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吐之間

飄雪呢喃夜 窗燭暖北村 夢回遊思處 陽光楓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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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民意每次都勝利了,那法律情何以堪啊!

(2017-03-27 10:47:35) 下一個

山東辱母案發生在2016年的4月14日,山東聊城人於歡和母親蘇銀霞被暴力逼債,因後者受辱,於歡遂怒而拔刀刺向四個逼債人,造成一人死亡,兩人重傷,一人輕傷。今年2月17日,山東省聊城市中院一審開庭,於歡因故意傷害罪被判處無期徒刑。一審判決公布,中國媒體進行報道後,迅速引發輿論爭議,稱這是對依法治國的嚴重踐踏。

我們注意到,媒體引用了大量的中外判例來證明聊城法官的判決不公,說明大家認為,判例在司法判決中的重要性,也同時說明英美法係,或者說判例法係的天然影響力。

但實際上,比較引用不同的判例是有很多製約因素的,因為:

1. 地域不同,

有人舉了很多美國中西部的判例,輕判或無罪判罰的較多;但如果在東部各州則情況會稍有不同,判罰會趨嚴一點; 

2. 國別不同,

西方國家,私人領地是神聖不可侵犯的,更別說美國加拿大中西部這些民風彪悍的地區,幾乎家家有槍,打死侵入自家領地的人是無罪的。而在中國,雖然法律上也承認私人財產的不可侵犯,但實際判決中,可能要考慮的是另外一個因素:秩序,尤其是現在的中國,維穩應該是國家,當然也是司法係統的首要任務。

3. 法係不同,

中國主要遵從大陸法係,法官根據法典來判案,判例可用來參考,但地位不是獨尊的;而在英美法係中,判例是具有獨尊的地位的,上級法院的判例,下級法院是必須遵從的,同級之間可互相參考。

4. 環境不同,

本案應考慮的兩個因素:

a). 警察是否瀆職;如果是,則給了正當防衛的認定多了一個辯護理由;

b). 另外一個因素,就是傷人的時間合理性,有人舉了一些事後殺人的例子。回到本案,假定於歡當時並沒有拿刀傷人,而是後來,隔了一段時間後,尋思著警察都不管了,感到無助且恐懼,隻能私下解決,再去刺傷逼債人,這個時候還能不能做正當防衛的辯護,則情形又有不同了。

大家群情激奮,認為於歡受到了不公正的判決,但飄雪還是提醒一下圍觀群眾,希望大家冷靜一點,因為,如果每次的民意都勝利了,則法律就處於危險的境地了。於歡已上訴了,還是耐心等待二審的判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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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評論 (20)
評論
needtime 回複 悄悄話 這次本身就是執法者錯誤,歸不到民意什麽事吧。

執法者不能保護當事人,隻能是自救了!
零不是數 回複 悄悄話 山地 發表評論於 2017-03-27 19:30:25
辛普森案多數民意認為是辛普森殺的,可惜被法律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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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數/壓倒性證據也表明是他殺的.他自己事後出書也如是說. 隻是因為檢方的證據有點小瑕疵,被辯方抓了小辮子. 才被法律"否定". 最後是另一法官造了個其他罪名,把他關了.
北海01 回複 悄悄話 這個可真難說。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數人手裏不是一點道理都沒有。
群眾往往是盲目的,經過煽動挑唆的更是愚不可及。
現在的灣灣就是這樣,喪失心智後,就不可救藥了。
飄雪陽光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大號螞蟻' 的評論 : 同意你的說法。
大號螞蟻 回複 悄悄話 首先要法律麵前人人平等。對施暴欺壓的人不講法律,對反抗自衛的人講法律?其實大家憤慨的就是本來根本就不應該走到這一步。如果判決合民意,那麽這個法律還有保民的一絲底線。否則,法律存在的意義何在呢?
維護法律是為了維護社會秩序,而不是為了法律而法律。如果法律不能解決問題,起碼就應該修正法律,至少下次出現類似情況可以有順從民意的法律。法律不能因為民意而改變一個案子的判決,但必須跟隨民意而改變法律本身。否則就是惡法,無效之法。
飄雪陽光 回複 悄悄話 謝謝樓上各位的評論。隻想提醒大家,國內和國外西方民主社會的法律方麵有很大的不同。這邊法律是獨立的,所以你可以將執法者和法律分開來考究,但在集權國家很可能不是這樣。
山地 回複 悄悄話 辛普森案多數民意認為是辛普森殺的,可惜被法律否定。
山地 回複 悄悄話 民意容易受媒體影響,美國強調司法獨立,不受民意媒體影響。
曲肱而枕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飄雪陽光':我理解樓主的意思,是說法律應該有相當的權威和獨立性,不能輕易地被民意左右。因為民意還是常常會情緒化,或者信息不完全,也很容易被當權者,媒體,或者利益集團煽動或者左右。

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民意不應該左右法律。

不過理性的社會是很難的,尤其是政府缺乏公信力,民眾普遍cynical的社會。要改變社會不容易。
留連 回複 悄悄話 樓主,縱橫觀察古今中西,沒那個統治者敢說違民意無妨的。民意就是天意。法律條文永不會違反民意的。所以您把法律放在民意的對立麵是不可行的。正如本人評敘,個別人違法並用法律當虎皮隻能引起法律成為兒戲。當今中國社會既如此。一
飄雪陽光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Rosaline' 的評論 : 這也是我想問的問題啊?隻不過很難揣測集權者的想法。
Rosaline 回複 悄悄話 那你還寫個半天,說什麽“維穩”是中國政府首要的?!沒有民心,哪裏來的穩定?!
飄雪陽光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磨不開' 的評論 : 樓主不要曲解我的意思。民意不可能每次都勝利。但是,即使有任何一次改了判決,則意味著:執法者錯了,民意是對了;或者執法者是對的,但屈於壓力改了;無論如何,法律的公信力都存疑了。飄雪也對國內的執法頗有微詞。至於例子,雷洋案就是一例,隻不過政府是暗度陳倉罷了,這也是他們的狡猾之處,同時說明國內的法律沒有獨立性。
磨不開 回複 悄悄話 樓主:您能舉一個例子,什麽時候民意勝利過?
飄雪陽光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曲肱而枕' 的評論 : 同意你的說法。
飄雪陽光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留連' 的評論 : 如果民意屢次勝了,判決結果依民意改了,則意味著:執法者錯了,民意是對的;或者執法者是對的,但屈於民意的壓力改了;無論哪種情況,法律的公信力都存疑了,這才是我們要思考的。
曲肱而枕 回複 悄悄話 "法律站在民意的對麵", 和法院判決站在民意的對麵是兩回事。

如果法律得以正常的執行,根本就不會走到這一步。私自拘禁,限製人身自由,毆打,侮辱,性侵犯,這幾樣要是能正常起訴,公平判決的話,民事懲罰就足以罰得要債的一方完全破產(且不說刑事的懲罰)。

這個事如果看成"法律站在民意的對麵",太有失偏頗了。這件事的根本上是枉法的結果。
飄雪陽光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BananaWang' 的評論 : 謝謝點評。
留連 回複 悄悄話 必須說點。法律是民意在社會規則方麵的體現。所以法律違民意時,法律就有問題,現時社會中,基本上是執法行法者的問題,不是法律定義的問題。當民眾不滿時,針對的是執法者而不是法律本身。但把民眾的不滿說成是對法律的不滿明顯是拉大旗做虎皮以保護自己的私利。正如反右鬧劇時把對個別黨員的不滿說成對黨的攻擊一樣。一切的一切隻能說明權利守衛者的陰暗心理。
BananaWang 回複 悄悄話 同意樓主。法律站在民意的對麵並不稀奇,可怕的是民意每次都勝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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