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是墨西哥裔,她先生搞音樂,兩人並不富裕,但特別有愛心。自己育有兩個孩子,但最近家庭成員又增加了一名,寄養兒。我們稱他為,寶寶D,剛四歲。最近有幸見到寶寶D本尊,非常健壯,活潑。同事說和她自己九歲的女兒一般重。難怪我抱得有些吃力。
因我先前也有在BBBS(大哥哥大姐姐)組織做誌願的經曆,同事覺得和我非常有共同語言。今天偶爾和她聊起寄養兒和誌願者的話題。聊著,聊著,我被震驚了!下麵的2016數據源於德州CASA組織的網頁:
數據顯示,有一半以上年齡超出了寄養程序的男孩離開寄養家庭後,會有三成以上進監獄。而女孩,因為無家可歸,沒有生存技能,會在一到三年內因各種原因懷孕。出生的孩子又會進入寄養程序。周而複始,惡性循環。據同事說,目前最嚴峻的問題是,公益援助項目嚴重缺乏幫助十八歲以上從寄養家庭出來,進入社會的孩子。
從過去一些有限的零星流浪者收容所誌願的知識,隻有在某一年齡段的,有強烈願望開始健康新生活的男女無家可歸者才會被批準入住流浪者收容所接受幫助而有可能導入生活正軌。但是沒有一個包括十八歲到二十一歲年齡段的孩子。根據自身經驗,這三年對人的一生是從孩子到成年人的人生重要轉折點的三年啊!
我能做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