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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市民願意讓香港成為逃犯和犯罪的天堂嗎?

(2019-06-18 09:47:14) 下一個

香港市民願意讓香港成為逃犯和犯罪的天堂嗎?

 


香港市民願意讓香港成為逃犯和犯罪的天堂嗎?   香港極大多數安份守法的市民會擔心"送中"嗎?  香港極大多數安份守法的市民不但不會擔心,  相信還都樂意去"同屬一個中國"的內地做生意,   唱歌演出,  走親訪友,  發展事業........。因為香港人和大陸人同為中國人,  大陸市場又如此之大,  離開大陸,  香港隻能成為孤島。百萬香港人上街大鬧香港給香港市民帶來了什麽益處?  有多少是不明真相被忽悠的?  鬧到最後無非是鬧出了幾個年輕的"港獨分子"。

而真正擔心被"送中"的是些什麽人呢?   是"增修條例草案明確規定隻適用於移交必須是37種國際公認刑事犯罪,且刑期都在7年或以上的罪犯。增修條例草案規定“八不移交”,明確說明移交的罪犯不涉及與言論相關的行為,即不涉及新聞、言論、學術、出版等方麵行為。" 而這"37種國際公認刑事犯罪,且刑期都在7年或以上的罪犯"占香港全體市民的多少呢?   難道上街的百萬香港市民為這"37種國際公認刑事犯罪,且刑期都在7年或以上的罪犯"們抗爭啊?!

有人說,  不信任中央政府?  例如銅羅灣書店老板被"抓"。這個案例能同"37種國際公認刑事犯罪"相提並論嗎?   書店老板有沒有售賣一些造謠的書?  有沒有有意販賣一些分裂中國的書?  而且也沒有被"活埋"了。假如說類似的書店老板在民國時期遇到國民黨,   這些書店老板又將如何?  而且"條例"中明確規定送中央前由香港特區長官和司法部門同意才可以送中央。

領頭鬧事的又忽悠說,  不相信香港特區長官和司法部門了,  這就無理取鬧了。香港特區長官和司法部門的官員都是土生土長的香港人,  他們不如幾個領頭鬧事的人?  還說他們出賣香港?  殖民香港?  有木有搞錯! 香港己被中國收回,  不是英國殖民地!  而鬧事的人居心何在?  不是想回到英殖民地嗎?  

不信任香港人治理,  可以啊,  如同以前英殖民地一樣,  中央政府可以派大員來治理香港呀。

不想一國兩製,  可以啊,  改一國一製就好了,  不用理會50年了。

想想當年人民解放軍推翻了民國政府,  照樣能成立新中國治理這個國家。假如當年毛澤東同意解放香港,   還有香港人想獨立嗎? 就是今天香港任何人想讓香港獨立也是辦不到的,  因為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

回想1997年香港回歸時,  全中國人民的歡呼聲好象就在昨天,  如同昨天多倫多歡慶籃球得冠軍的歡呼聲。當然如同昨日多倫多上街的人群中也有幾聲槍響,  但絲毫不影響大局。就如當年不歡喜回歸中國的香港人移民去別的國家一樣,  大多數香港人留在香港,  爾後又有移民國外的港人回流香港。而大陸內地的中國人把港人當失散被賣了的親人一樣對待,  什麽物資,  資源隻要香港需要總是優先無底線不計成本地供給,  而香港人民不用交稅給中央........。港人不懂感恩也就算了。要想獨立,  恐怕過不了人民解放軍這一關。

《轉發》文學城博客"飛鴻雪泥"的博文

《香港暴動背後是中國拔掉中情局最大海外據點的中美諜戰較量 》

(2019-06-18 )

新華社香港6月15日報道,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當日宣布,特區政府決定暫緩修訂《逃犯條例》的工作,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已於當天致函立法會主席,收回就條例草案恢複二讀辯論預告,即立法會大會就處理條例草案工作將暫停,直至特區政府完成溝通解說和聆聽意見為止。她強調,特區政府將重新與社會各界溝通,做更多解說和聆聽更多不同的意見,以開放態度全麵聆聽社會對於條例草案的意見。

  連日來,香港政府原定於今年7月前完成的《逃犯條例》修改草案審議,引來香港反對派連番發動遊行示威阻撓,甚至有釀成“暴力衝突風險”,目前香港政府已經將遊行示威定性為暴動,中國政府也表態支持香港政府完成的《逃犯條例》修改。本次林鄭月娥宣布暫緩修訂被很多人解讀為港府的讓步妥協,但實際上林鄭月娥是在與南下負責港澳事務的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港澳協調小組組長韓正商討以後做出的決定。香港政府的此番決定,一方麵是希望有關《逃犯條例》修改能夠回歸理性,更多聽取香港民意,並非是撤回條例草案,體現了中央及香港特區政府對香港的極度負責與責任;另一方麵,以退為進,讓大家看清楚退潮後到底是誰在裸泳,對這批人怎麽處置可以拭目以待。至於修訂逃犯條例,則最終勢在必行,可以避免香港成為逃犯天堂,有利於香港長治久安。 

香港問題也成為很多讀者最關心的問題,要深入了解本次事件背後的真相,就必須首先了解觸發事件的《逃犯條例》,這個法案全稱是“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簡稱《逃犯條例修訂草案》,或《逃犯條例》、《送中條例》、《引渡條例》。這次的修訂案做了兩條關鍵修改,一是取消了引渡地理限製,香港方麵可以用“專案”一類的一次性的協議,把居於香港土地上的疑犯引渡到中國大陸、台灣以及澳門。該條例在香港回歸前就已經存在,這次隻是增修,之前條例隻與20個國外司法管轄區簽有移交逃犯的引渡條例,這次是把中國大陸、台灣、澳門加進去。第二項修改其實是改動《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簡稱刑事協助條例),就是香港執法部門可以接受其他國家、地區的要求,在香港開展搜查活動,凍結疑犯財產,把證據移交給提出要求的國家,用於他們的司法審判。

 《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原計劃於6月12號會在立法院進行二讀,在這個程序裏,議員可以在辯論環節發表意見,也可以提出修正案,然後表決是否進入三讀。大多數情況下,都會進入三讀環節,這是最後一個表決環節,通過以後在香港立法院的程序就算完結,再經過一些沒懸念的行政程序就能夠成為法律了。香港的泛民主派由於失去了否決提案所需要的足夠票數,所以此議案在立法院中要強推是完全可以通過並成為法律的。於是港獨阻撓通過唯一的辦法就隻有煽動民粹主義並發動大規模遊行示威甚至製造騷亂,以民意挾持那些非泛民主派議員,讓這些議員意識到如果支持這個條例,就會導致自己在2020年的立法會選舉可能因失去民意而敗選,從而轉變態度不支持這個條例通過。這樣的事情在香港立法院曾經發生過,比如2003年發生的香港自由黨對“23條立法”的臨陣倒戈導致23條立法失敗。目前,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在與中央協調以後暫緩條例二讀,就是要最大限度對香港市民宣傳《逃犯條例》修訂,分化瓦解港獨勢力對市民的誤導和裹挾,最大限度爭取民意,而並非撤回條例草案。

那麽,這些港獨勢力又是如何煽動、誤導香港民眾的呢?港獨鼓吹大陸在這次修法中要達到的目的是:今後中國政府提出某人在我們這兒犯罪了,人在你們香港,你們就把人抓了給我送來吧,這樣一來,以後大陸想抓哪個香港人就抓哪個香港人,而且該條例草案針對逃犯,那麽過去在大陸犯下行賄等商業罪的人將被追溯,間接導致外商資本從香港撤離,危害香港金融中心地位。同時,港獨分子還宣揚,香港目前隻對20個人權和司法級別與香港等高的國家引渡,中國內地在人權和法治上根本與香港不對等。

香港民粹分子以最大惡意揣測大陸,編造此類謠言連基本邏輯常識都沒有。理由如下: 

首先,增修條例草案明確規定隻適用於移交必須是37種國際公認刑事犯罪,且刑期都在7年或以上的罪犯。增修條例草案規定“八不移交”,明確說明移交的罪犯不涉及與言論相關的行為,即不涉及新聞、言論、學術、出版等方麵行為。八不移交原則下《逃犯條例》涵蓋的46項罪行類別中,隻有37項適用於日後的個案方式移交安排,即有9類罪行被剔除,包括與破產法、公司法、證券及期貨交易相關的罪行和侵犯知識產權、環境汙染、非法使用計算機等;同時罪犯還必須要特區法院和特首雙方批準才能實施移交。從哪裏看出大陸想抓誰就抓誰?

其次,以追溯賄賂商業犯罪為由製造恐慌、販賣焦慮,難道香港人在香港行賄公務人員會被廉政公署ICAC調查,在大陸就可以不用受到法律製裁?難道在大陸犯罪逃到香港就可以不受懲罰就是理所應當?是不是以後中國政府也可以鼓勵民眾在香港殺人放火然後拒絕移交罪犯呢?實際上,香港回歸以後,大陸向香港政府移交了300多名港籍罪犯。中國一直力行打擊各類違法犯罪,絕不姑息縱容,反而是香港卻事實成為了罪犯天堂,是不是很諷刺?實際上,香港民粹分子真正想要的是在大陸為所欲為又不受懲罰的治外法權,冒昧問下這些民粹分子,治外法權新中國建立的時候就已經被消滅了,想跟著你們的洋主子複辟治外法權,請先打敗中國人民解放軍再來撒野,你們有這個能力和膽子嗎?

第三,“大陸法治和人權與香港不對等,香港隻對美國、法國這些法治和人權紀錄好的國家移交罪犯”,這句話就更可笑了,當年斯諾登揭露美國政府見不得人的肮髒秘密,美國政府全球追殺斯諾登,請問美國政府講人權嗎?美國人口不到全球5%,卻關押著全世界25%的罪犯,監獄人滿為患,請問美國政府講的哪門子人權?華為高管孟晚舟直到現在還被扣留加拿大,而美國根本拿不出證據,請問加拿大、美國講的哪門子人權?法國黃背心運動,舉國上下生活在這些民粹分子的打砸搶陰影之下,請問法國講的哪門子人權?中國歡迎一切來華交流合作並遵守中國法律的外國人士,請問你們不在中國違法犯罪,中國會故意去扣留你們嗎?不做虧心事,你慌什麽?

第四,港獨民粹分子說“這樣會導致資本從香港撤離影響香港經濟”同樣可笑,按照你們的理論,法治和人權不合格的大陸為什麽每年吸納的國際直接投資總是居於世界第一呢?按照你們的邏輯,中國應該是世界上法治和人權狀況最優秀的國家啊?你們為什麽沒膽子承認呢? 

所以說,《逃犯條例》修訂並不影響香港本地市民,反而有利於打擊逃犯,維護普通市民人身財產安全,這一次在整個暴動事件中跳的最高就是這些造謠的香港民粹分子,隻有他們這些本身就想幹壞事的人才害怕《逃犯條例》修訂。香港《東方日報》4月1日稱,隻看這次示威打頭陣的3個人,就知道是怎麽一回事,他們分別是綽號“漢奸黎”的黎智英、綽號“李漢奸”的李柱銘以及“政治主教”陳日君,無一不是“戴罪之身”,他們妄稱修例比23條立法更可怕,不過隻是危言聳聽的自我掩護。有人當場質問黎智英,是否害怕被送到內地,這話正好暴擊他及其操縱下“反中亂港”集團的軟肋。

實際上,這次港獨民粹分子挑動香港暴動是直接與境外勢力相勾結,由美國中央情報局在暗中指揮,而台灣情報部門和台獨勢力也參與其中,兩股勢力再次合流聯手製造的。那麽,這一次美國為何要如此積極地插手香港事務呢?很多分析認為,這是美國為了打擊香港經濟,直接威脅中國政府。可實際上,從香港回歸以後,美國在內的西方國家就從未停止過幹涉香港事務,利用港獨打擊中國的戰略也從未改變,這隻是長期原因,並非他們為何此時對香港下重手的直接原因,而且無法解釋《逃犯條例》修訂具體在什麽地方傷害到了美國利益, 

究竟《逃犯條例》的修訂在哪裏戳中了美國的痛點呢? 

修訂前的《逃犯條例》事實上讓香港成為全世界範圍內為數不多的國際司法管轄孤島,除了成為國際逃犯的避難天堂外,還使香港成為國際情報自由港。香港一直以來都是國際情報活動中心,早在20世紀初,香港已是英國“遠東情報中心”。全世界各方勢力利用香港的獨特位置,從事各種不能宣之於口的情報活動。新中國成立後,香港更成為西方搜集情報重要據點,英方曾在小西灣等地設置監聽站,令香港與柏林和伊斯坦布爾並列為“冷戰三大特務中心”。2013年,中情局前雇員斯諾登逃亡香港,揭露美國監控全球通訊,震驚全球。斯諾登之所以選擇逃往香港,就是看中了香港全球情報中心的地位,可以方便其進行情報交易,聯絡密布香港的各國特工並與其政府交易尋求避難。

修訂前的《逃犯條例》使得各國情報組織機構以及情報販子可以在這裏方便地進行情報活動,而不用擔心因間諜罪等被引渡到已經與香港簽署引渡條約的20個不包括大陸、台灣、澳門在內的國家和地區。同時,因為這20個已經簽署引渡條約的國家和地區大部分隸屬英美係國家,而香港政府司法係統同樣是英係,導致英美澳等情報機構在香港具有天然的外交優勢,即其他與英美關係不和國家的諜報人員一旦在香港被抓,因為不能引渡大陸,就隻能引渡給英美係國家,這天然限製了反美國家得在港情報活動,卻又為中情局、軍情六處等英美情報機構增加了優勢。此消彼長,香港已經成為西方情報機構對大陸情報收集的重要基地,也使得香港成為CIA在全世界最大的境外據點。諜報工作都是秘密進行,不過偶爾曝光的一些新聞故事,卻說明香港回歸後,五花八門諜報活動依舊活躍。內地破獲的軍事情報間諜案中,很多有關軍情資料都是經由在港中間人,交到外國特工手上。

隨著中國不斷崛起,美國中情局為首的西方情報機構和台灣間諜組織不斷加強對中國內地滲透,香港占中和本次暴動昭示,香港已經成為全球各種勢力博弈的世界戰場,中美則是這個戰場上對決的雙雄。香港作為美國對華情報站最大的橋頭堡,由於現有《逃犯條例》可以確保他們不必顧慮會被香港遣返大陸或者被逐出境,所以美國就可以香港為基地,毫無後顧之憂地策反、培訓內地顏色革命主力以及諜報人員,然後從香港輻射廣東,再向全國範圍內擴展。改革開放以來,毗鄰香港的廣東特別是廣州成為中國大陸危害國家安全案件最高發地區,原因即在於此。

本次香港政府修改《逃犯條例》大家都將注意力集中在了引渡的37項罪行以及是否破壞香港法治和立法權上,而沒有注意到這次的修改《逃犯條例》最重要的作用就是打通了香港不能對大陸移交罪犯這個司法隔斷。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19條規定:所有屬於國家行為事項,例如國防、外交等,香港特區都無權處理,除非得到中央政府以文字授權特區進行處理,中央政府授權可由特區政府提出要求並以文字證明其得到授權。對危害中國國家安全立法,並不屬於“一國兩製”下香港原有的法製權,而是屬於國家原有的立法權,不同於《基本法》附件中說到的特區立法會自行立法後到中央政府備存的權限與流程。香港特首林鄭月娥也在近日的一個公開講座會上明確指出,國家安全不在特區管轄權內,不屬於特區自行立法範疇。

同理,既然特區政府無權管治國家安全事務,立法會也不應有權管治國家安全事務。有沒有送中條例,香港人隻要沒有犯罪,都不會被送到香港以外任何地方。但是,一旦逃犯條例修改,中情局或者台灣情報人員在香港從事危害中國國家安全的間諜活動,因為外交和國家安全事務香港特區政府無權處理,間諜就隻能被移交給大陸受審,而目前港美逃犯移交雙邊協議中,也沒有列出間諜罪,雖然該協議有兜底條款,有可能將間諜罪包括在內,但目前《逃犯條例》卻沒有兜底條款,所以美國就不可能據此將間諜引渡回美國,用膝蓋想都知道美國是絕不可能允許此類事件發生的,正是這一點結結實實地踩在了美國人的痛腳之上。同樣,根據修改《逃犯條例》,如果發生類似華為高管途徑香港被抓事件,那麽中央政府就可以出麵管轄,阻止美國將中方人員帶離香港。目前,香港已經成為中資企業中轉其他國家重要節點,這樣做無疑將再次防止加拿大扣留中國企業高管、打擊中國高科技企業的惡性事件發生,而包括台灣地區、澳大利亞、英國等西方情報機構如果侵犯中國國家安全,那麽中方亦可經由香港實施抓捕並移交大陸審判,這將極大的震懾國際反華集團。

台獨和港獨勢力之所以要求修改《逃犯條例》時將大陸排除在罪犯遣返國家之外,而隻將台灣納入,就是要給美國留出退路,因為目前台灣和美國是一丘之貉,一旦被抓就可以通過引渡台灣釋放。而一旦修改《逃犯條例》將大陸納入遣返地區,不僅台灣間諜會被移交大陸,美國中情局在海外最大的站點——香港分部的活動必將受到嚴重打壓,中情局隻能盡量壓縮活動或者更多吸收香港本地人加入執行任務,而《逃犯條例》修改中第二項則是改動《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就是香港執法部門可以接受包括大陸在內其他國家、地區的要求,在香港開展搜查活動,凍結疑犯財產,把證據交供給提出要求的國家,用於他們的司法審判。很明顯,這條規定又堵住了CIA在港活動退路,除非CIA主動撤離,否則中國一定在香港將CIA在內的台灣和西方情報機構被連根拔起。正是看到了這樣嚴重後果,CIA才會在立法會即將開始二讀的時候大規模支持港獨分子鬧事,而美國及台灣蔡英文政府也立場一致地支持香港“反送中”示威活動,為的就是保住CIA在全球最大的外部站點。

所以,這一次暴動表麵是為了修改《逃犯條例》而展開的法治鬥爭,私底下裏卻是中美在香港的諜戰較量。重點不在於哪裏的人殺了哪裏的人,中國大陸在乎的是CIA根本已經把香港當作泛太平洋地區的總部,對大陸不斷滲透,美國在意的是好不容易在香港建立的情報網即將被掃蕩一空。

很顯然,對中國來說,本次修改《逃犯條例》再次強化了一國兩製中的“一國”,是為了直接打擊境外諜報機構對華滲透,是為了讓香港與大陸完美實現國家安全防禦對接。一旦徹底打擊境外勢力滲透,就可以打掉港獨背後的境外勢力靠山,釜底抽薪之後港獨自然偃旗息鼓,這將從根本上保證香港穩定與繁榮。而本次修訂《逃犯條例》香港政府也必須再次看清,導致香港動亂的並非大陸,而是境外勢力支持的港獨,他們才是香港繁榮穩定的死敵。

接下來,血飲為大家講述香港暴動背後美國要死保CIA站點的另外一個原因: 

從2010年起,中國政府係統性地搗毀了美國中央情報局(CIA)在中國經營多年的諜報網。據俄羅斯衛星網報道,美國前官員表示,從2010年的最後幾周起到2012年底止,中國抓獲至少十幾個中情局的線人。據三位前官員的說法,其中一線人是在政府大樓院子裏,當著他的同事眼前被擊斃的,這是中國殺雞儆猴,在給其他那些可能為CIA工作的人發出的嚴重警告。諜報網被破獲導致2015年中情局迅速撤走駐華使館的職員,CIA以為是中方從政府電腦竊取了資料導致情報人員身份暴露。之後美國被迫擴充香港站點,也就是說,香港站點是中情局遭遇重創以後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在華新總部,替代之前位於北京的內地總部。

香港站點成為美國在中國領土範圍內最後一個大型據點,一旦《逃犯條例》修改,中情局就隻能撤離香港,如果在台灣重建又需要重新編製諜報網,而且台灣明顯沒有香港這麽便利的條件,退守台灣與台灣情報部門共同對付中國的話,因為間諜往往需要用外交官身份掩護,人員規模擴大以後就需要外交級別提升,這無疑將嚴重惡化與中國大陸關係。而不擴大外交級別,僅僅靠台灣情報部門的臭魚爛蝦,根本做不成什麽大事,畢竟2003-2005年中國就破獲了台灣在華諜報網。所以美國CIA一旦撤離香港,美國在華情報工作將再次遭受巨大重創。從北向南,從內地到香港,美國在華諜報網正在不斷大幅後撤,這是中國長期堅持反間諜鬥爭的巨大成功。試想,香港《逃犯條例》修改早在2018年2月就已經提出,中國早就知道並預判到了修改條例可能帶來的風險,卻依然同意在這個敏感時間節點修法實則早有打算,所以那種認為本次修改條例引發暴動是美國主動進攻的說法是不成立的,香港暴動後外交部立馬劍指美國便是深意所在,所以這次諜戰進攻是中國長期以來反美國諜報戰的延續,大陸看似防守實則主動進攻,而美國在不斷後退。

而據美國中情局猜測,中國破獲美國在華諜報網同樣與香港有關。俄羅斯衛星網2018年1月22日刊文稱,美國中央情報局(CIA)前雇員李振成的被捕以及有關最新資料的公布,讓美國本世紀第二個十年初在華間諜網遭重創的經過初見端倪。長期以來就中國在美情報活動,中情局形成了這樣一種刻板印象——中國人利用的都是大量低水平的情報來源,主要是為了獲得經濟秘密和科技情報。但他們萬萬沒想到到中國反間諜部門也有著非凡的能力。如今中國情報部門已經證明,其早就擁有了蘇聯在美超級間諜艾姆斯(AldrichAmes)和漢森(Robert Hansen)這樣高水平的情報源。美國一些媒體證實,正是李振成幫助中國破獲CIA在華諜報網。另外,中國還與俄羅斯分享了情報,就在美國在華情報網被毀的同時,在俄活動的幾個美國特工也停止了聯絡。這說明,中國在反間諜情報偵查領域已經開始追上美國。最具諷刺意味的是,美中情局對中國的低估是如此嚴重的,以致於李振成離開中情局多年後就職的日本煙草公司的安全部門反而比美國情報機構更快地弄清了他的身份,而在2010-2018年的八年時間裏,美國始終沒有搞清楚到底中國是如何破獲在華諜報網的,甚至在懷疑李振成以後5年才將之抓捕。

諜報戰是最隱蔽的戰線,中美鬥爭日趨白熱化的大背景下更是如此,香港暴動不過是中美諜戰的一部分。新中國成立至今,多少中華兒女默默犧牲在這條戰線上,他們犧牲後並不能得到立刻的烈士追授,而子女還要遭受非議白眼。過去、現在依舊奮戰在諜戰一線的所有人,都是共和國當之無愧的英雄。國家安全重於泰山,他們用行動證明自己無愧於這個國家和民族。我們支持中央政府和香港政府修改《逃犯條例》,我們也相信大多數香港市民是清醒而愛國的,希望香港市民與國家同行,共同維護香港的穩定和繁榮。文末血飲要說的是,保衛國家安全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12339是國家安全機關受理公民和組織的舉報電話,  遇到危害國家安全的情況請立刻果斷撥打。中國國安與你同在,崛起路上你我同行。貨幣戰爭看不見硝煙彌漫,俯視之下卻是血流成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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