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者談文革中的經濟建設
來源:《中國的文化革命與工業組織——管理以及勞動分工的變革》
作者:夏爾·貝特蘭
國家所有製和集體所有製
新中國有兩種社會所有製:國家所有製和集體所有製;其中第二種由某些工人集體(如生產隊)所有。例如上海市城郊共約9800個企業和生產單位,其中3200個是國家所有的,6600個是集體所有的。
從管理角度看,這些企業可分為三類:
1.規模較大的企業。它們是“國家”管理的——由中央政府或省(直轄市)政府控製。
2.小的城市企業。它們由街道層次的單位管理,通常由相應的革委會指導。
3.區、人民公社和生產隊層次的工業企業。
前兩類企業滿足人民生活、工業和出口需要,第三類主要滿足農業需要,但也供應一些城市工廠(這是個附帶的功能)。上海市的集體所有企業屬於街道層次,它們的生產單元限於居民街區的管理。郊區的集體企業主要由人民公社和生產隊所有。例如,在1971年的上海市,屬於人民公社和生產隊的工業企業(集體所有製)有3800家;屬於區一級管理的有1000家。這三類企業雇用28萬人。上海市的產業工人共有256萬人。
集體企業包括小的和中等規模的設備。比國有工廠相比,它們數目眾多但產值低很多:它們隻占工業生產的4%,而國有企業占96%。
1957年,尤其是文化革命以來的普遍趨勢是通過對國有企業管理的去中心化和讓地方官員放手管理日益增加的生產單位來鼓勵地方的積極性。上海市這些管理類型下的總產值是如此發展的:1957年幾乎一半的(46%)工業產值屬於由中央政府管理的企業,而1970年隻有6.8%,另外的93.2%屬於地方管理的企業。去中心化是受到中國人稱之為“與中央管理專政作鬥爭”的推動。這種鬥爭是為了培養“兩種積極性”——中央政府和地方官員的。
考慮到規模,企業可分為大的、中等的和小的。小的和中等規模的企業占了絕大多數。上海市的3200家國有企業中隻有90家是大企業(職工超過3000人),300家是中等規模的,2810家是小企業。
大的、中等的和小企業的差別不僅是數量上的,也與生產類型有關。例如,在機械工業,1000名職工以上的企業就是大企業,而在紡織工業隻有3000職工以上的企業才是大企業。按照企業大小的1970年總產值分布如下:大企業27.5%,中等的24.5%,小企業47%。1971年的數據分別是30%,26%和44%。
人民公社的形成是集體所有製形式工業大發展的開端。
“街道工廠”是由鄰近街區的居民所有,並由街道革委會經營的。它們在大躍進期間產生,文化革命給了它們巨大的推動。它們代表了新的工業發展方式,並反映了破壞舊形式的努力。它們使得婦女能夠參與社區的社會勞動。1971年大約有20萬上海居民在這種企業中工作,其中絕大多數原來是家庭主婦。這些婦女主要出於政治原因想參加工作,她們在經濟上沒有補貼其丈夫收入的必要。她們的動機主要出於對參與生產勞動的渴望。
街道企業從事各種各樣的生產。它們滿足當地居民的生活需要——修補衣服、縫紉、洗滌、零修。它們減小了家務負擔,並使日益增加的家庭主婦參與到生產中。
它們同時也適應了更廣泛的需要——輕機械加工業,晶體管製造業,等等。這些企業不會依靠國家投資,而是全部依靠這些邊際資源(廢棄原料,舊機器,自籌經費)。
雖然這些集體的城市小企業現在主要是滿足當地需求,但是他們也開始嚐試去迎合更廣闊的工業需求,並且希望最終出口他們的產品。在地方上和人民公社,小企業主要為農業生產(肥料,農業工具和機械,小機車,等等),有時候也為其他工廠生產。
當這些企業發展到一定規模的時候,就轉變為國家所有;這種結果是辛勤工作所獲的至高無上的成就。然後這個工廠就直接納入國家計劃。例如,上海的一個處理棉花廢料的紡織廠最近剛剛變成國營企業。
中國的經濟政策對於小企業和中等規模企業的發展非常重視。中國的工業發展主要依靠這些企業。這種過程不能僅僅視作經濟需要才產生,它也反映了一種政治選擇。這些企業的一個主要政治優勢就是基於這樣的一個事實,相對於大的複雜的留下資本主義生產烙印且趨於越來越大的企業而言,這些企業允許工人管理小組更自由的發展。而現行政治觀點的目的,就是去打破或限製這些大企業,取而代之的是能夠為工人控製的生產單位。
(二) 國有部門的管理和計劃
工廠是基層的經營機構。以上海為例,工廠之上的領導機構有工業廳(局)及各專門處級機構。
工業廳(局)專門協調各生產經營同類產品的單位。再以上海為例,該市有九個工業廳(局)。分管鋼鐵生產、其他金屬的生產、化工、紡織和手工業、機電製造、電子通訊等精密儀器、輕工、電力、建築(主要是工廠和住房,也包括學校、醫院等)。每個工業廳(局)負責的工廠數從幾十到幾百不等。
工業廳(局)還設有一些下屬的處級專門機構。各處級機構的負責領域更窄——如拖拉機、藥品等。上海有將近一百個這樣的處級機構,位於生產單位與工業廳(局)之間。不過,一些非常重要的工廠,都直接由相關的廳(局)領導。這些廳(局)和處,在經濟和政治兩方麵的控製企業的規劃。它們幹預企業計劃的起草、創立、協調和執行。
極少數企業直接歸屬於中央政府,由國務院的各部來掌控。為確保各省的統一計劃,各省計劃中也包括中央直屬企業。這些企業並沒有脫離所在省份;它們在生產計劃和產量分配方麵同時獲得中央和省革委會的幫助。
實際上,地方政府(各省、區、市)在規劃和管理中發揮著很大的作用。這種“權力下放”使得省、市政府能夠促進轄區內企業的密切合作。各省的管理遵循一個相對獨立的產業發展大方針;通過生產輔助設施、鼓勵創新、尋求當地原料,“權力下放”促進了各省經濟的持續發展。
省級管理的目的是為協調各企業的積極性,而不是扼殺其積極性。近年來,中國“反集權”的鬥爭蓬勃興起——而鼓吹“集權”正是劉少奇路線的一大特征。一些省份、尤其是北方的一些省份,類似於“托拉斯”的組織機構一度建立起來;不過在文革中都解散了。
中國的“權力下放”政策與蘇聯和東歐“人民民主國家”實行的“權力下放”政策截然不同;在蘇聯和東歐,“權力下放”的特點是企業聯合體的作用越來越大,而計劃指標則不斷建設。這意味著不同的政治背景。根據蘇聯現行的“權力下放”,權力不斷的轉移給經理階層而不是工人階級。這種“權力下放”實際上是國家資產階級內部權力的再分配。從經濟方麵來看,蘇聯的“權力下放”侵蝕了價格計劃體係,使得利潤越來越受到重視。而在中國,“權力下放”使得工人階級能夠開始集體支配自己的生活。物價由計劃控製,利潤不是決定因素。正是這些措施使得中國的計劃完全不同於蘇聯的計劃。
“權力下放”使得中國經濟飛速發展,管理機構得以大量削減。而且,這樣的“權力下放”是發展社會主義形式管理的條件,也是工人參加管理的條件。不過,隻有每個下屬企業在製定計劃時將自身利益服從於整體利益,“權力下放”才能有效與經濟計劃結合起來。沒有這樣的思想基礎,“權力下放”與計劃是無法協調的——除非靠頒布繁瑣的強製命令,並通過行政手段來檢查計劃的執行。我們都清楚這將導致何種後果。
中國人民把這種並非靠行政力量來集中的計劃叫做“統一計劃”。統一的標準首先是政治上的統一。它充分依靠群眾的首創精神;它的作用是促進和集中群眾的創舉。
“統一計劃”要求在各級、各生產單位實施如下的基本原則,而這些原則在工人製定計劃和管理工廠時也必須遵循:政治掛帥——工廠的利益服從全局的利益和中國革命的利益;依靠群眾的首創精神;大幹苦幹;“以農業為基礎,以工業為主導”;“備戰備荒為人民”;遵循“多快好省地建設社會主義”的總路線;“兩條腿走路”——土洋結合,大中小型企業同時並舉,運用先進技術也不排除傳統技術。對不同行業,製定計劃還要依據具體方針(定量和定性),以貫徹政治總路線的精神並確保全麵均衡發展的需要。
統一計劃就是各生產單位的計劃必須統一;否則不可能把各級製定的計劃集中起來。
許多產品特指“初級產品”,例如像煤和鋼這樣的重要原材料直接由國家進行計劃。次要產品(水泥,用具)由省來計劃。其他產品(農業工具,日常必需品),由於很廣泛,故不可能由中央製定計劃,這些產品的計劃由地區來製定。集體企業的產出,大部分由地方消費來製定,歸入這一類。
國家計劃首先集中在中央政府直接控製的企業。出口產品的指定也受中央計劃。中國的對外貿易是壟斷的,進口和出口由政府部門控製,這些部門直接安排對應的生產單位。在對外貿易計劃中幾乎沒有關於精密技術的信息,但指導原則是清楚的:避免任何一種產品過度依賴進口;為特定國家提供援助;增加貿易夥伴的數量。
國家計劃並不包括所有省及地區計劃的細節,但是它規劃不同省份的主要需要。例如對水泥來說,中央計劃製定水泥生產省對其他省的供應量。這種需要被合並在省級計劃裏,必須滿足本省和其他省份的水泥需要。
盡管國家分配部門控製省級產品的分配,但並不規定每個省或地區怎樣使用分配到的原材料。每個省也遵循同樣的過程。各個地區收到的指示被視作它對其他地區的承諾。不同的水平是按彈性規則配置的,而不是抽象的,剛性的和官僚的。
統一計劃反映了這樣一個基本觀點:需要對中央集權管理做鬥爭。它的目標是創造條件使直接生產者實踐對生產的有效控製,這樣比通過中央行政命令代替市場機製,生產者沒有權力要好。聯合計劃是社會主義建設的一個完整部分。
工業消費品首先在地區或省級水平上計劃。國家計劃和那些不同生產單位的計劃不僅關注生產,也關注產品分配。消費品通過國家物資局分配,這在製定和調整計劃的時候往往扮演著重要角色。這些部門具有重要的控製功能,因為他們代表了消費者對企業的關注——消費者的需要在企業和部門之間的會議上進行闡述——這些需要會得到極大的關注。生產單位進行自己的調查並且盡各種努力與人們的需要保持聯係。這些調查由合作完成,同時由國家物資局輔助進行。在計劃人們對各種不同產品的精確需求量的過程中,政府部門會對如下因素進行計算,如存貨周轉率、日循環產量等。來自消費者的對他們所需的聲音幫助生產單位製定計劃。盡管這些計劃沒有講清楚單一產品多樣化的細節。產品分類計劃是地方政府的職責。
新產品的樣品(例如鞋)會有一個展覽,以此了解消費者的想法和需要。國家物資局製定產品的具體數量,並在一年中間進行修訂。生產單位也要調查消費者的反應來完成產品;他們在商店,家庭,和工作場所進行調查,幫助他們決定是否做一些必要的更改。
下麵就是一個產品通過對其實際用途的調研而改進的例子,是關於一個為人們公社提供特別類型雨衣的工廠。工廠工人在水稻種植的季節展開調查,發現彎腰時他們的雨衣會拖到田裏。在和農民的討論之後,他們增加了一組紐扣從而抬高了雨衣的下沿。
製定計劃的機製是通過基層和高層之間不斷的交換意見,從而達成一致的決定的。黨有最後的發言權,但是因為問題基本上是通過協商解決,產生的任何矛盾都是次要矛盾。中國的計劃製定有如下的特點:力圖在最廣大人民群眾的信賴;不是隻關注“專家”的意見。這是一個政治問題。它結合了這樣的政治取向——總路線和黨的具體指示都依靠群眾的首創精神。其焦點是最大限度地調動一切努力創新,作出一切努力避免浪費。雖然在實現總量平衡上起著重要的作用,中央政府在製定和改進計劃中的作用則相對有限。這樣的計劃製定是為了促進社會主義合作,依靠聯合的工人階級推進社會生產力的發展。
社會主義工人之間的聯合必須建立在政治和思想基礎之上。這種聯合,使得最終消除尚存的市場關係,建立新的社會主義的社會關係也成為可能,這與在共產黨領導下開展階級鬥爭所取得的思想革命化成果密切相關。這樣,勞動將最終成為直接的和社會的勞動;不再是為隻為工資而勞動,而是為滿足社會需要而勞動。從基層開始製定統一計劃的理念正是為這種轉變服務的。
(三) 統一計劃的發展
1. 廠一級的情況
計劃通過基層和高層不斷的交換意見而逐漸完善。國家(本例中是國家計委)提供一些總的指標給給北京市的各個局(比如紡織局),紡織局進而將大致的指標下達給各個廠。這些指標是建議性的規範。它們是中央政府、北京市、紡織局和商業部門協商後初步估計的結果。它們將作為基層(每一工廠)進一步完善的起點。
北京針織總廠年生產能力為約2000萬件各種織物。上級下達的規定產品種類和產量的初步指標提交工人討論。討論中將評估工廠的設備能力、創新能力和群眾的首創精神。商業部門派出自己的隊伍,並提供各種銷售數據。以夾克為例,他們就數量、規模、麵料(棉、尼龍等)與樣式(領子的樣子,長袖或是短袖)等提出要求。工人通過走訪商店及其他渠道獲得顧客意見的第一手資料。提出要求經過一係列的研討會討論,形成一個提議送交北京市紡織局。
對於出口產品,有關部門經群眾討論向工廠提出建議,工廠再提出回複意見。紡織局的計劃處協調所有數據保證總量平衡,並通過與工廠協商製定明確的指標。計劃處做出決定並下達給工廠。
年度工業計劃也可以分為月度、季度計劃。這些計劃可根據市場需求的波動做出改動。年度產量計劃可以做必要的改動,以避免過剩。這些改動由計劃處決定。工廠本身在革命委員會的監督下執行具體的年度計劃。
針織總工廠主要按年度計劃運營,但工廠也能為五年計劃提出建議。用於計劃的一些主要指標包括:編製總額、主要產品產量、成本、利潤、勞動生產率、質量、產品設計和產品範圍,以及關於勞動能力、原料等的指標。所有這些因素都在計劃執行過程中定期檢查。
計劃和評價不僅和產生的目標及要遵守的規範相關,而且也和采取的一些具體措施有關。如各項任務應該是如何完成的,在機械設備、物資采購、原料儲存方麵應有哪些變化。在技術革命運動的幫助下,盡力當場解決問題,以保證原料、升級設備、增加產量、提高質量。
2. 省一級的情況
遼寧省有2800萬人口,其中有三分之二的人生活在農村,有三分之一的在城鎮。全省大約有240萬名工人。
重工業曾經占絕對優勢。目前,按照各省都要相對獨立的發展的指示,已有的以及新的工業部門都得到了發展。全省目前生產各種工業產品——鋼鐵、機械、煤炭、石油、電力、電機產品、紡織品、服裝、鞋類、家具等。農業也不斷發展並實現多元化。全省工農業生產總值中,工業占90%,農業僅占10%。
關於農業問題,遼寧省革命委員會一位委員向我作了如下解釋:
“目前,全省農業生產基本能實現自給自足。全省城鎮人口比重最高的沈陽(城鎮人口占60%)也實現了糧食和蔬菜的充足供應。過去我們每年需要輸入8.0億斤(合8.8億磅)糧食。經過兩年的努力,我們去年實現了糧食自給自足。過去我們要從廣東和一些北方省份輸入一些蔬菜。到去年為止,已足夠滿足城鎮人口需要,我們甚至可以輸出一些蔬菜給外省。蔬菜產量達到了15億斤(1.65億磅)。這些事實證明,盡管城市人口很多,我們仍能生產足夠的糧食和蔬菜,同時也沒有忽視發展我們的工業潛力。”
關於計劃,這位委員提供下列資料:
“在製定計劃方麵,我們正在鬥批改。劉少奇的修正主義路線——主張利潤掛帥,大搞物質刺激,專家治廠,依賴外國人——正在被推翻。工廠生產方麵,我們不再是僅考慮利潤;我們的基本方針滿足是國民經濟的需要。
“為了增加生產,我們必須首先依靠政治思想工作,使每個人為革命工作,為人民服務,而不是為了物質刺激。為了成功完成計劃,我們依靠三結合的工人、技術人員和幹部,而不是少數幾個專家。”
計劃通過幾個階段不斷完善。生產單位會先得到社會需要估計的總的指導方針。這些指導方針並沒有確切的數字,而隻是包括優先級和數量級。計劃的初步擬訂是在每一個生產單位,遵循“調動人民群眾的積極性”的原則。經常強調的一點是:要實事求是,留有餘地,充分估計困難。既要大膽,又要謹慎。
工廠的工人們開展調查,以獲得關於顧客或用戶的需求的具體數據。比如,農機廠的工人會調查人民公社的情況以了解他們對農機的需求情況。如果有幾家廠生產同樣的產品,他們將派出代表進行討論,按最合理的方式分配產量。這些調查及討論的結構將接受革委會、工人管理小組及各廠三結合小組的審查。
這些項目計劃必須加以協調。協調機構因產品的性質、消費領域不同而有所不同。根據情況不同,參與討論的官方機構包括地區或省的革委會,在大型工業企業的情況下甚至中央政府也參與討論。
各級黨的幹部與行政幹部審查和協調項目,以建立資源和需求之間的平衡。這一過程中也一直與各生產單位保持聯係,從而完善包括分項目在內的整體發展計劃。這樣得到的項目計劃再下達各生產單位,並由工人們再次討論。
遼寧省革命委員會一位委員對製定計劃的進程這樣描述到:“首先,它是自下而上的;其次是集中了基層和上級的意見——上級不是憑空發號施令,而是和各生產單位密切聯係,以期完善新的計劃項目;第三是集中了全省的力量;第四是結合了中央和地方的力量。”
國家的要求——包括來自中央政府的要求和各省、解放軍反映的要求——都下達到各省,並納入各省的計劃。各省的計劃也包括了其他省份保證供應的資源。總方針是力圖使各省和各地保持相對的經濟獨立。
因為計劃不斷精益求精得以完善,而且人們也力圖保持謹慎的態度,所以計劃在大多情況下不僅是順利完成,而往往是超額完成。不過,當清楚認識到一項計劃不能得以完成時,通常會展開討論以確定哪些目標將被放棄。這樣的決定是計劃執行過程中,與群眾密切協商後作出的。
文革前的趨勢是將所有這些問題交給專家和管理人員。盡管開展了大批判,這種趨勢還沒有完全消除。有一次,一個廠革委會委員們認為某項計劃無法實現,沒有征求群眾的意見就想把指標降下來。工人們責備了管理階層。當困難被重新審視後,找到了解決方法,歸功於與工人們在討論中提出的方案,最初的目標最終得以實現。
在計劃的製訂和實施階段,平衡顧客需求和生產消耗的問題總是不斷出現。現在,自動降低產量的方案被否決;重點是探索解決辦法達到初步目標。這叫做尋求“積極平衡”,而不是“消極平衡”。也是就說,積極地而不是消極地來解決不平衡。這些問題都通過與工人的協商得以解決。遼寧省革命委員會的一位委員就此作出了如下的評論:
“在去年的計劃裏,煤炭成了一個難題。我們麵臨兩種選擇,一是根據預測的煤產量來縮小其他產品的目標產量;或者發動群眾,以期增加煤的產量。工人多次開會討論此事。他們的結論是,由於沒有足夠的煤,因此要呼籲群眾提高煤產量並推廣節約用煤。
“群眾被告知了煤炭短缺的情況及其可能引起的後果。了解到這個情況後,工人們馬上開始了節煤增產的努力。全省煤炭增產數百萬噸,節省的煤炭也達數百萬噸的。工業生產得以充分保證,國家計劃得以完成。這表明,走順其自然的老路,不如依靠群眾的首創精神。”
3. 五年計劃
五年計劃不如年度計劃詳細但製定計劃也遵循同樣的原則。它們為主要產品的預期增長提供了一般的指導方針。他們不為每個生產單位的項目設立詳細目標——這是不現實的,也是不必要的。不過,當規劃建設大型生產單位時,將通過同熟悉相關產業的工人深入討論並做出較為詳細的方案。這種努力並非隻限於“專家”,而是涉及廣泛的群眾參與。
五年計劃還包括工廠的改造和擴建等長遠規劃。工廠是改造還是擴建是在征求了該工廠的意見後再做出選擇。在某一行業部門,行政官員和各工廠共同確定,哪個單位能從改造或擴建中得到最大的收益。最終的選擇必須在與工人和相關企業充分討論後得出。
這些規劃的細節都將在企業內得到廣泛的討論。最後還要同其他工廠(尤其是將為改造和擴建提供必需的設施和裝備的工廠)的工人的討論。
這些磋商都是非常密切的,在必要時還可能各廠交換工人,這樣他們能夠對當地情況非常熟悉。
通過和工人們密切磋商,同時對製定現實可行的目標進行仔細和具體檢查後,詳細的計劃完成了,此計劃的成功實現原則上不會遇到主要困難。當工人們參與製定詳細計劃,且在明確表述目標方麵扮演重要角色以後,他們有理由把成果視為“他們自己的事”,並努力實現他們的目標。然而這個計劃各方麵同步發展是不可能的,這是因為:不可能所有的事件都按照預期精確發生;困難問題不可避免突然出現。現場解決問題的每一次努力都是在工人的幫助下完成的。請求其他生產單位幫助,或者請求地區或省革命委員會降低目標僅僅是最後的求助手段。
無論如何,計劃不可能完全實現,問題是要放棄哪個目標。在保證通過壓縮需求來滿足總需求的原則下,優先權通常給予那些包含滿足其他省需要的任務。
一個南京革委會的成員解釋道:“優先權必須給予那些獲得國家平衡的任務,如果沒有國家平衡,一個省的平衡就是扯淡。”這個原則應用時服從具體的檢驗,這些檢驗是看方案采用是否會導致省內大的困難。
無論如何,降低產量的決定不能由工廠自身作出。隻是例外的情況下,工廠計劃才按比例下調。這得益於中國經濟計劃的實事求是,以及生產同一產品在不同生產單位的工人之間進行了直接的接觸。這種密切的聯係對於解決計劃的局部目標不能實現而出現的問題時,發揮了決定性的作用。
(四) 生產單位之間的聯係
生產單位之間不僅通過對應的辦公部門保持間接接觸,而且通過工廠之間工人們的密切聯係直接接觸。無論任何難題發生,大家都一道努力想辦法。這些直接的關係是社會主義協作的一個具體例子。
不同生產單位之間存在的緊密接觸卻決不意味著他們保持直接的市場關係。價格並不由工廠製定。企業之間產品的分配由國家物資局決定,同時它也將產品分配到獨立的消費者。這對於防止計劃外交換的發展非常重要。
1. 價格製定的問題
價格在中國經濟中發揮相當次要的作用。在總體水平或特定生產單位水平上,追求收入貨幣最大化並不是生產單位計劃目標的主要因素。盡管這並不意味著不努力估計和降低成本,但價格並不指導生產。生產由政治路線決定。價格本身不過是政治路線的次要表現。
在價格穩定和總體財政平衡方麵有一個偏見,即價格必須穩定同時生產單位一定要盡可能少地依賴公共財政資源來彌補赤字;對生產單位來說處於虧損隻能導致不良狀況。恰恰相反,生產單位的收益取決於總體經濟的發展。
實際上,談論穩定價格等於說通行的價格主要是“曆史價格”,或者是為政治原因和適應成本變化的修正價格。每種工業品的售價是固定在成本價基礎上的。對物資局的售價等於平均成本價格,即加價15%,這個增量被添加到社會累計基金中。對消費者的售價依據政策的變化來固定。
1.實物沒有利潤;如有必要國家會補貼。以穀物為例,因為國家壟斷,對農民的實際收購價就等於零售價。這意味著國家承擔了經營成本,運輸成本等。在特定地區,比如北方,穀物的成本價(從人民公社的收購價)比較高,零售價仍然和其他地區一樣。在這些產品上,物資局持續虧損。
整體上說,近年來特定實物的消費者價格不斷下降而同時人民公社收購價卻沒有降低。例如50公斤大米的售價,從1950年的17.63元降到了1970年的16.40元。同樣地,人民公社收購價可以上升,但消費者價格不能上升;去年,油菜籽和菜油的價格就是這樣。
2.與人民健康有關的實物以成本價售出,這意味著銷售沒有獲得利潤。例如藥品的價格,隨著成本的減少而降低。這樣20萬單位青黴素的價格從1953年的2.10元降到了1970年的1.23元。當一種社會需求被設為優先時,收費就被免費發放所代替,比如節育裝置。
3.日常必需品很便宜,盡管維持著一定利潤。例如50公斤塊煤的價格,從1950年的2.8元降到了1970年的2.5元。
4.非必需品(如半導體收音機,照相機等)的“曆史價格”通常是保持不變的。這些產品任何可能的降價都會增加社會累計基金。
主要需要了解的是,中國的價格不僅和政策有關,更重要的是和政治有關——放在政治和社會選擇上。
簡言之,消費品可以分為三個主要類別:(1)必需品——按可能的最低價銷售;(2)普通需品——其價格高於成本,但隨成本下降而下降;(3)目前看起來的次要需求——價格保持不變。總體來說,價格不但沒有上漲,反而有所下降。
設備、原材料、能源等是按照成本價提供給生產單位的。這裏同樣盡力保持價格穩定。如果成本價下降,這種下降不會自動反映到生產單位的售價上。成本下降,工業消費者價格卻不下降,這使得生產廠的利潤增加。如果成本下降相當大,這種價格下降會傳遞到工業消費者那裏,但不會在一個年度計劃正在執行的時候,以此來保證有效成本和計劃成本的對比不會失效。企業通過比預期支付得少而獲得的節餘不是因為他們的努力,而是因為原材料價格的下降。每個生產單位都能夠計算運營成本,這對於價格穩定是比較好的。在任何情況下,生產什麽和怎樣生產(技術應用,原材料使用等)並不主要依賴貨幣競爭。基本的決策反映了總體經濟發展的基本需要。這與貨幣核算不同,後者是可以由獨立生產單位做出的。
2. 社會主義者協作
工廠之間的社會主義協作需要一個企業關注周圍群眾的利益,也需要企業或消費者關注自己的特殊利益。下麵是這種協作的兩個例子。
第一個例子是關於反汙染鬥爭的,因為不同企業和群眾的協作,在天津和上海這樣的大城市已經獲得了明顯成效。協作使得向河中轉移廢水、挖掘暗渠以及修建廢水處理廠成為可能。這些工廠搶救了數千噸有用產品,並用這些生產了用於數萬英畝田地的化肥。
在垃圾、固體廢料和尾氣的處理上同樣獲得重要成果,廢料通過處理又變成了新的原材料。在遼寧撫順地區第3煉油廠,通過處理尾氣、廢水和礦渣產出了19種化學產品和稀有金屬。煉油廠治汙帶來的變化,是周圍大氣的淨化,同時每年獲得價值幾百萬元的原材料,包括鈉、硫酸鹽、幹冰及生產合成織物所需的原材料等。
第二個例子是關於通過工業生產者和工業用戶的密切協作來提高產品的質量和耐用性,這就像生產者和消費者一樣。這種協作取得了相當的成績,這一點為工業和農業用戶,銷售網絡,以及獨立購買者所證實。這些成就與其說是服從於生產者的利益,不如說是服從消費者的利益。對生產企業來說,提高產品的質量、可靠性和耐用性意味著很多額外的工作(研究、開發等)和可能增加成本。然而這些改善並沒有必然地提高價格或增加總銷量,相反產品確實變得更加耐用。
生產企業的利益就這樣服從於國家總體利益。這是一種新型經濟發展的驅動力——產品不再被交換價值、產量及貨幣收益所支配,而是被使用價值所支配。這預示著社會關係在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築上都發生了根本變化。
與那些宣稱馬克思主義是權威,卻拋棄馬克思主義基本觀點的人看法相反,這些變化不是自發的。他們並不由生產力的發展機械決定。這一點是理解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及其重要意義所必需的,應該理解今天中國所看到的經濟基礎的變化,是工人們一直以來通過改變勞動分工、消滅生產單位中的等級關係、掌握管理權、掌握專業技術的鬥爭,並且還將繼續下去的鬥爭的必然結果。這是政治和意識形態的鬥爭,不僅僅是反抗,而且有著革命因素。鬥爭的成功需要理論和實踐的統一,也需要對它們靈活多變的性質和依存關係有一個正確估計。這就是為什麽這樣的鬥爭需要革命黨領導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