警的產生。
我在馬路邊, 撿到一分錢, 把它交給警察叔叔手裏麵, 叔叔拿到錢,對我把頭點。“我對叔叔說了聲,叔叔,再見!”這是中國大陸60、70年代人對於一分錢的經典回憶。如今,如果你在路上撿到一分錢會交給警察叔叔嗎?這不隻是傳說嗎?那麽,究竟那些年的一分錢跟現在相比,究竟差多少呢?
60年代,一分錢能買到什麽?在60年代,一分錢紙幣十分常見。是小朋友買零食的常用貨幣。因此價值相當可觀, 可以買到: 一粒糖果、一包酸梅粉、一串 “老虎肉”、一根豆沙冰棍、一枝鉛筆、一塊橡皮,兩顆玻璃彈球……
70、80年代,一分錢能買到什麽?到了70、80年代, 鹽都要一分半錢才能買到。豆沙冰棍漲到了五分錢!這時候的一分錢紙幣已經不多見。市麵上看到更多的是一分錢的硬幣。這時候一分錢隻能買到一顆粉筆糖、四顆小小的彩糖球小賣鋪裏用大玻璃瓶裝著那種, 誰要買了,才用小鏟子鏟出來。
90年代,一分錢能買到什麽?小時候的90後:一分錢能用的麽??是不是那些被我媽放在抽屜裏的那種錢?為什麽沒人拿去用?對的,這時候的一分錢已經慢慢退出了市場……
00年代,一分錢能買到什麽?00後:一分錢是什麽?完全沒有見過鴨。是那種能換很多錢的老幣種??
社會製度變了, 警察服務內容也變了 , 在資本橫行人人都想爭先富的私有製社會裏, 警察能不變嗎? 要想警察不變為惡警, 就要改變社會製度, 讓警察成為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人民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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