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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回家看看”成了奢望。

(2019-02-17 07:17:04) 下一個

“常回家看看”成了奢望。

 

 


近年來“常回家看看”成了熱門的話題。央視春晚又或是地方台以及各行各業中的春晚和文藝節目中都有“常回家看看”的小品歌詞及主持人的口頭詞。如今中國的社會問題以及家庭問題自新中國建國以來,從來沒有像現在這樣突出。甚至連“常回家看看”父母都成了奢望。

春節期間,中華兒女與父母其樂融融,歡歡喜喜過大年。特別是做兒女的,不言“恩”,所有中華兒女的父母都是不會爭這個“恩”的。新中國早期的兒女們從來不說“孝”,但視自己的父母及父母的同輩或長輩們都願為尊重幫助。階級情感所係,血源或非血源的親情所在,要多給老人一點幫助讓老人們歡樂是社會團體中人人都應遵守的。  那個時代的"五保戶"以及孤獨老人都是有專門的組織關照的。自從一切向錢看之後,  政府需要勞動力鼓動幾億農民工進城,   造成大量的人員遷徒骨肉親人分離。為了錢及家產父子反目親人成仇。性開放後離婚率狂升孩子們被拋棄。加上父母遣棄孩子,  人販子為賺錢倒賣兒童婦女造成骨肉分開..........一把血淚史,   哪能常回家?  何談"孝"?

 "世間爹媽情最真,淚血溶入兒女身。殫竭心力終為子,可憐天下父母心。"說到"孝",忽然想到“可憐天下父母心”那句流傳久遠,少年時代就聽說過的一句詩。網上一查才知道,竟出自慈禧太後的手筆。情真意切,沒有因為“老佛爺”的聲名狼藉而湮沒在文海之中。幾千年中,中國是"孝"觀念的發祥地,是詩的故鄉,可有一首與這個滿族老太太相媲美的讚美父母的詩?有幾人想到那竟然是權傾一時的大清皇太後為母親祝壽的詩?這時的皇太後,更像是一個多情善感的乖乖女。作為隻有一個獨生兒子的母親,她傾注在兒子身上的情感,或許都在那瞬間傾瀉了出來。兒子對她的孝,不過是個夢。她享盡人間的榮華富貴,風光無限。官員對她的"孝"又或是"忠",可以說是體貼入微,言聽計從,可有幾個是出於真心?

 "孝",自禮崩樂壞,它在思想上的地位每況愈下,如今信仰儒家者又在千呼萬喚,   但卻難能回來 。自“獨尊儒術,罷黜百家”,儒家得寵之後,老調子被儒家唱了兩千多年。在辛亥革命之後的多次“新文化運動”中,尤其是在文革中大力提倡革舊文化的命,儒家首當其衝,孔子作為代表人物,成為眾矢之的,甚至喊出“打倒孔家店”的口號,儒家思想進一步衰落。忠孝觀念雖然作為詞語仍然存在,但是,無論從使用的頻率,還是使用的語境,都已經發生了極大的變化。然而改革開放四十年後的時下,關於"孝"的話題好像又多起來了。如果找社會原因,家庭問題自新中國建國以來,從來沒有像現在這樣突出。甚至“常回家看看”父母都成了奢望。

 如今的中國,家庭發生了很大變化。最大的變化是已經由多子女家庭過度到了少子女,獨生子女家庭,由於謀生的艱難,子女與父母分離是普遍現象。由於種種原因,無子女家庭不在少數。對那些經濟收入低,沒有自理能力的老人的照顧與贍養,有人把"孝"的弘揚當成是靈丹妙藥,確是開錯了藥。

 養兒防老,是國人根深蒂固的家庭觀念。按照孔子關於孝的理解和解釋,養老,對於他那個時代及其之前的王公貴族,說不上孝。這種觀念與後來許多人的理解不同。特別是老百姓,在春秋之後,把養老看的很重。不養老的子孫就無資格言孝。為了表示孝,不被鄉鄰恥笑,才有董永“賣身葬父”的悲劇,那是不得已而為之。日子過不下去,賣兒賣女的事時常發生,法律並不禁止。在那種情況下,出現“郭巨埋兒”也不是天方夜譚。畢竟,多一口人就多一張嘴,就多一份負擔。那不過是解燃眉之急,希望被賣出去的兒女有個好歸宿。在二十四孝中,二十三孝說的是兒子的孝,隻有“乳姑不怠” ,說的是祖母對曾祖母的孝,讚的是兒媳的孝。

 二十四孝,據說出自元代。人們不難發現,其中無一例說做女兒的如何對父母盡孝。這是那個時期著書立說的人們的疏忽嗎?不!其中正浸透著古人與現代人對孝的認識與理解的不同。

 孝是誰的責任與義務?

 中國最早的一部解釋詞義的著作《爾雅》下的定義是:“善事父母為孝”。那是戰國之後的作品。一般解釋大抵如此。“善事父母”,看上去好像是兒女的共同責任。這樣的解釋頗具現代化,在當時並不準確,二十四孝沒有反映這種認識。

 倒是早於孔子的一個叫管仲的說的很清楚明白,符合他當時和以後兩千多年的實際。

 管仲(約公元前723年-公元前645年),姬姓,周穆王的後代。齊桓公元年(公元前685年)任齊相。 世人尊稱為管子 

 在《管子》一書中,他說:“孝者,子婦之高行也”。(《管子·形勢解》)

管子明確地說出了孝的適用對象,即“子婦”。婦,是指已婚的女子。所謂的“子婦”指的是兒子及其媳婦。

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孝之於她們,親生父母沒有特殊的要求。她們施孝的對象是夫家的公婆。這種現象,一直持續到解放前,起碼生活在農村的農民們基本上都是這種觀念和做法。

 古代的法律規定大都是“早婚”。一般在13歲上下。15歲的女子就算是“大齡”。不出嫁甚至要尅以重賦。這個年齡尚處於少年,性,基本發育成熟。因此,在女兒未成年,剛剛記事的時候,就是夫家的人了。與父母家,隻是血緣關係這個紐帶。出嫁的女子,就是婦。如果妹妹是姐姐的陪嫁,雖然共事一夫,生兒育女,在婆家,就是妾一樣的奴婢。《羋月傳》中的羋月就是這種情況。《禮記》則說得更為清楚:“妾合買者,以其賤同公物也”。即使到了封建社會,這種情況仍然沒有改變。《唐律疏議》明確規定:“妾乃賤流”,“妾通買賣”。如果“以妾及客女為妻,徒一年半”。他們無論怎樣地侍奉公婆,也不配稱孝。孝,雖然是個褒義詞,卻不得爛施於人。

 古人用詞、用字講究,每個字都有特定的含義,適用於特定對象。子就是兒子,不包含“女兒”。這與現代人把孝的適用對象擴展到女兒是不同的。

 在宗法製度下,家庭成員在家庭中的地位,不要說兒子與女兒,即使是在兒子中,也是嫡庶有別,長幼有序。孝對他們有不同的要求。這種“傳統”,即使是在今天,在一些習俗中仍然有表現。如,父母去世出殯時,打幡摔瓦,有的地方是摔盆,一定是長子、兒子,不會是次子、女兒,盡管女兒可能是老大。

 管仲這個對中國曆史具有重大影響的大政治家,曾經三次參加戰鬥,但三次都從陣上逃跑,鮑叔牙向人們解釋說,管仲不怕死,因為他家有年邁的母親。原因是不是真的如此,不必深究。鮑叔牙以管仲為例,詮釋了那個時代的“忠”與“孝”的關係。這反映出當時人們的觀念中,家比國重要。天下屬於王,國屬於諸侯,家屬於士大夫。“百事孝為先”是那個時代的觀念。為了盡孝而放棄盡忠是可以被原諒的。

 孝,在周朝及其後的曆朝曆代,都是在家庭中處於主導地位的父母對“子婦”的要求。這種要求,是父母意誌的反映,是子婦必須做的。哪怕是苛求,不能有怨言,更不能反抗。 

在新中國,孝的適用對象顯然發生了變化。“子婦”變為“子女”。特別是現行的國家法律,兒媳對公婆已經沒有了孝的特別要求。隻負道德上的責任和義務。 

 慈母手中線,遊子身上衣。臨行密密縫 ,意恐遲遲歸 。誰言寸草心 ,報得三春暉。(唐.詩人孟郊)

 人世間如果說有什麽事最難,那就是難報三春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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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haiwaiyouzi 回複 悄悄話 “父母在,不遠遊” 是對的 !
westshore 回複 悄悄話 今年春節回國聽到一個說法,過去都是民工春節回家,形成春運現象,今年他們不是回家,而是去旅遊,導致旅遊城市人群擁擠,也還是春運,但目的地不同了。
一生裏從來沒在城市裏見過這麽多的人。過去春節期間高鐵票好買,因為春運結束流動人口都走了,今年相反,城市裏幹脆是其他地方來的人,高鐵不好買票,出去玩隻能去是高鐵,回來是飛機,但國內飛機旅行與美國國內航班一樣,誤點率很高,沒有高鐵可靠和省時間。
這種現象是因為人們錢比過去多了,包括民工們,但算是進步了還是背離社會基礎?
從父母孩子關係來講,人類是群體結構,社會動物,尋求affection是本能,那麽家庭就是最基本的社會單元。國內祖父輩給孩子帶孫子是很平常的事情,我感覺比交給社會要安全和對孩子智力發育有益處,因為孩子三歲之前最重要的是與人說話。另外,國內一個現象,父母一般需要給孩子買房子,至少是50%的頭款(據說這是阻礙生二胎的主要障礙),孩子總不能認為理所應當獲得吧?
一般來講,對於死亡沒什麽可怕的,人都會死,但孤獨中死亡是最可怕的。
這就是美國這種孩子到了18歲父母就可以不管而交給社會的模式的愚蠢之處,社會永遠不可能代替親情。
wumiao 回複 悄悄話 中國法律從古至今都是家庭給老人養老送終,社會國家沒有一點責任,所以總是要求兒女孝順,實際上是把那些年輕付出代價的老人推到一個尷尬難存的境地。
Yangtsz 回複 悄悄話 生兒育女本是本性本能,為什麽中國文化如此熱衷於渲染父母之恩,孩子一到這個世界就帶著重負,無法逃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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