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償黑人是因為以前白人的Sin還是Crime?
(2020-09-25 17: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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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和Crime翻譯成中文都是罪,但兩者的涵義顯然是有差別的。Sin主要是從道德和宗教信仰的角度說的,比如基督教說的原罪;而Crime則是人世間的事情,需要先有法,然後人的行為違反了某項法律、法規就是犯法,情節嚴重些的就是犯罪。在一個有良好道德規範的社會裏,所有的Crime應該都是Sin,但Sin未必是Crime。為什麽呢?以基督教為例子,Sin是上帝評判的,所以包括人內心的邪念也是Sin,因為上帝是知道的;而Crime則是人來判斷的,人的能力是有限的,而且每個人自己就有私心,如果根據猜別人的心思就可以判罪這個世界就亂了套了。
似乎還有一個差別。舊約裏的Sin好象是遺傳的,人類的始祖犯了上帝的戒律,犯了原罪,子孫後代也都有原罪。而Crime好像隻懲罰當事人啊,株連九族就不太厚道了吧?所以Crime是不遺傳的,對吧?
仔細想想又不對了。古時候Crime好像也是遺傳的啊,否則怎會有“父債子還”和“株連九族”等說法?所以古時候Crime是可以遺傳的,現代社會擯棄了這一點。這個轉變什麽時候,在何處發生的呢?
舊約裏的原罪,還後其它的Sin及帶來的詛咒什麽的確實是遺傳給後代的。但根據新約的記載,耶穌用祂的寶血洗淨我們的Sin,把我們所有人欠的債都還了,我們隻要接受耶穌做我們的救主,所有以前的債務一筆勾銷,這樣Sin就遺傳不下去了。因為Sin不再遺傳給後代,人類的價值體係也跟著轉變,所以現代社會Crime也不可遺傳了。耶穌帶給人類新的美好的價值觀。
美國廢奴之前很多州的法律是允許蓄奴的,所以奴隸主們根本沒有犯法,現代人追究他們的顯然是他們的Sin。可是在美國這樣一個有基督信仰根基的國家,我們應該明白在新約時代,靠著耶穌的救恩,Sin也是不遺傳給後代的。那憑什麽要求別人給黑人賠償?根據哪一條?
黑人並不都是奴隸的後代,而很多黑奴也是被別的黑人奴隸主販賣給白人的。白人也不都是奴隸主的後代,解放黑奴恰恰是因為反對蓄奴的白人,在犧牲幾十萬生命後,換來的成果。而且蓄奴也不是白人特有的發明,其它各文明都曾有因戰爭和欠債等原因允許蓄奴的經曆。現在在非洲甚至中東的一些地區仍然有變相的奴隸存在。之所以現代蓄奴需要偷偷摸摸,恰恰是因為西方世界帶頭徹底摒棄並立法禁止了這一陋習。
有人說你別講那麽多大道理,白人以前占了黑人的便宜,後代就必須還債。可是如果按照這個邏輯,那以前猶太人還在埃及給非洲裔做奴隸幾百年呢,是否現在平民窟的黑人反過來需要賠償華爾街的猶太人呢?這樣計算起來很複雜也很滑稽吧?還有就是我們華人,我們又沒有蓄奴,賠償黑人輪不到我們吧?而且,美國最早的華人都是通過賣豬仔(indentured servitude)過來的,待遇其實和奴隸差不多,修成了橫跨東西海岸的鐵路,然後被《排華法案》歧視對待,按照那些人的邏輯,我們也應該被賠償才對吧?我有個白左的好朋友,我一直想找機會跟他說,如果你覺得自己欠黑人的很多,你更應該想想是否欠華人的,以後薪水的20%直接給我好了,讓我幫助你平複心裏的歉疚。他會怎麽反應呢?真的把錢給我?和我翻臉?也許他會叛變不當白左了,然後跟我說,白人發明了那麽多東西,包括民主自由憲政法治,還有火車飛機電燈電話,我們其他享受此成果的人種都需要付給白人版權和專利費?
本來很好的一個世界怎麽越搞越複雜?以前號稱人人平等的民主黨為何現在成天以種族論事?攪得社會天翻地覆。他們真的在乎黑人的待遇,還是隻想籠絡人心騙取選票?
雖然耶穌用自己的寶血洗淨了我們的Sin,幫我們還了我們以前及祖上的債,但祂也說了:“Go And Sin No More!”人類有聽嗎?
是的,用這一招打擊控製白人還是挺有效的,川普也代表部分白人的反抗。
川粉們除了造謠已經一無所有了。
中國幾千年以來政權更替都是暴力循環。先是新政權始生,社會漸漸強盛,然後進入兩極分化,大部分人失去持續生存發展環境,最後社會動亂革命,使用暴力使社會秩序歸零。現在的中國,依然是立法程序不明,執法過程無度,黨大於法,並沒有途徑通過司法來解決社會性問題。
而美國立於世界文明之巔,法律為全民而設,有不平事都可付與公論,才有了探索各族和平共治的可能。如果不成,人類便會再度陷入數萬年以來各部落,各族群,各國家為了爭奪資源而進行的無窮無止的戰爭之中。
“這個國家是建立在大屠殺的基礎上,這個國家的經濟是建立在奴隸製的基礎上”,這大概是美國人對美國的不回避曆史的評價。
這個賠嚐,向誰問,什麽時候可以開始?
那些土地現在是政府都以很高的價格賣給企業,房地產商,百姓又以一輩子的辛苦打工掙錢買上不著天,下不著地的小公寓。這些土地,49年時,是政府明搶豪奪的,沒有出過一分錢。現在政府憑什麽又賣給百姓?請解釋這個sin or criminal ?
對於中華民族百姓,如何提高“生存競爭能力”,去保護自己?
因為美國是一個連續的政權,對曆史上的錯誤追訴也是站得住腳的。業力是可以繼承的,白人整體上繼承了多代積累的優勢,而黑人生下來就處於劣勢。如果象中國那樣經曆過解放戰爭之後一切歸零,則應當另當別論。華人要就排華法案提出賠償應該也沒有問題,但是華人所受不公比起黑人在規模和程度上都還遠遠不及。
不過我認為賠償金也解決不了這些問題。我看到很多印第安部落就曆史上所簽條約和美國政府打官司,也獲得了不同程度的賠償,但他們到手的錢很快又被白人用各種手段賺去。所以對於一個民族或者種族來說,提高生存競爭能力才是最重要的。