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處最大的前院商鋪(包含很大的櫃台,賬房,帶幾間住房)和有門隔開的後院兩進住宅,加上附近另一處小住房是分給二公和五公兩家的。不過,他們早就把那處包含大商鋪在內的全院房產租給了別人,商鋪內部改裝後,做了銀行,應該是國民政府銀行在本地的分行吧。銀行職員都是外來的,臨解放時都跑了。
另一處較小的前院商鋪(也含兩個大櫃台,賬房,帶兩間住房)和有門隔開的後院兩進住房是分給大房(我爺爺)和三公兩家的。1930年代,二公家的八叔要開店做生意,就借用了這處房產的前麵商鋪,他家人也住進前院。我爺爺一家住第二進。自從 1935年,母親帶著爺爺和姐姐去北京與父親團聚後,留給我們家的兩個大房間就空關著,直到1947年下半年,母親帶我們回來居住。房間裏的家具陳設,有些還是當年母親結婚時娘家陪嫁的物品。我們回老家的時候,三公三婆帶著一個孫女,還有十嬸娘和她兒子,住院子最後麵的兩間房。三公和八叔用了院子裏原有兩間廚房,我家回來後在旁邊搭了一間很小很小的簡易廚房。
分給四公家的是一處獨立的住房和院子,有四間房。旁邊另有一塊菜地,是分給我爺爺的,有幾棵橘樹、橙子樹、柚子樹,核桃樹什麽的。
為防火防匪盜,曾祖父當年建造的那些前店後家的房子,磚砌的院牆都特別高,大門和門閂也都特別粗壯結實,門閂裏還有個小機關,不知道的人打不開。湘西那些比較好的房屋的山牆都是用所謂“棉磚”(厚度較薄,約為平常磚塊的一半)一層一層地砌起來的,非常結實。高高山牆的頂部呈對稱階梯翹簷形狀(與江浙、安徽一帶的房屋相同),好看。尤其是一溜排開地看過去的時候,非常好看。
還是二十多年前曾祖父在世分給5個兒子家的那些房產,在他兒子一輩,沒有任何發展增益。1947年去看時,隨著我們這一輩人出生、長大,各家人口增加(雖然還有不少沒住家鄉的),那些住房早就顯得侷促了。
分家時,曾祖父把劫後所餘的一些田產也分給了 5 個兒子家,作為各家的口糧來源。當地是山區,田地都是曆年在山坡上開出來的一溜一溜的梯田,地塊較小,形狀也不規則。多為水田,種水稻;也有旱地,多種玉米、紅薯等。各家田地都不多,主要是有了田租(“田租”,就是農民交上來的剛打下的原糧,如稻穀、玉米棒等,五五分成,田主納稅),就有了一些口糧。再加上一些其他來源的收入,如做點小生意等,大概也夠過日子的了。在當地,農民動鐮收割前,都會讓田主去看一下田裏已成熟的莊稼,應該有看看當年糧情的意思吧,有經驗的或許可以估估產,收割後按五五分成交租,免糾紛。我怎麽知道?1947年,隨母親和我們一起回老家的姐姐正在坐月子,母親分不開身,就派十一歲的我出了一回差,跟農民去鄉下田裏看了看。在我,也就是去鄉下玩了一回,認識了那個農民和他的與我年齡相仿的兒子。就看到一家農民種的田,收割時請兩三個親戚一起幫忙收割,大半天就收完了。我對田畝莊稼全無概念和印象,自然也無責任。大概就是兩、三畝,或者三、四畝吧?之前,母親和爺爺都離開家鄉去北平的十幾年間,我家出租田和菜地都由四公管理,自然收益也歸他家。
大約在綁架事件兩三年以後,曾祖父去世。此時,G 家已有二十幾口家人和子孫,留給他們的房產田產大體能維持溫飽。幾個大些的孫子上了中學,最小的兩個孫子和長重孫女誕生了。不知老爺子過世的時候是否有什麽感慨,G 氏家族的財產因他而興盛,也隨他而衰落,勉強可算是一世財運吧。
後來一、二十年間,曾祖父的孫子們,我的父親和好幾位堂叔都外出讀書,然後在外地做事或當兵,不在家鄉住了。1947年暑假以後,我家回來在老家住了三、四年,又在建國後不久,因父親的工作而離開。
1950年父親先離開老家去蘭州西北師範學院任教職,1951年母親帶我和弟弟離開之前,遵父親來信所囑,將地契交給當地政府。老家土改、劃成份的時候,留在家鄉的還有 5 家。他們是三公三婆,四公四婆(和兒子十二叔),住在一起相互照顧的五婆和龍婆(兒子剛剛當兵走了),二爺家的六叔一家和二爺家開店做生意的八叔一家。當時他們各家都有房產,大多自住,也有一些田地,不多。
後來,1955年從老家出來讀蘭州醫學院的長銳姐(六叔的女兒)告訴我們,土改的時候,因家人都不種地,各家原有的不多幾畝土地都被充公分給農民了。我們 G 姓家族沒有人被劃為地主,沒人挨鬥。應該都算是小土地出租者吧。
不過,後來G家人的大部分房產都被政府占用了。我父親、三爺和八叔三家共住的那一院房產,後來被政府占用。原來分給二爺和五爺兩家、後來租給銀行的那一院房產,銀行人員在解放前夕離開後,也被占用。四爺家的房子也被占用。後來想想,都不是地主,憑什麽占用(沒收?)人家房產呢?不過,在那個年代,有人敢問嗎?解放,剿匪,槍斃土匪,土改,鎮反,急風暴雨,摧枯拉朽的,不挨鬥就算幸運了。
已經遠離家鄉,父母從來沒有過問過關於祖屋的事,是不方便,也是不敢問。那兩年在老家,親眼所見槍斃人(土匪?反革命?)的場麵多了,想想都怕。不知道還在老家居住的那幾位爺爺、叔叔家是怎麽處理的。我知道的是,他們後來都是租房子住。
長我8歲的姐姐在老家居住的時間比我長,對祖屋可能另有一份情愫。她是在老家出生的,有不少堂弟堂妹和童年夥伴,直到 7 周歲後隨母親和爺爺去北平,與父親團聚。我和弟弟在北平出生。抗戰勝利後,18歲的她在北平與身為國民黨文職幹部的姐夫結婚,曾搬去南京與在教育部上班的姐夫同住。1947年秋和1949年春,姐姐兩度臨產期間,都是回老家,住祖屋,在母親的精心照護下做月子,先後生下一兒一女,就是她的兩個大孩子。第二次生完孩子後,姐姐於1949年五、六月間,辭別爹娘,懷抱兩個年幼的孩子,帶著小腳的婆婆輾轉去了台灣,去追隨已由南京遷到廣州,後來又由廣州先期赴台的姐夫(赴台後任台灣師範大學附屬中學校長)。誰料一去二、三十年,生死茫茫兩不知。
80年代初,已是美國公民的姐姐回國探親。她大概是在海外和台灣聽到過什麽有關某些地方落實政策、有些返還僑產等事情,也受到一些人的鼓勵,回老家探親時,真去打聽了一下。被告知我們那處房產早已被當地政府賣給某經營礦業發了財的私人企業家,人家已把我們家族的祖屋拆掉,在原址蓋了新房,。。。。
一向都知道,湘西多匪亂,也多兵禍。上世紀20年代,又是各地各派軍閥大混戰的時代,多股軍隊多次“過境”湘西,相互交戰或與本地軍隊對抗作戰,兵禍更加厲害。知道是哪一路人綁架了曾祖父嗎?那一次,好像也不止是我們一家倒黴, 有錢的、沒錢的,很多人家都受到侵擾甚至洗劫。母親講,大家都說, 1925年 那一次是軍閥熊克武的川軍在四川兵敗後,要強行過境湘西、而與陳渠珍部作戰時,熊的部下夥同湘西賀X部下一起所作的惡行。母親常說“敗兵過境”最可怕,他們不受任何紀律約束,任意搶掠綁架,禍害百姓。我不能確定坊間所傳和母親所說是否準確。
我曾想,撇開個別事件,如果可能的話,查些資料、了解一下當時當地的曆史情況可能會更有意思。不過,當時湖南和湘西的局勢真是太紛繁複雜了,一時不易弄清楚,本篇就此打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