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懷念小時候讀書讀到天昏地暗的時光。那時候鄰居有一個很喜歡讀書從賣書的小地攤隔三差五就抱回一摞書的姐姐,還有一個很好的小學同班同學父親是鄉裏的文化站站長,家就住在鄉裏唯一的圖書館的旁邊。於是就這樣近水樓台的讀了好多雜七雜八的書。那時候讀書沒有任何的期待,目標或是功利的心情,就是一種近乎著迷的被書裏的世界單純的吸引。很難說具體哪本書對我的人生影響最大,但我很清楚,如果不是那些寶貴的閱讀時光,我的人生真的不會是現在這個樣子。也許,閱讀對我的潛移默化的影響,都藏在了這些年麵對生活的態度和做過的人生抉擇裏麵了吧。隻可惜後來為了所謂的生活,被六便士牢牢困住,漸漸忘了抬頭看看狡黠的月光,竟蹉跎了這些年的歲月。所幸最近終於重新拾起閱讀的習慣,讀的第一本書,便是號稱文藝青年的入門讀物,英國作家毛姆的代表作之一《月亮與六便士》。這本書據傳是以法國後期印象派大師高更為原型的創作。該書講述了一個股票經紀人斯朱蘭天差地別的前後半生的故事。斯朱蘭為響應內心裏藝術的狂熱呼召,中年時突然拋棄循規蹈矩錦衣玉食的生活,頭也不回的走上繪畫創作的道路。為能專心作畫他不惜眾叛親離離群索居,也無懼窮困潦倒籍籍無名。隱居大溪地島數年後,在麻風病的折磨裏完成人生最後一副泣血之作爾後死去,生前的多幅作品終得認可賣出天價。
在微信讀書上留的書評是:
有人把你心底的掙紮和困惑,糾結與追尋言簡意賅又鞭辟入裏的表述出來,有種莫名的滿足。知道這個世界上,還有和你一樣在美,藝術和真理或者自己都不甚清楚的內在力量的驅動下奔波不息的人們,心裏的孤單好像也減輕了一些。
下麵就摘引和批注一些引起強烈共鳴的片段和連珠妙語吧。
(圖片來自網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
關於靈性的覺醒和精神的皈依
第七章
這準是世間無數夫妻的人生故事,一種家常體麵的人生軌跡,讓人聯想到平靜的小河,平穩蜿蜒地流過青青草場,沿岸佳木掩映,最終匯入浩渺的海洋。然而海如此鎮靜,如此沉默,如此冷淡,你心頭驀然掠過一陣隱隱的不安。也許這隻是我天生的情結,那時候已經非常強烈,覺得這種生活,這種隨大流的生活,有點不對勁。我承認其社會價值,我清楚其安穩的幸福,血液中卻有一股熱流需要更狂放的通道。這種輕而易得的快樂似乎應該警惕,我心底渴望更驚險的活法。若能改變,改變並體驗未知的激情,我隨時準備攀越嶙峋的怪石,涉足陰險的淺灘。(對除了物質外有更高追求的人來說,在這個世界上往往是活得要更辛苦一點的。)
第十四章
這太離奇了,創造欲怎麽偏生在這個枯燥的證券經紀人身上,弄不好毀了他,還連累靠他養活的人。但神意會攫住有錢有勢者,窮追猛打驅使他們,直到將之征服,讓他們拋卻塵世快樂男歡女愛,在冷清的修道院苦修度日,豈不更離奇。皈依有多種形態,多種途徑。有些人需要劇變如激流碎石,有些人需要漸變如滴水穿石。斯朱蘭兼具狂熱分子的直截了當和宗教信徒的熾烈凶悍。(我們都或多或少對詩和遠方有過憧憬,決定我們毅然追尋的,卻是我們對隨大流的物質生活可以忍受到什麽程度。激流碎石,滴水穿石,還是溫水煮青蛙?)
第四十一章
一瞬間我似乎看到一個飽受煎熬的熾烈靈魂,追逐著血肉之軀根本無法企及的某種偉大目標。我似乎瞥見一種無以名狀的追尋。我看著眼前這破衣爛衫的男子,這大鼻子目光灼灼紅胡子頭發蓬亂的男子,有一種奇怪的感覺,覺得這隻是個套子,我麵前其實站著一個出竅的幽靈。
第四十二章
“我想你失去了勇氣。你肉體的軟弱感染了靈魂。無比強烈的渴望猶如夢魘,驅使你獨自去冒險,追尋能讓你擺脫心魔的目標。你像永恒的朝聖者,追尋也許根本不存在的神殿。不知你追求的是怎樣難以捉摸的極樂境界。你理解自己嗎?也許你求的是真理和自由,有一陣子你以為能從愛情中得到解脫。你疲倦的靈魂期望在女人懷裏休憩,休憩不得你就厭惡她。你不憐憫她,你連自己都不憐憫。你害死她是出於恐懼,因為你仍為虎口脫險而心有餘悸。”(難怪耶穌說喝我的水永遠不渴!我們的滿足找錯了源頭,就隻能任由肉體擺布)
第四十七章
孤獨的靈魂懷著不為人知的幻想,終於向他夢寐中的島嶼進發。我喜歡他四十七歲奔赴新世界的場景,多數人在這年紀已經安享天命。灰蒙蒙的大海在凜冽的北風下白沫飛濺,他凝望著再也不能相見的法國海岸漸漸淡出視野,他的風度堪稱豪邁,他的靈魂堪稱無畏。
關於良心
第十四章
我認為,良心是社會為自保而向個人派駐的衛兵,是駐紮在所有人心裏的警察,讓我們守規矩不犯法。它是潛入自我堡壘最深處的密探,人類太渴望同類的認可、太恐懼同類的譴責,以致親自把敵人迎進大門,任它嚴密監視自己,維護敵首利益,將任何離群之意摧毀於無形。它是把個人捆綁於整體的強韌紐帶,逼你把社會利益置於自身利益之上;常人哄自己吃這一套,卑躬屈膝淪為奴隸,自以為登上榮耀之椅。最後,像臣子讚頌打在他肩頭的禦仗,他為自己良心大好而驕傲,對不服規矩者怎麽罵都嫌不夠狠,因為作為集體成員,他清楚意識到自己拿對方沒辦法。
關於美和對藝術的鑒賞
第十九章
“美是世上最珍貴的東西,怎麽可能像石頭那樣丟在沙灘上,給漫不經心的路人順手拾揀?美絕妙又奇異,是藝術家忍著靈魂的煎熬從混亂的世界提煉出來的。他創造出來,卻未必人人能懂。要想領會,你必須重複藝術家的冒險曆程。那是他吟唱的旋律,你若想衷心聽到,必須憑知識、敏感和想象。”
第二十五章
可我懂識貨,打心眼裏欣賞才華,那是世上最神奇的東西,懷才的人其實很辛苦,我們對他們要寬容,要很耐心。”
第三十九章
斯朱蘭掙脫了以往束縛自己的枷鎖,他並非俗話說的“找到自我”,而是獲得一個無所不能的新靈魂。不隻是展露鮮明獨特人物個性的大膽簡化筆法,不隻是散發著奇妙熱烈情欲的人體肌膚畫麵,不隻是讓你清晰感受到肉體重量的逼真實體感,這畫還有一種靈性,一種讓你不安的奇異靈性,不知不覺帶著你的靈魂前行,隱約展現一片迷離境界,唯有永恒的星辰在照耀,讓靈魂赤裸而驚恐地探索新奧妙。
人們輕言美,對詞語無動於衷,美字用得太濫,失去了原本的力量,真正美的東西,跟千萬個不值一提的俗物共用一名,喪失了尊嚴。人們動不動連一件裙子、一條狗、一篇布道詞都稱美,麵對麵遇到真正的美時,卻認不出來。他們浮誇地矯飾自己毫無價值的念頭,導致感受力遲鈍。江湖騙子偶爾會真的感知到靈力,卻由於頻繁佯裝通靈而毀掉自己的靈性。德克這執拗的醜角卻對美有一種誠摯由衷的熱愛和理解,一如他自己赤誠的靈魂。他像信徒膜拜上帝般信奉美,在美的事物麵前,他心存敬畏。
第四十二章
然而,我雖然困惑不解,卻深受震撼。像我這樣不懂行的,都不由感覺到畫裏有某種真正的力量噴薄欲出。我激動又好奇,感覺這些畫試圖告訴我某種特別重要的東西,卻不清楚究竟是什麽。畫麵看似醜陋,卻暗示著無比重大的秘密,隻是沒明白揭示出來,莫名地撩撥人心,它們傾訴著某種難以言喻的東西,讓我內心泛起說不清道不明的情緒。我猜斯朱蘭在有形事物中隱約看到某種精神意義,這種意義太過奇幻,他隻好用笨拙的符號來暗示。仿佛他在混亂的宇宙發現某種新秩序,忍著內心的痛苦笨拙地試圖將之描摹出來。我看到他那飽受煎熬急欲表達的靈魂。
關於人的表現欲和表達力
第二十一章
“不敢想我要是在一個孤島上,明知除了自己誰也看不到我寫的東西,我還能不能繼續寫作。”(這個問題我也想問自己)
第四十二章
在交際應酬中,人總是展示自己想讓社會接受的麵孔,你隻能借助他下意識的小動作、不知不覺從他臉上掠過的表情來揣測真正的他。有時候假麵戴得太逼真,久而久之他們其實就變成所裝扮的樣子,但他寫的書、畫的畫會毫無防備地暴露自己。裝腔作勢隻會顯出他虛空,刷漆冒充鐵板的木板一看就不過是木板,愣充個性掩不住頭腦的平庸。對於目光敏銳的觀察者,最不經意的作品也會暴露作者靈魂最深處的秘密。
第四十二章
在世間我們每人都是孤獨的,各自關在青銅塔裏,隻能打手勢與同類溝通,但各有各的打法,手勢的含義模糊不定。我們可憐巴巴想把自己內心的珍貴想法傳達給別人,對方卻沒有能力接受,我們隻好孤獨前行,肩並肩卻不是同伴,既不能理解旁人,也不能為旁人理解。我們好像住在陌生國度,對那兒的語言所知太少,滿腦子美妙深刻的思想,嘴巴卻隻能說對話手冊上那幾句你好謝謝。腦中意念紛紛,卻隻能告訴你園丁姑姑的雨傘在屋裏(這個比喻妙哉!)。
關於女人和愛
第二十九章
“我愛她遠勝過愛自己。我覺得,愛情中的傲氣隻是因為你其實更愛自己。再說了,男人婚外戀是家常便飯,熱乎過後回妻子身邊,妻子跟他和好如初,大家覺得自然而然。女人怎麽就不行了?”
第三十章
依我看,她從來沒有對丈夫動過真情,貌似愛情的,其實無非是女人對男人愛撫和生活安逸的反應,多數女人拿這當愛了。這是任何對象都能喚起的被動感受,一如藤蔓隨便攀附哪棵樹都行,它支使女孩嫁給渴慕她的男子,滿以為日久必生情,世俗智慧便深信其強大。生活保障的滿足、家財在手的驕傲、受人寵愛的快樂、有家可歸的欣慰,女人一股腦歸結為精神價值,純粹是出於好意的虛榮,在激情麵前根本不堪一擊。(此種case參見某大諧星出軌經紀人的前妻。寧可在寶馬車裏哭也不在自行車後座上笑,原來毛姆先生老早就描述過這種18世紀就流行過的心病)
愛有一種柔弱感、一種保護欲、一種善待和取悅對方的衝動——如果算不上無私,怎麽說也是隱藏得很好的自私,愛有某種怯意。我沒法想象斯朱蘭身上會有這些特質。愛耗人心神,會讓人忘掉自己;頭腦最清醒的人,盡管理論上明白,但內心不會相信愛終有盡頭;愛給人以幻覺,明知是鏡花水月,他卻因虛幻而愈加珍惜。愛讓人超越自我,又不及自我。他不再是自己,他不再是一個人,而是一件東西,一件服務於某陌生目的的工具,什麽目的他自己都不清楚。愛向來免不了多愁善感,斯朱蘭是我認識的人裏對這種人性弱點最能免疫一個。我不信他會給愛情弄得神魂顛倒,他絕不會忍受任何外在桎梏。依我看,他生命中隻有那謎也似的熱望,無休止地驅使他奔向一個他自己都不清楚的目標;若有任何東西妨礙征程,他會從心底把這東西連根拔除,哪怕慘痛不堪鮮血淋漓也在所不惜。如果我把斯朱蘭複雜糾結的形象描寫得還算到位,那麽下述論斷讀者應該不會稱怪:我覺得他太偉大,不屑於愛;同時又太渺小,不配去愛。(愛上一個內心有這樣迷也似的熱望的人,對一般人來說都應該是災難吧...)
第四十一章
“女人一愛上你,就非得占有你的靈魂才肯滿足。她軟弱,所以總想控製人,不把你完全攥在手裏就不甘心。她心胸狹隘,對自己理解不了的抽象事物很反感。她滿腦子隻有物質,所以嫉妒精神理想。男人的靈魂在無垠的宇宙翱翔,她卻想把他禁錮在一本家庭賬簿上。
關於靈魂的故土
第四十九章
我抬頭望見這座島的輪廓,心裏刹那間明白,這就是我終生追尋的地方。船駛近時,我感覺小島似曾相識。有時我隨便走著,覺得周圍什麽都很親切。我發誓自己曾經在這裏生活過。”
第五十章
我覺得有些人就是生錯了地方。造化弄人,他們被拋到某處,卻惦念著一個隱約朦朧的故鄉。出生地則是異鄉,從小熟悉的綠蔭小巷、曾經玩耍的擁擠鬧市,都隻是沿途風景。他們在親友中也許一輩子都落落寡合,對自己唯一熟悉的環境淡然疏離。也許正是這種陌生感促使他跑遍千山萬水尋覓自己永恒的歸宿。也許有某種根深蒂固的返祖欲,促使迷途者返回祖先在鴻蒙初辟時離開的故土。有時一個人偶然來到某地,會有莫名其妙的歸屬感。這就是他尋找的家園,他將融入自己從未見過的環境,與從未謀麵的人相伴,似乎生來就和這一切相熟,在這裏他終得安歇。
(難怪那麽眼熟,原來聖經也描述過這個概念:13 這些人都是存著信心死的,並沒有得著所應許的,卻從遠處望見,且歡喜迎接,又承認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 14 說這樣話的人,是表明自己要找一個家鄉。 15 他們若想念所離開的家鄉,還有可以回去的機會。 16 他們卻羨慕一個更美的家鄉,就是在天上的。所以神被稱為他們的神,並不以為恥,因為他已經給他們預備了一座城。(希伯來書11))
第五十三章
而斯朱蘭的住處美得像伊甸園。啊,真希望我能讓你看見那地方的魅力,那座遺世獨立的田園,抬頭是一片藍天,周圍是蒼鬱茂盛的樹木。那是色彩的盛宴,芳香而清涼,無法用語言描繪那人間天堂。他就住在那兒,不問世事,也被世界遺忘。
關於接納
第五十四章
在這偏僻的小島,和歐洲家鄉不同,他似乎沒惹來任何嫌惡,反而博得不少同情,他的奇行怪癖總被包容。對這裏的人,不管是土著還是歐洲人而言,他是條怪魚,但大家早就對怪魚習以為常,因此見怪不怪,這世上有的是怪人怪事,也許大溪地居民更能理解,人往往不是自己渴望成為的人,而是不得不成為的人。在英國和法國,他就像方塞子對圓孔格格不入,但大溪地什麽形狀的孔都有,任何塞子都能得其所哉。他在這兒並沒有變溫和,變得不那麽自私、不那麽粗暴,隻是周圍環境更適宜。假如生來就在這個地方,他也許在大家眼裏並不比旁人壞到哪兒去。在大溪地,他得到了在故土從不指望也從不渴求的東西:同情。
關於成功的人生
幾星期後,院方收到他的辭呈,他放棄了那份人人垂涎的職位。眾人嘩然,千奇百怪的流言不脛而走。人類就是這樣,誰有任何異乎尋常的舉動,同伴們就會以最下作的動機揣測他。但醫院有現成的人填補這個空缺,亞拉伯罕被忘掉,再也沒有他的任何消息,他就這樣人間蒸發了。
我不知道亞拉伯罕是否真的糟蹋了他的人生。做你最想做的,生活在你喜歡的環境中,求得內心安寧,就是糟蹋自己的人生?成為年入過萬的知名外科醫生,娶個美嬌娘,就是成功?我想這取決於你對人生意義的看法,你對社會、對個人的要求。但我還是乖乖閉嘴,我憑什麽跟爵士大人爭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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